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1人1个岗位
为全面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建设一支适应新时代发展、推进乡村振兴的专业化、高素质村干部队伍,根据《甘肃省村级干部管理办法》和区委组织部《关于将大学生村文书选聘权限下放到乡镇党委的通知》精神。经镇党委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选聘村文书,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选聘岗位及人数
按照“一村一大学生村文书”要求,计划选聘大学生村文书1名。专业化管理的大学生村文书实行聘任制,占村干部职数。
二、选聘条件
1.政治素质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农村工作,事业心责任心强,作风扎实,善于做群众工作。
2.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3.年龄在18至35周岁(1989年12月25日至2007年12月25日之间出生),凉州区户籍,男女不限。
4.具有大专(含高职)及以上学历的应往届毕业生,专业不限。
5.无前科劣迹、失信、违纪违法等影响履职的情形。
6.无影响选聘和任职的其它问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作为选聘对象:
①已经其他单位选聘且在岗的大学生村文书;②原录聘的大学生村文书辞职不满6个月的;③试用期考核不合格未正式聘用的;④被依法剥夺政治权利的;⑤受过刑事处罚的;⑥本人受到党纪政务处分仍在影响期内的;⑦涉黑涉恶涉“村霸”情形的,参加或组织非法宗族宗教活动的;⑧有失信行为被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⑨不具备正常履职身体条件,难以履行工作职责的;⑩法律法规规定不能参加选聘的其它情形。
三、选聘程序
选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公开报名、笔试、初选人员确定、联合审查、考察与体检、确定聘用对象及公示、岗前培训及聘用等程序进行,各环节严格遵从有关规定。报名人数与岗位选聘人数一致时,可直接确定初选人员,经区级联审、乡镇党委组织考察、体检及公示无异议后,报经区委组织部审批后录用上岗。当报名人数超过岗位选聘人数时,可通过笔试方式进行择优比选,确定初选人员,确保好中选优、优中选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