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4人4个岗位
贵州民族文化宫(贵州省民族博物馆)为贵州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管理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主要职责是承担收藏、整理、抢救、展览民族文物工作,负责收集涉及民族文化方面的信息资料,承办民族特色陈列和专题展览,组织民族文化艺术交流,负责开拓外展和引展业务等工作。
贵州省民族研究院为贵州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管理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主要职责是承担社会科学和民族类各学科的基本理论和应用学科的研究,开展相关学术交流和社会服务等工作。
贵州省民族歌舞团为贵州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管理的公益二类事业单位,主要职责是承担舞台艺术创作合成、传统艺术整理加工与保护、国内外舞台艺术作品演出及交流、艺术研究与普及推广、艺术合作及表演人才培养等工作。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和《贵州省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暂行办法》(黔人发〔2006〕4号)精神,结合实际,经贵州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同意,特制定本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方案。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党管干部、党管人才的原则;
(二)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五湖四海、任人唯贤的原则;
(三)坚持按需设岗、按岗招聘、人岗相适、人事相宜的原则;
(四)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对象及人数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4名,其中管理人员2名,专业技术人员2名。具体招聘岗位及要求见《贵州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2026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及要求一览表》(附件1)。岗位表中要求的基层工作经历时间计算,截止时间为报名日最后一日。关于基层工作经历的范围界定和时间计算,详见附件3。
三、招聘条件
报名参加公开招聘的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
2.具有正确的政治立场、政治态度、理想信念和思想品德。
3.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品行端正、人格健全。
4.安心应聘岗位工作,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