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度青田县公开招聘专职社区工作者公告-浙江-丽水市-青田县-社区工作者-2026-体制内直签非编-鹤城街道;瓯南街道;油竹街道

2026年度青田县公开招聘专职社区工作者公告
2026年度青田县公开招聘专职社区工作者公告
事业单位招考

招聘18人11个岗位

报名时间
2026/7/13 09:00-2026/7/20 15:30
准考证打印
2026/7/23 09:00-2026/7/25 21:30

为落实全省城乡社区工作会议及省、市、县现代社区建设领导小组会议精神,进一步推进我县社区工作,充实专职社区工作者队伍,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的意见》《关于印发<深化新时代专职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的若干意见>的通知》(浙现社办〔2022〕6号)《关于进一步加强专职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青委办发〔2018〕68号)等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职社区工作者18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招聘岗位

招聘人数

招聘单位

性别

学历

备注

岗位1

2

鹤城街道

不限

大专及以上学历

面向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

岗位2

1

瓯南街道

不限

岗位3

1

油竹街道

不限

岗位4

2

鹤城街道

不限

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

面向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

岗位5

1

瓯南街道

不限

岗位6

1

油竹街道

不限

岗位7

4

鹤城街道

不限

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

面向2024年-2026年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毕业生

岗位8

2

瓯南街道

不限

岗位9

2

鹤城街道

不限

大专及以上学历

岗们10

1

瓯南街道

不限

岗位11

1

鹤城街道

不限

大专及以上学历

面向退役军人

本次招聘公告及相关信息均在青田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qingtian.gov.cn)上发布,不再另行通知。


二、招聘范围、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范围和对象

青田县户籍或生源人员。户籍以2026年7月10日的户口所在地为准;生源地指经高考,被高校录取时户口所在地;服务地为青田县的“三支一扶”在岗人员、普通高校研究生毕业并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的人员,户籍不限。

(二)报考条件

报考人员除应具备报考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以及符合上述招考范围和对象规定外,还需符合以下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能坚决贯彻党的路线和方针政策,具有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精神;

2.有志于城乡社区工作,事业心责任心强,具有乐于奉献、勇于创新的精神和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无违法违纪记录;

4.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学历(学位);

5.身体健康,能适应所报考岗位的工作需求;

6.年龄为18至38周岁(1987年7月11日至2008年7月10日期间出生);

7.符合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通过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成人高等教育学历考试的人员,须在2026年7月10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2026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须在2026年9月30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面向2024-2026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岗位指2024年、2025年、2026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及2024年1月1日至资格复审前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留学人员。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具体程序步骤如下: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1.注册及报名

报名时间:2026年7月13日9:00—7月20日15:30。

报名网址:浙江省通用招聘网报平台(http://qssy.zjks.com)。

报考人员注册个人真实信息后,选择招聘单位和符合条件的岗位进行报名,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仅注册不报岗位,视为无效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号必须一致。逾期系统关闭,不再受理报名。

报考人员要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报名系统提示,如实、准确、完整地填写有关信息,招聘岗位有其他要求的,应在相应栏目里填写相关信息;上传使用官方网站提供的“照片处理工具”处理后的本人近期照片。

2.资格初审

时间:2026年7月13日9:00—7月20日18:00

招聘单位对报考人员是否符合报考岗位条件进行资格初审。报考人员可以上网查询结果及未通过初审的理由。通过资格初审的,不得改报其他岗位。未通过资格初审,但仍在网上报名期限内的,可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初审。

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不足招聘计划数3倍的岗位,按比例核减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3.打印准考证

时间:2026年7月23日9:00—7月25日9:30

已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浙江省通用招聘网报平台下载并打印准考证,并按准考证的要求参加考试。

(二)考试

考试采用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

1.笔试:笔试科目1门,内容为综合基础知识,包含客观题和主观题,满分为100分。考生须同时携带纸质准考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按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笔试后划定合格分数线,笔试成绩低于合格分数线的不列入面试对象。

2.确定面试对象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3确定入围面试对象(招聘计划数3名及以上的按1:2确定入围面试对象)。出现不足规定比例的岗位,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对象。

3.资格复审:面试前由招聘单位组织资格复审。入围面试人员面试前要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资格复审通过人员同时领取面试通知书。

参加资格复审人员须提供以下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资格复审登记表(附件)及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证件(证明)材料。

服务地为青田县的“三支一扶”在岗人员,应提供由青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出具的工作证明。

招聘岗位要求为“面向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的,应提供由其所在党组织出具的书面证明材料。

招聘岗位要求为“退役军人”的,应提供退出现役证明。

2026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提供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制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省外高校可持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因学校原因或单位签约盖章等原因无法提供就业协议书的,由本人提供书面说明。

国(境)外学历人员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资格复审开始前48小时以内,报考人员确认不参加资格复审的,相关岗位不再递补。

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不得参加面试,相关岗位不再递补。

4.面试:考生凭面试通知书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参加面试。入围面试人员放弃面试的,相关岗位不再递补。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考察对象。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5.总成绩计算:面试结束后,将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合成计算总成绩。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满分为100分。若总成绩相等,则以笔试成绩高的排名在前。

(三)体检、考察

按照总成绩排名以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

体检工作按《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文件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时间另行通知。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

考察工作按《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执行。放弃体检、考察,或体检不合格、考察结论不宜聘用的,根据该岗位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体检、考察实施前,国家或省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四)公示、聘用

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名单在青田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对拟聘用人员没有反映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报批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按总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公示期满后,拟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到招聘单位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或发现有不符合报考资格和聘用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

2026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不能在2026年9月30日前提供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

聘用人员与招聘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岗位聘用实行最低工作年限合同制度,最低工作年限为1周年。


四、工资待遇

专职社区工作者为非行政、非事业编制人员,与招聘单位签订专职社区工作者劳动合同,享受青田县专职社区工作者相关待遇,按相关政策规定办理社会保险和公积金。


五、其他事项

1.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复习参考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开展针对本次招聘考试的辅导培训。

2.报考人员须使用第二代身份证号码注册报名。参加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时需要出具的有效身份证件包含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护照、临时身份证、社会保障卡、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并加盖公安机关印章的户籍证明原件。

3.目前在职的青田县专职社区工作者不得报考。

4.截至2026年7月10日,现役军人、在普通高校就读的非2026年应届毕业生不能报考;在普通高校脱产就读的非2026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5.截至2026年7月10日,尚未转为中共预备党员的,不得报考“面向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的招聘岗位。

6.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报考人员应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考生在资格初审、资格复审、体检、考察等各环节中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均应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通过资格审查的,或与招聘岗位条件不符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或存在不得报考的情形,无论在哪个环节发现并查实,即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

7.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

8.本次招聘未聘用人员,面试成绩在合格线以上的可保留资格1周年(自面试成绩公布之日起),相关街道有岗位空缺时,可根据需要按相关岗位总成绩排名,从高到低依次递补直接进入体检、考察程序。

中共青田县委社会工作部咨询电话:0578-6529927、6529929

青田县纪委县监委第八派驻纪检监察组监督电话:0578-6505313

青田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咨询电话:0578-6099251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中共青田县委社会工作部负责解释。

职位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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