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宁洱县林业和草原局城镇公益性岗位招聘公告
招聘2人1个岗位
2026年宁洱县林业和草原局城镇
公益性岗位招聘公告
因工作需要,宁洱哈尼族彝族自治县林业和草原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城镇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根据《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城镇公益性岗位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云人社通〔2024〕25号),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和自愿报名、双向选择、择优聘用和困难援助的原则,做到政策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接受有关部门和社会监督。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一)招聘数量:2名
(二)招聘岗位:保洁员
(三)岗位职责:楼道、过道、卫生间、办公楼外围(含公厕)环境卫生清洁工作,服从林草局的其他工作安排。
三、招聘条件及对象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政治立场坚定,具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和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行,无违纪违法记录。
2.具有初中及以上学历,能够胜任岗位工作要求,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服务意识,工作责任心强、遵章守纪、爱岗敬业,服从工作安排和用人单位管理。
(二)招聘对象
宁洱县内且在法定劳动年龄,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意愿且办理了《就业创业证》进行了失业登记和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同时符合以下就业困难人员条件之一的人员:
1.连续登记失业1年以上的长期失业人员;
2.男年满50周岁和女年满40周岁以上的登记失业人员;
3.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员;
4.零就业家庭人员;
5.离校1年内持续6个月以上未就业高校毕业生: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予招聘
1.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正在享受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的人员;
4.未与企业解除劳动关系的人员;
5.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劳动用工规定不能招聘的。
四、工资标准
(一)正式聘用后薪酬按照普洱市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有关规定执行。薪资待遇为每月1970元(含个人依法应缴纳的社会保险部分)享受与用人单位其他工作人员同等的节假日休息。
(二)加入单位工会会员后,与在职职工享受同等工会待遇。
(三)不安排食宿。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凡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由本人携带《就业失业登记证》、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书等相关个人有效证件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二)资格审查:报名结束后,由县林业和草原局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通过人员,送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复审。
(三)面试:审核通过的人员,由招聘单位组织面试,择优确定拟录用人员。
(四)公示:对经资格审核、面试合格的应聘者,招聘单位对拟录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按相关规定签订合同。
(五)聘用: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照《普洱市公益性岗位开发与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
六、报名
(一)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二)报名时间:2026年10月26日至10月30日(8:00-11:30,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三)报名地址:宁洱县林业和草原局四楼办公室(宁洱镇凤凰路17号)。
(四)报名联系人:谌永艳,联系电话:0879-3232174。
宁洱县林业和草原局
2026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