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3人3个岗位
为加大招才引智力度,增强事业单位人才保障,根据市人社局《关于印发<鄂尔多斯市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实施办法>的通知》(鄂人社发〔2023〕60号)有关规定,鄂尔多斯市委政法委所属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引进高层次人才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计划
本次计划为鄂尔多斯市委政法委所属事业单位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引进高层次人才2名、市法学会引进高层次人才1名,具体信息和要求详见《鄂尔多斯市委政法委所属事业单位2025年引进高层次人才岗位表》(附件1)。
二、引进条件
(一)引进资格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能够积极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自觉维护民族团结进步;
2.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突出的专业技能水平、适应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身体条件;
3.需取得国民教育序列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
4.年龄条件:硕士研究生年龄在35周岁以下(即1990年12月13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在40周岁以下(即1985年12月13日以后出生);
5.符合《鄂尔多斯市委政法委所属事业单位2025年引进高层次人才岗位表》所列学科、专业、资格条件等要求;所有引进岗位均不接收以第二学位、辅修学位报考。
(二)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列入本次引进范围
1.在读的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研究生;
2.我市各级党政机关在职在编公务员、事业单位正式聘用人员和离开我市工作未满一年的原党政机关在职在编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正式聘用人员;
3.试用期内和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及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