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10人1个岗位
为进一步优化社区工作者队伍结构,提高队伍的专业化、职业化水平,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的意见》、西藏自治区党委组织部等4家部门《关于印发<关于建立健全社区工作者薪酬待遇保障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藏社发〔2025〕34号)、昌都市委社会工作部《关于做好2026年度社区工作者选聘招聘工作的通知》等相关文件要求,类乌齐县拟招聘社区工作者10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选聘招聘计划
此次计划公开选聘招聘社区工作者10人。
二、选聘招聘对象
选聘和招聘两种方式同步进行。
(一)选聘:在类乌齐县桑多镇四个社区现有乡村振兴专干、科技专干等各类专干、社区“两委”中选任。
(二)招聘:面向社会公开聘任,从类乌齐籍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优秀网格员、社会工作专业人才等人员中招聘社区工作者,已任村“两委”班子成员的不在此次招聘范围。
三、选聘招聘条件
(一)公开招聘的对象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思想政治素质好,自觉维护民族团结和国家统一,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心为民服务,优先录用中共党员(预备党员)、具有反分裂斗争意识和实践经验的人员。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现任社区“两委”成员、退役军人具备高中(含中专)及以上文化水平,且能够熟练胜任社区党建、治理、服务等工作的,可适当放宽学历要求。
3.年龄在18周岁以上(2008年1月1日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91年1月1日以后出生),身体健康,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4.对社会工作、社会学、社会福利、社会行政、心理学的专业人员优先考虑,取得社会工作者职业证书的,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及以下(1986年1月1日以后出生),且优先录取。
5.具备一定的群众工作经验、组织协调能力、矛盾调解能力、应急处突能力和语言沟通能力,能熟练掌握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熟练操作电脑、手机APP、手机拍照和使用微信。优先录用熟悉民族语言、了解当地风土人情、具备社会工作专业素养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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