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18人1个岗位
为进一步建强基层治理骨干力量,优化社区工作者结构,提高队伍的专业化、职业化水平,根据昌都市委社会工作部《关于做好2026年度社区工作者选聘招聘工作的通知》要求,丁青县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18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2026年计划招聘社区工作者18名。
二、招聘要求
(一)招聘对象
丁青县籍未就业大学生、退役军人、优秀网格员、社会工作专业人才等群体。
(二)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思想政治素质好,自觉维护民族团结和国家统一,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心为民服务,优先录用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具有反分裂斗争意识和实践经验的人员。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现任社区“两委”成员、退役军人具备高中(含中专)及以上文化水平,且能够熟练胜任社区党建、治理、服务等工作的,可适当放宽学历要求。
3.年龄在18周岁以上(2008年1月1日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91年1月1日以后出生),取得社会工作者职业证书的,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及以下(1986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具备一定群众工作经验、组织协调能力、矛盾调解能力、应急处突能力和语言沟通能力,优先录用熟悉民族语言、了解当地风土人情、具备社会工作专业素养的人员。
5.身体健康,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1)受过刑事处罚、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2)正在接受立案审查或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4)参加过邪教组织或非法宗教活动的;(5)在各级公务员招录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纪律行为尚在处罚期内的;(6)现役军人、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学生;(7)其他不符合选聘招聘政策规定的情形。
三、工作内容
在丁青镇丁青社区、杂旭社区工作,主要从事党建和群团工作、掌握和反映民情民意、社区日常治理和服务、协助办理政务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