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29人27个岗位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和《贵州省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暂行办法》(黔人发〔2006〕4号)精神,结合实际,经贵州省文化和旅游厅同意,特制定本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方案。
一、单位简介
(一)贵州省图书馆。为贵州省文化和旅游厅所属正县(处)级公益一类财政全额预算管理事业单位。其宗旨为:保存借阅图书资料,促进社会经济文化发展。业务范围为:负责图书、文献、报刊、金石拓片、音像资料的采编与储藏及图书资料的借阅;负责图书资料网络系统设计、施工、维护、管理和文献数字化处理;编辑出版图书、期刊和资料;开展图书馆学研究、知识培训与社会教育以及相关社会服务。
(二)贵州省博物馆。为贵州省文化和旅游厅所属正县(处)级公益一类财政全额预算管理事业单位。其宗旨为:收藏展览文物,弘扬民族文化。业务范围为:负责文物征集、鉴定、登编、保管及文物复制与修复,组织文物展览;开展历代文物研究、博物馆研究,通史和近现代史研究、民俗、民族历史研究、古代建筑研究、古书画研究、古器物研究、文物修复技术研究和藏品研究;开展文物宣传、文物讲解、历史知识普及、文物信息网络建设、历史著作及图录编辑出版等工作;开展考古发掘。
(三)贵州省文化馆。为贵州省文化和旅游厅所属正县(处)级公益一类财政全额预算管理事业单位。其宗旨为:组织群众文化活动,繁荣群众文化事业。业务范围为:组织、指导群众文化艺术活动;组织群众文艺创作;开展群众文艺相关培训和辅导;开展群众文化艺术理论研究和群众文化艺术交流(含少儿);管理群众文化艺术社团(含少儿);开展民族民间文化艺术遗产搜集、整理与保护;群众文化艺术档案管理、收集、整理和开发,编辑出版群众文化艺术(含少儿)书报刊和资料;相关文化艺术服务与经营。
(四)贵州画院(贵州美术馆)。为贵州省文化和旅游厅所属正县(处)级公益一类财政全额预算管理事业单位。其宗旨为:开展美术创作及书画作品的收藏、研究和展览,促进艺术繁荣。业务范围为:开展美术创作,培养美术创作高级人才;开展院外高层次美术创作的推动和辅导工作;征集、收藏书画作品和文献资料;开展美术理论研究及对外美术交流工作;举办美术展览,开展公益性美术活动。
(五)贵州省文物考古研究所。为贵州省文化和旅游厅所属的正县(处)级财政全额预算管理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其宗旨为:开展文物考古研究,弘扬民族文化。业务范围为: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及国家有关文物保护和考古研究的政策、法规,拟定我省地下不可移动文物保护规划和措施;开展文物考古保护、普查勘探、项目申报、抢救发掘和科学研究以及夜郎考古工作;负责基本建设工程用地范围的文物考古调查和发掘;开展大遗址保护工作;开展地下文物考古和保护的学术交流,以及有关研究人员的业务培训等工作;承担各历史时段历史、科技考古工作、文物保护规划、公共考古工作和科研管理及研究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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