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48人1个岗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的意见》精神,全面落实自治区党委、昌都市委关于基层治理和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的部署要求,进一步整合基层力量,加强基层党建引领基层治理。按照昌都市委社会工作部《关于做好2026年度社区工作者选聘招聘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结合卡若区实际,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2026年卡若区计划招聘社区工作者48名。
二、招聘要求
(一)招聘对象
卡若区籍未就业大学生、退役军人、优秀网格员、社区工作专业人才等群体。有社会工作、社会学、心理学、社会福利、社会行政等相关专业人员优先考虑,取得社区工作者职业证书的人员优先录取。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决捍卫“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在反对分裂、揭批十四世达赖、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等政治原则问题上立场坚定、旗帜鲜明。
3.政治面貌为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具有反分裂斗争意识和实践经验的人员优先。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且已取得毕业证书。退役军人具备高中(含中专)及以上文化水平,且能够胜任社区党建、治理、服务等工作,可适当放宽学历要求。
6.年龄在20周岁(2006年1月1日以前出生)至35周岁(1991年1月1日以后出生)以下(计算截至时间为2026年1月1日),身体健康,能胜任社区工作强度。持有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的,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及以下。
7.具备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沟通能力和文字表达能力,会使用计算机等基本办公操作,有较强的责任心和服务意识,热爱社区工作。
8.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或开除公职的;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