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人民医院科技开发中心有限责任公司招聘食堂工作人员公告
招聘4人2个岗位
根据工作需要,四川省人民医院科技开发中心有限责任公司公开招聘膳食服务管理岗位人员1名、膳食烹调岗位人员3名。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品行端正,遵纪守法。
3.自愿从事医疗卫生相关工作,作风踏实,吃苦耐劳,甘于奉献,组织纪律观念强。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技能和其他条件。
5.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符合法律法规的其他条件。
7.报名者须在2026年7月1日前,取得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和技能证书。
(二)不能报名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曾受过刑事处罚的,曾受过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等党纪政务处分的。
2.各类考试违规违纪在禁考期内的。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正在接受纪律审查或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5.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被招聘到相关岗位的。
(三)岗位要求
1.膳食服务管理岗位
(1)学历及证书条件,取得硕士及以上学位和学历,管理学相关专业,取得CET6级证书。
(2)年龄要求,1982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3)具备较好的沟通、协调和服务意识,具有较强的责任心。
(4)具备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具备较强的应变能力,能够快速应对突发事件。
(5)具备良好的语言表达能力和服务态度。
(6)膳食服务管理岗位,具有5年及以上国有企业或事业单位综合管理岗或人事行政管理岗工作经验,熟悉体制内管理规则、内控要求,具备制度体系建设、绩效考核方案设计与落地的经验。
2.膳食烹调岗位
(1)年龄要求,1970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2)具备较好的沟通、协调和服务意识,具有较强的责任心。
(3)具备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具备较强的应变能力,能够快速应对突发事件。
(4)具备良好的语言表达能力和服务态度。
二、岗位职责
(一)膳食服务管理岗位
1.负责医院食堂日常运营管理,统筹餐食供应、人员排班与现场服务,保障医护、患者及职工的就餐需求。
2.落实食品安全管理,严格执行食品采购、验收、储存、加工、留样、餐具消杀等制度。
3.管控食堂成本,做好食材采购、库存管理,控制能耗与物料损耗,定期核算收支。
4.统筹菜品规划,兼顾职工餐、患者治疗膳食,保障餐品质量、口味与供餐时效。
5.受理就餐人员的意见与投诉,持续优化就餐服务;负责食堂员工管理,开展培训、考勤与考核工作。
6.完成科室安排的其他工作。
(二)膳食烹调岗位
1.按照食谱与供餐计划完成菜品制作,保障餐品口味、分量、温度,按时出餐;兼顾职工餐、患者膳食制作。
2.严格遵守食品安全规范,落实食材加工、生熟分开、餐具厨具清洁,做好操作区域卫生。
3.合理使用食材,减少原料损耗,节约水电气等能耗;做好食材保管,杜绝浪费与变质。
4.维护后厨设备,规范操作灶台、蒸箱等厨具,发现设备异常及时上报。
5.服从食堂管理人员安排,遵守院内各项规章制度,保持个人卫生,配合各类检查。
6.完成科室安排的其他工作。
三、服务地点
四川省人民医院院本部
四、试用期及解除劳动关系机制
(一)试用期
膳食服务管理岗位及膳食烹调岗位均为三个月试用期,试用期薪资不低于当年成都市最低工资标准(具体以公司薪酬制度为准)。
(二)解除劳动关系机制
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招聘人员应及时退出政策性岗位。
1.劳动合同期内招聘人员自愿申请离职。
2.公司与招聘人员协商一致解除合同。
3.招聘人员存在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等情形的,服务单位主动解除劳动合同。
4.其他法律法规规定或双方协议约定应当退出政策性岗位的情形。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事宜
1.简历投递邮箱:kkggs1307@sina.com
2.招聘有效期:招聘有效期至拟录用人员到岗入职之日止。
3.流程安排:简历初审通过后统一组织面试,面试时间将通过电话另行通知。
4.本次招聘仅接受网上报名申请,不接受现场、邮寄、传真等其他任何形式的报名。
5.报名材料要求
(1)已毕业人员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原件扫描件和学信网出具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2)符合优先招聘条件者,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二)资格审查
报名期间将同步进行资格审查,依据招聘条件对报名人员的学历、专业等信息进行审核,并重点核验优先条件相关证明材料。我们将综合审查情况,择优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名单。未按前述要求填写或上传优先条件证明材料的,将视为不符合该优先条件。
(三)面试、成绩评定及体检人员确定
面试重点考察综合素养及岗位匹配度。面试由公司统一组织实施。根据岗位招聘名额和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具体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
1.体检标准。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体检人员承担。体检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2.复检。初次体检不合格的,本人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后3日内复检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未按规定时限及要求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因自愿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的缺额,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体检人员。
(五)考察
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重点核查遵纪守法等情况。考察贯穿招聘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不符合招聘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取消招聘资格。
(六)报到入职
请携带相关材料在公司规定的时间报到,办理入职手续并签订《劳动合同》。
六、注意事项
(一)报名者须规范、如实填报个人信息,凡错填、漏填相关信息的,后果由报名者本人承担。
(二)请确保联系方式(邮箱、手机等)正确、畅通。因报名方联系不畅造成的后果由报名者本人承担。
七、联系方式
招聘咨询电话:028-86137509(人力资源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