招聘53人45个岗位
(非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不得报考,请考生务必认真阅读公告)
为进一步优化工作人员队伍结构,拓宽选人用人渠道,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我县决定开展2026年第一次公开考试选调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拟通过公开考试方式选调53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范围及条件
(一)选调范围
符合本公告及附件1、附件2、附件3相应岗位条件,且在编在岗已进行登记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人员(以下简称参照管理工作人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勤岗位人员除外,以下简称事业人员),其中,事业人员还须符合按照单位类型平行流动或顺向流动相关要求。符合岗位条件的泸县县域内义务教育阶段教师可以报考附件2相应岗位,附件3岗位仅限泸县县域内义务教育阶段教师报考。
报考者必须在现场资格审查前具备拟转任或拟聘岗位所要求的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执(职)业资格及职称资格等证书、证明。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有关证书、证明原件的,不予进入下一步选调环节或不予聘用,且责任自负。
(二)报考人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3.具备本公告选调职(岗)位要求的报考条件。其中:学历以毕业证书记载为准;专业以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记载为准;执(职)业资格、职称资格以实际取得的有效证书为准;年龄计算时间截至2026年4月15日。
4.截至2026年4月15日,已满所在地区和所在单位规定的最低服务期限,且试用期(含任职试用期)已满,并在现单位工作满1年以上(机构改革等特殊原因除外)。
5.近3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新进入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试用期除外)。
6.应当符合相关回避规定。
如对自己是否符合职(岗)位资格条件有疑问的,报名前请先拨打选调单位联系电话或政策咨询电话进行咨询,不符合条件者请勿报考。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