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7人2个岗位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应急救援队伍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辽宁省消防条例》、《辽宁省专职消防队伍管理规定》、《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府专职消防队伍建设发展的实施意见》、《沈阳市全面推进政府专职消防队伍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等相关文件,沈阳市苏家屯区消防救援大队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岗位性质
政府专职消防员管理坚持准军事化、准现役管理原则,参照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正规化管理模式,执行《沈阳市消防救援支队政府专职消防救援站建设管理规定》,实行24小时执勤备战。政府专职消防员实行合同制用工,由沈阳市苏家屯区消防救援大队负责日常管理。
本次招聘的政府专职消防员分配到辖区专职消防队开展灭火救援工作,由苏家屯区消防救援大队统一调配使用。
二、招聘岗位
1.战斗员:从事消防队训练、灭火救援等工作,需担负执勤战备任务。
2.驾驶员:从事消防队执勤消防车驾驶工作以及训练、灭火救援等工作,需担负执勤战备任务。
三、招聘人数
此次招录政府专职消防员共计7名,其中战斗员3名,驾驶员4名。
四、报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较强的政治素质,能够认真学习党的政治理论,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统领,在思想上和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4.爱岗敬业,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工作求真务实;
5.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行端正、为人正派、清正廉洁,能够团结同志,具有岗位所需要的专业技术能力;
6.具有较强的组织观念,服从领导、听从指挥,能保质保量完成组织交给的各项工作任务;
7.个人综合素质过硬,志愿献身消防救援事业,现实表现良好,工作态度端正;
8.身体健康,体形端正,无肢体功能障碍,无精神疾病史,无遗传、慢性或传染性疾病。面部无明显特征、缺陷,无残疾,无口吃,无重听,无色觉异常,身高在165cm以上,驾驶员双眼矫正视力5.0以上,战斗员双眼裸眼视力在4.6以上,无面颈部纹身,着短袖体能训练服其他裸露部位长径不能超过3cm(含)的纹身,无其他部位长径超过10cm(含)的纹身,无重度平跖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