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30人5个岗位
南宁职业技术大学是南宁市人民政府举办,广西壮族自治区和南宁市共建的一所全日制综合性本科层次职业院校。学校前身为1984年8月17日创建的大专层次的南宁职业大学。1999年7月,经教育部批准,南宁职业大学、南宁市教育学院、广西广播电视大学南宁市部分的教育资源合并组建南宁职业技术学院。2000年6月,南宁市建设技工学校并入南宁职业技术学院,2006年12月,南宁市师范学校并入南宁职业技术学院。
2009年,学校通过教育部、财政部示范建设验收,成为全国首批28所、广西首家国家示范性高职院校。2019年,学校被教育部认定为“国家优质高等专科学校”,并入选“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和专业建设计划”高水平学校。2024年5月,教育部批准以南宁职业技术学院为基础整合资源设立南宁职业技术大学。2024年12月,学校通过“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和专业建设计划”绩效评估验收。2025年5月,学校被中央宣传思想文化工作领导小组认定命名为“全国文明校园”。2025年7月,学校入选“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和专业建设计划(2025-2029)”高水平学校建设单位。
一、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三)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四)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五)具有岗位所需要的学历、年龄、专业或技术技能水平。
(六)2026年应届高校毕业生报名时无法提供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应在面试资格复审时提供就业推荐表、学籍证明等相关材料,并于2026年7月31日以前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国(境)外高校毕业生还应完成学历学位认证,逾期视为放弃聘用资格。其中,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包括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等)的毕业生须于2026年4月9日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
(七)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八)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