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43人40个岗位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等相关文件规定,经洮南市委、市政府研究决定,洮南市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含专项招聘高校毕业生)。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及岗位条件
本次计划公开招聘工作人员43名。具体招聘岗位人数及其条件详见《2026年洮南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含专项招聘高校毕业生)岗位及其条件一览表》(附件1)。
二、报名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有国家承认的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同时本科阶段具有学历学位;具有国家承认的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同时本科阶段、硕士研究生阶段均须具有学历学位(硕博连读除外);
6.报考专业以取得最高学历所学专业为准,不得以学位证所列专业报考岗位。自设专业硕(博)士研究生及在国(境)外取得学历学位的硕(博)士研究生,视所学核心课程认定是否符合报考条件;
7.年龄一般在18周岁以上、38周岁以下(1987年4月10日至2008年4月10日期间出生),获得博士研究生学历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3周岁以下(1982年4月10日后出生)。年龄计算截止时间均为2026年4月10日(以本人身份证出生日期为准)。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的2026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报考不受年龄限制;
8.专项招聘高校毕业生招聘范围为:国家统一招生(含自主招生和保送)的普通高校2026年7月底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的毕业生,其中,国家统一招生(含自主招生和保送)的普通高校2024年、2025年毕业生离校时和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