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1人1个岗位
为进一步加强街道干部队伍建设,提升街道应急消防救援力量。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名额及岗位性质
专职消防战斗员1名,招聘人员为街道聘用,用工形式为“劳务派遣”。
二、招聘条件、要求和待遇
(一)资格条件
1、拥护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基层工作;
2、性别等:男性、身高165cm以上、体重55kg以上、矫正视力在4.9以上;
3、年龄为35周岁及以下(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公告时间);
4、户籍不限;
5、学历为高中及以上学历;
6、身体要求:身体健康,肢体协调,无家族遗传疾病史,无慢性或传染性疾病,无性病,无吸毒史,各类肿瘤指标正常,面颈部无文身、着制式体能训练服其他裸露部位长径不超过3cm的文身,其他部位长径不超过10cm的文身;心理健康,无转换性障碍,分离性障碍,抑郁症,躁狂症,精神活性物质滥用和依赖,人格障碍,应激障碍,遗尿症,以及其他精神类疾病。
(二)岗位要求
具有良好的团队协作精神和应急处置能力,自愿从事灭火与应急救援、日常安全检查、安全宣传教育等工作。专职消防员岗位工作执行24小时在队驻勤制。有部队服役、消防救援工作经历或大学本科学历的优先,有应急救护、车辆维修等技能专长的优先。
(三)待遇
招聘人员实行聘用制,聘期为二年一聘,待遇按政府专职消防员薪酬管理办法(试行)标准。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受过刑事处罚的;有违法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曾被辞退或者开除公职的;有道德败坏等不良行为的;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三、招考方式与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6年4月8日--4月14日,上午8:15--11:30,下午2:00--5:00(法定休息日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