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7年宁波市奉化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第一批事业编制教师公告
招聘66人29个岗位
为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深入推进区域教育和谐发展,着力加强新时代高质量专业化教师队伍建设,对标健康美丽新城区之新定位,全力打造“甬有优学”奉化新样态,为培养新时代“凤麓名师”提供储备师资,经研究,宁波市奉化区教育系统决定公开招聘第一批事业编制教师66名。现就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奉化教育概况
奉化地处东海之滨、象山港畔,是宁波南部副中心城市,2016年11月撤市设区,正式纳入宁波中心城区。奉化区位交通优势明显,位于上海、杭州、苏州三个一线城市的3小时经济圈内,区内公路、铁路网络四通八达,宁波绕城高速、沈海高速、甬金高速、甬台温铁路贯通全境。产业优势突出,是全国汽车零部件生产基地、中国服装之乡。
奉化素有尊师重教传统,“诗书礼仪之乡”美誉远近闻名。北宋年间,即设县学。广平书院、锦溪书院、上林书院、松林书院并称奉城四大书院,兴教化,育人才,正风俗,讲学之风极盛。进入近代后,奉化教育较早开启新教育模式,1901年,龙津学堂创立。近年来,奉化区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迈出更坚实步伐。先后创成全国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区和全国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区,入选浙江省义务教育教学改革实验区,取得全省市县职成教发展绩效评价A等,获评全省教育工作业绩考核优秀单位。全省县市区教育发展现代化水平实现“三连A”。目前,全区现有各类中小学47所,在校中小学生5.9万人;幼儿园55所,其中公办幼儿园38所,在园幼儿1.12万人;成人文化技术学校(社区学院)13所。在编教职工4256人。
近五年,实施“凤麓名师”引育工程,推进“金字塔”工程、高端研修班、名优教师研修班、后备人才研修班、“一二三奠基行动”、潜力教师赋能工程等师干训项目,新增市级及以上名优骨干教师(校长)90多人,其中新增正高级教师9人、特级教师8人,增幅居宁波市前列,教师个人获省一等奖及以上各类荣誉200余项。“十五五”期间,奉化教育将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基础教育作出的重要指示精神,切实落实省市区委的决策部署,以“创一流、提质量、抓队伍”为总目标,紧扣教育强区建设任务,深入实施教育“攀高跨越”行动,着力打造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湛、结构合理、充满活力的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全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二、招聘原则和办法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和择优聘用的办法进行,通过考试、体检和考察等程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
三、招聘计划和岗位
招聘计划和岗位要求详见附件。
四、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1.A类、C类计划的招聘对象为国内2027年(含2025年、2026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国(境)外高校2024年9月1日至2027年8月31日毕业,并取得国家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书的毕业生;
2.B类计划的招聘对象为国内普通高校毕业生;国(境)外高校毕业,并取得国家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书的毕业生;
3.D类计划的招聘对象为国内2027年(含2025年、2026年)普通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
2.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素质和敬业精神,服从组织分配;有志于从事教育工作,具有较强的事业责任心、专业技能水平和语言文字表达能力;
3.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要求;
4.具备适应岗位所需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年龄要求在38周岁及以下(1987年11月5日及以后出生),依法退出现役的退役军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退出消防员年龄可放宽至43周岁(1982年11月5日及以后出生);
6.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五、招聘程序和步骤
(一)报名
1.网上报名
时间:2026年11月5日9时至11月12日16时。
报考人员登录宁波市考试网上报名系统(https://bmxt.nbhr.org.cn/),选择进入“2027年宁波市奉化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第一批事业编制教师”,查询招聘公告并进入报名,然后按提示录入信息并选择报考岗位。报考人员在仔细阅读相关公告信息后,按要求上传照片、详细输入个人信息,严格按照招聘所设条件选择岗位进行报名,每位报考人员只能选报一个岗位,逾期不再受理注册及报名。报考人员提供的个人信息必须真实有效,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能通过报名资格初审。报名序号是报考人员报名确认的重要依据,请妥善保管。
2.资格初审
时间:2026年11月13日9时至11月14日16时。
奉化区教育局对报考人员最后选定的岗位进行资格初审。在此期间,报名系统不对报考人员开放。
3.查询并再次报名
时间:2026年11月15日9时至16时。
已报名人员登录宁波市考试网上报名系统(https://bmxt.nbhr.org.cn/),选择进入“2027年宁波市奉化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第一批事业编制教师”登录系统,查询资格初审结果。通过者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未通过的可改报其他岗位并接受资格初审,逾期不得改报。
4.缴费确认
时间:2026年11月16日9时至11月17日16时。
通过资格初审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宁波市考试网上报名系统(https://bmxt.nbhr.org.cn/),选择进入“2027年宁波市奉化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第一批事业编制教师”登录系统,进行网上缴费确认并查询是否完成。未按时缴费确认的,视作自动放弃报考(注意:完成缴费才算报名成功)。笔试考务费标准:50元/科/人(浙价费〔2018〕21号)。
5.指标审核
缴费确认后,奉化区教育局对各岗位报名人数进行审核。报考同一岗位的缴费确认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不能低于3∶1,否则将核减该岗位拟招聘人数或取消该岗位招聘。核减或取消的招聘计划数将在宁波市奉化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分站(http://www.fh.gov.cn/col/col1229105695/index.html,下同)、区教育局分站(http://www.fh.gov.cn/col/col1229101933/index.html,下同)公布。
取消招聘指标的报考人员,如符合其他招聘岗位要求的,可在公布取消指标之日(含)起1个工作日内向奉化区教育局提出书面改报申请,逾期未提出书面改报申请的,视作放弃改报。因指标取消且无法改报或放弃改报的人员将统一退还笔试考务费。
6.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时间:2026年11月19日9时至11月21日9时15分。
已确认缴费成功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宁波市考试网上报名系统(https://bmxt.nbhr.org.cn/),选择进入“2027年宁波市奉化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第一批事业编制教师”登录系统,下载打印准考证。
(二)考试
1.考试形式及总成绩计算
(1)义务段音乐、学前教育岗位的考试形式:笔试、专业技能测试和面试(试讲),总成绩=笔试成绩的40%+专业技能测试成绩的30%+面试成绩的30%。
(2)小学学科(兵教师)岗位的考试形式:笔试和面试(结构化面试),总成绩=笔试成绩的40%+面试成绩的60%。
(3)其他学科岗位的考试形式:笔试和面试(试讲),总成绩=笔试成绩的40%+面试成绩的60%。
各项成绩均采用百分制。
2.笔试
笔试时间初定于2026年11月21日,具体时间、地点和考试注意事项详见准考证。报考人员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小学学科(兵教师)岗位的笔试内容为综合知识测试(包含教育基础知识、公共基础知识),其他学科岗位的笔试内容为学科专业试卷(包含教育基础知识、学科知识)。笔试满分为100分。各岗位笔试合格成绩划定办法:以60分为基准线,同一岗位平均分在基准线以上的,以60分为笔试合格成绩;平均分在基准线以下的,以平均分为笔试合格成绩,但不低于基准线的85%。
义务段音乐、学前教育岗位,在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6的比例确定专业技能测试对象,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末位成绩并列的均进入专业技能测试。
其他学科岗位,在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末位成绩并列的均进入面试。
笔试成绩及进入专业技能测试、面试人员名单于笔试结束后15个工作日内在宁波市奉化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分站、区教育局分站公布。
3.资格复审
专业技能测试和面试前,奉化区教育局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对专业技能测试对象和面试对象进行现场资格复审。专业技能测试对象和面试对象在资格复审开始48小时前,向奉化区教育局提交不参加资格复审书面确认书的,可在该岗位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予以递补。
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地点及现场所需提供材料详见后续公告。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者,取消考试资格。未按要求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放弃专业技能测试和面试资格。资格复审通过的人员,当场发放《面试通知书》(义务段音乐、学前教育岗位,发放《专业技能测试通知书》)。
4.专业技能测试
专业技能测试具体时间、地点详见《专业技能测试通知书》。报考人员凭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和《专业技能测试通知书》,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测试。不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测试的,视作放弃,对因放弃或规定时间迟到所产生的空缺名额不再递补。
义务段音乐、学前教育岗位专业技能测试主要考察考生相应岗位基本教学所需的专业技术和专业能力。专业技能测试总分100分,不足60分者淘汰。在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笔试与专业技能测试成绩之和从高到低依次排名,按招聘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末位成绩相同的均进入面试,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
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及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宁波市奉化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分站、区教育局分站公布。
5.面试
面试具体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报考人员凭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和《面试通知书》,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不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作放弃,对因放弃或规定时间迟到所产生的空缺名额不再递补。
小学学科(兵教师)岗位的面试形式为结构化面试。其他学科岗位的面试形式为试讲(试讲内容按招聘岗位或学科对应,其中学前教育岗位使用学前教育教材,义务段岗位使用初中教材,高中岗位使用普高教材)。面试主要考察考生的教育教学能力、仪容仪态、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和职业素养等。面试总分为100分,不足60分者淘汰。
面试结束后,按规定比例合成计算总成绩。
(三)签约
在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1比例确定签约对象。如遇总成绩相同,进行专业技能测试的岗位,笔试成绩高者为签约对象,若笔试成绩也相同,专业技能测试成绩高者为签约对象,若专业技能测试成绩也相同,则加试后确定;其他岗位,笔试成绩高者为签约对象,若笔试成绩也相同,则加试后确定。加试形式、内容等由区教育局会同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商定。总成绩及进入签约人员名单现场公布并当场签约。签约环节实行现场递补。拟签约对象现场放弃签约的,可在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其余情况不予递补。签约后无正当理由违约放弃的,记入机关事业单位考试诚信档案库。
面试成绩、合成总成绩以及参加体检人员名单于面试结束3个工作日内在宁波市奉化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分站、区教育局分站公布。
(四)体检
签约人员参加由宁波市奉化区教育局统一组织的体检。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工作按《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文件规定执行。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体检结果不合格者淘汰,同时解除就业协议。
(五)考察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具体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等公务员录用考察相关文件规定执行,考察不合格者淘汰。
(六)递补规定
体检对象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考察对象放弃考察或考察结论为不合格、不能在规定时间提供报考所需相关证明及其他材料、拟聘用人员在聘用通知签发之日前书面提出放弃或因弄虚作假被取消聘用资格的,均不予递补。
(七)公示、聘用
1.考察合格后,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则解除就业协议,并取消聘用资格。
2.拟聘用人员,须在2028年6月30日(含)前取得相应岗位学科所需的教师资格证书(高中岗位要求具备高中教师资格、义务段岗位要求具备初中或高中教师资格、学前教育岗位要求具备幼儿园教师资格),或提供在有效期内的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及岗位要求的普通话等级证书;逾期未取得的,解除聘用合同。
3.拟聘用人员现有工作单位的,须按有关规定办理好与原单位终止劳动人事关系手续后予以聘用。拟聘用人员不按时办理聘用手续的,视作自动放弃。在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时仍将审核档案资料,若发现拟聘用人员档案资料有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
4.拟聘用人员逾期不按规定报到的,或不能于2027年8月31日前取得规定学历、学位等相关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
5.新聘用人员须按事业单位聘用制度与学校签订聘用合同,并实行一年试用期规定。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能胜任教育教学工作的,予以正式聘用,并至少服务满5年(含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不能胜任教育教学工作的,解除聘用合同。
6.新聘用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人才政策等按有关规定执行。
六、其他事项说明
(一)本次公开招聘相关信息、实施过程及拟聘人员公示信息等均在宁波市奉化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分站、区教育局分站公布,请报考人员关注。
(二)按照《关于建立“三项制度”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进人的通知》(甬人社发〔2015〕177号)规定,对有与领导干部(含事业单位负责人)系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参加领导干部任职的部门所属事业单位或本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干部(含事业单位负责人)应当逐级落实事前报备制度。
按照《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24〕57号)规定,应聘人员与招聘单位工作人员有亲属关系的,应当要求在报名时主动报告。
(三)因考试违规违纪行为被各级人事考试机构处罚,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不得报考。
(四)报考人员在招聘程序各环节中的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和浙江省有关规定处理。
(五)报名考生请查看电脑版,手机或iPad可能会出现格式错误或重要信息遗漏。考生务必请对照资格条件进行报名。
(六)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报考人员提交的所有注册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
(七)生源地是指经高考,被高校录取时户口所在地。户籍以2026年11月4日(含)前户口所在地为准。
(八)2027年高校毕业生须在2027年8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且符合招聘岗位的要求。国(境)外高校毕业生报考时可凭国(境)外学籍证明报名,但须于2027年8月31日前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上述时间以学历学位证书或认证书的落款时间为准,未在规定时间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或认证书的不予聘用。
(九)招聘岗位中所涉及的专业,参照教育部最新发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和《全国研究生招生学科专业目录》等专业目录中的“专业名称”,如为本科学历“专业类”、研究生学历“学科类别(一级学科)”的已相应注明。国(境)外高校专业相近的以所学主干课程为准。报考人员须根据学历学位证书上的所学专业准确填报专业名称,所学专业应符合填报岗位专业要求。
(十)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是指:普通高校大专以上毕业后参军入伍,现已退役的人员;被普通高校录取或就读期间到部队服役,退役后继续学习并取得普通高校大专以上毕业证书的人员。
(十一)现役军人、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的非2027年毕业生不能报考,仍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的非2027年毕业的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报考人员不能以辅修专业报考。
(十二)凡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须在签约前,提供加盖公章的现工作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书面证明。
(十三)未尽事宜由区教育局商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解释(联系咨询电话:0574-88518006、0574-88521521、0574-88510721,监督电话:0574-88523822,工作时间开放:8:30-11:30,13:30-17:00)。
(十四)本次招聘不安排也不委托、授权任何社会机构和个人安排任何培训班。任何兜售与本次招聘有关资料、信息的行为均与招聘组织单位无关,请报考人员不要轻信。
宁波市奉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宁波市奉化区教育局
2026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