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13人4个岗位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辽宁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辽人发〔2007〕1号)规定,为了全面提升学校教育教学质量,改善教师队伍结构,经喀左县委、县政府批准,喀左县教育局拟组织县直高中、职业教育中心赴高校开展公开招聘教师工作,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教育部直属师范类院校和省属重点师范院校(含沈阳师范大学)2026年应届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毕业生。
二、招聘计划
公开招聘教师13人,其中喀左县第一高级中学招聘2人,喀左县第三高级中学招聘4人,喀左县第四高级中学招聘3人,喀左县职业教育中心招聘教师4人。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享有公民政治权利;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18周岁以上,38周岁以下〔即1987年4月16日至2008年4月16日(含)期间出生〕。
(三)考生所学专业须符合《辽宁省朝阳市喀左县教育局直属学校2026年赴高校公开招聘教师(第二批次)岗位需求信息表》(见附件1)中的专业条件。本科考生所学专业须为师范类;研究生考生报考,要求研究生所学专业和本科阶段所学专业与报考设定专业要求完全一致,且须为师范类。
(四)考生须取得任教学科和学段符合报名岗位相应要求的教师资格证。
(五)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各类刑事处罚,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2.现役军人。
3.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4.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报名工作相关安排如下。
1.报名时间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