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26人14个岗位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百万英才汇南粤”行动计划,吸引优秀高校毕业生及广大有志青年选择肇庆、建设肇庆,根据《中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24〕57号)和《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粤府令第301号)等有关规定,结合实际工作需要,广东省肇庆市鼎湖区教育局于2026年4月赴高校招聘中小学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中小学教师26名。应聘人员可通过肇庆市鼎湖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s://www.zqdh.gov.cn/)查阅具体的岗位、人数和资格条件(详见附件2)。
参与今次招聘的城区中学包括肇庆鼎湖中学、肇庆市鼎湖区广利高级中学(肇庆学院广利实验学校)、肇庆鼎湖第一实验学校(初中部)、肇庆市鼎湖区实验中学、肇庆市鼎湖区吴大猷学校(初中部)等5所学校;乡镇中学指肇庆市鼎湖区沙浦初级中学;城区小学包括肇庆鼎湖第一实验学校(小学部)、肇庆市鼎湖区吴大猷学校(小学部)、肇庆新区华侨城小学、肇庆新区中心小学、肇庆市鼎湖区逸夫小学、肇庆市鼎湖区坑口迪村小学、肇庆市鼎湖区桂城中心小学、肇庆市鼎湖区桂城水坑一小学、肇庆市鼎湖区广利中心小学等9所学校;乡镇小学包括肇庆市鼎湖区沙浦中心小学、肇庆市鼎湖区永安中心小学、肇庆市鼎湖区永安新村小学、肇庆市鼎湖区莲花真光中心小学、肇庆市鼎湖区莲花莲塘小学等5所学校。
二、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普通高校2026年应届毕业生(非在职),即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期间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毕业生(含持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人员)。其中:2026届国内普通高校毕业生须于2026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2026年港澳居民毕业生符合《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港澳居民管理办法》和本公告规定的相关条件,可报考相关岗位。
三、薪酬待遇
获聘人员为事业单位编制人员,享受国家及省、市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四、招聘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