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181人158个岗位
为加强我县事业单位人才队伍建设,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贵州省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暂行办法》(黔人发〔2006〕4号)和《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岗位管理和公开招聘备案工作的通知》(黔人社通〔2020〕212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威宁自治县实际,经中共威宁自治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核编,中共威宁自治县委、威宁自治县人民政府同意,毕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我县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81名。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以下简称《招聘简章》)。
一、招聘原则
1.坚持党管干部、党管人才的原则;
2.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五湖四海、任人唯贤的原则;
3.坚持按需设岗、按岗招聘、人岗相适、人事相宜的原则;
4.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计划及岗位
此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81名,其中管理人员31名,专业技术人员150名。具体招聘岗位及要求详见《威宁自治县2026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
三、招聘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聘对象
2026年及以前毕业的大专及以上毕业生。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
2.具有正确的政治立场、政治态度、理想信念和思想品德。
3.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品行端正、人格健全。
4.安心应聘岗位工作,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5.具有胜任应聘岗位需要的相关专业知识(含科学素质)和工作能力。
6.年龄在18周岁以上(2008年2月6日及以前出生),38周岁以下(1987年2月2日及以后出生)。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和高级职称报考人员年龄放宽到43周岁以下(1982年2月2日及以后出生)。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