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3人1个岗位
为满足工作需要,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根据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的若干意见》和自治区政府《西藏自治区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暂行办法》及地委、行署《关于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的实施意见》等相关文件要求,阿里地区司法处现面向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和困难援助、属地管理、就近安置的原则,严格按规定程序招聘。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一)岗位名称:高校毕业生公益性岗位
(二)招聘人数:3名
(三)工作地点:阿里地区司法处
三、招聘对象及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社会主义制度,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坚决反对分裂。
2.具有全日制普通大专及以上学历的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同等条件下阿里户籍毕业生优先。
3.热爱工作,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服务意识。
4.身体健康并具有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四、薪酬待遇
(一)岗位补贴及社会保险补贴:按照阿里地区公益性岗位相关政策规定,享受岗位补贴、社会保险等福利待遇;
(二)食宿保障:由地区司法处统一安排。
五、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2026年3月27日-2026年4月2日,上午:10:30-13:30,下午:16:30-18:30。
(二)报名地点:阿里地区噶尔县狮泉河镇陕西路68号,地区司法处办公楼211办公室。
(三)报名要求: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
(四)报名所需材料:
1.已填写的阿里地区司法处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报名表(附件);
2.学信网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3.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4.本人近期免冠正面彩色一寸蓝底照片1张;
5.若有其他优先条件证明材料,比如法律职业资格证书、计算机等级证书等,请一并携带提交复印件。
(五)资格审查:2026年4月3日至4日,由地区司法处联合人社部门进行审查。
(六)公示录用:审核合格后,拟聘用人员在阿里地区司法处官网、“法治阿里”公众号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后,签订劳动协议,合同期限为一年,满一年后,对其进行考核,考核合格的,可续签劳动协议。每次续签合同的期限为一年(高校毕业生因创业或通过其他方式就业可随时解除协议)。
六、咨询方式
(一)联系人:邓杰13989071756胡杨19908977970
(二)联系电话:0897-2901028
(三)监督电话:0897-2824171(地区就业服务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