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下半年凤阳县县属国有公司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事业单位招考
2026年下半年凤阳县县属国有公司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公告正文

2026年下半年凤阳县县属国有公司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2026年下半年凤阳县县属国有公司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招聘15人14个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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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时间
2026/11/10 08:30-2026/11/14 17:00

因业务发展需要,凤阳县部分县属国有公司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招聘条件

招聘对象为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及以上学历及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人员,且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爱国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无犯罪记录;

2.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认同公司企业文化,有较强的执行力;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能胜任招聘岗位工作要求,服从单位工作安排;

4.年龄、学历、专业及其他条件详见附件1《凤阳县县属国有公司拟招聘人员及岗位情况表》;

5.公开招聘人员岗位计划表中的“38周岁以下”为“1987年10月1日(含)以后出生”;“43周岁以下”为1982年10月1日(含)以后出生。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人员;

2.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3.现役军人;

4.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5.曾被行政拘留、收容教养、收容教育或者具有吸毒史的。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6.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7.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8.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招聘程序

此次招聘工作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

招聘公告在凤阳县人民政府网及相关媒体统一发布。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2026年11月10日-11月14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逾期不再补报。

(2)报名地点:凤阳县西城街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一楼。

2.报名材料:报考人员须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招聘岗位规定要求的相关证书、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单位出具的从事相关岗位工作年限的证明(或档案履历证明)、劳动合同、社保个人参保证明和《凤阳县县属国有公司报名资格审查表》等材料,提交二寸近期正面免冠同底照片4张。

3.应聘人员按招聘岗位进行报名,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为确保新进人员质量,确认报考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比例达不到3:1的,取消或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数。经研究同意的紧缺岗位,可按2:1比例开考。被取消招聘岗位的报考人员可以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逾期不改报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4.考生报名时所提交的证件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准确,对提供虚假报名材料以及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并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凡因弄虚作假或虽通过资格审查但实际与招考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资格审查从报名时开始进行,并贯穿于整个招录过程。

(三)笔试

1、笔试科目:笔试科目详见附件1《凤阳县县属国有公司拟招聘人员及岗位情况表》中对应岗位考试科目,试卷分值为100分,测试时限为120分钟;

2、笔试时间和地点:笔试时间另行通知,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请及时关注凤阳县人民政府网站发布的笔试通知;

3、笔试成绩公布。笔试成绩于笔试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在凤阳县人民政府网站上公布。

为确保新进人员基本素质,设定笔试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笔试成绩须达到60分。低于笔试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本次招聘统一组织的笔试,不指定任何教材、复习资料,也不举办、不委托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和培训活动。

(四)面试

(1)面试人员的范围:面试人员的范围根据招聘计划数依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按3:1比例确定,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最后一名如有多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面试人选。

(2)面试的形式和内容: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主要考查考生从事相关工作应具备的综合素质和能力等,面试分值为100分。面试顺序以当日现场抽签确定,面试成绩当场评定并公布。

(3)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关注凤阳县人民政府网站发布的面试通知。

为确保用人素质,面试成绩设置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60分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五)考试总成绩计算

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为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成绩确定后在凤阳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四、体检和考察

按照应聘人员的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序与岗位招聘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如出现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情况,则依次以面试成绩、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序,学历由高到低顺序确定;仍相同的,采取加试的形式确定,加试方式另行通知。递补参照此法。

体检由招考单位组织在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工作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体检合格人员纳入考察范围,考察工作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掌握考察对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同时要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

体检、考察合格人选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参加面试未被聘用的人员纳入本次招聘后备人才库,自招聘工作结束之日起,一年内若岗位出现空缺需要补充人员的,经研究同意后,按相关程序从后备人才库中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人员直接进入体检程序。


五、公示与聘用

体检、考察均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凤阳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同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对经公示无异议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聘用人员实行劳动合同制管理,拟聘用人员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工资福利待遇按用人单位现行薪酬制度执行。

拟聘用人员要服从工作安排和岗位调整。


六、纪律与监督

公开招聘工作严格按照“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的要求组织实施,严格执行考试政策,规范考试程序,严明考试纪律,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本公告相关事项由凤阳县濠州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凤阳县小岗产业发展投资有限公司、凤阳县振兴开发投资有限公司、安徽石圭新材料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和凤阳县洪武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报名咨询电话:0550-6738594(洪武人力资源公司)

监督举报电话:0550-2559145(纪检部门)

凤阳县濠州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凤阳县小岗产业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凤阳县振兴开发投资有限公司

安徽石圭新材料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凤阳县洪武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

2026年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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