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齐哈尔市克东县司法局公开招聘司法协理员公告
招聘14人2个岗位
为进一步加强司法所队伍建设,落实省司法厅、省财政厅、省人社厅《黑龙江省司法协理员制度试点工作方案》(黑司通〔2024〕35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司法所设置及人员缺失情况,为达到省市对基层司法所人员配备要求,经县委、县政府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司法协理员,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依据
《黑龙江省司法协理员制度试点工作方案》(黑司通〔2024〕35号)、《克东县招聘司法协理员工作方案》
二、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实行岗位公开,自愿申报,择优选拔。
三、岗位职责
(一)协助司法所履行指导辖区调解工作;
(二)协助司法所参与辖区基层普法与依法治理;
(三)协助司法所组织提供辖区基层公共法律服务;
(四)协助司法所承担辖区社区矫正工作;
(五)协助司法所协调开展辖区安置帮教工作;
(六)协助司法所参与推进辖区基层法治建设;
(七)协助司法所开展辖区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
(八)协助司法所面向辖区社会收集立法意见建议;
(九)协助司法所做好人民陪审员、监督员选任工作;
(十)协助司法所开展辖区远程视频综合服务工作;
(十一)完成法律法规和上级司法行政机关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招聘有关事项
(一)招录名额
本次公开招聘司法所司法协理员综合类岗位14名,男7名,女7名。
(二)薪酬待遇
司法协理员实行层级化管理,待遇参照县级同类型辅助人员保障水平,由县财政纳入预算予以支持。
(三)报考条件
此次招聘司法协理员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3)年龄在18周岁以上、38周岁以下(1988年1月1日—2008年12月31日)。
(4)具有克东县户籍人员。
(5)具备全日制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有乡镇基层治理或者司法行政工作经历的人员,学历放宽至大专(不限全日制)及以上;退役军人学历放宽至高中(全日制中专)及以上学历。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7)具备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奉献精神,工作责任心强,服从组织安排。
(四)不得报考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招聘为司法协理员:
(1)曾受过刑事处罚、党纪政纪受处分期内或者涉嫌违纪、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3)因违纪违规被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开除、辞退、解除劳动合同的;
(4)与原单位有劳动纠纷的;
(5)本人或家庭成员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6)国家和省规定的不适合从事司法协理员工作的其他情形。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本次招聘采取本人到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时间为2026年10月27日至2026年10月29日,上午8:30-11:00,下午14:00-16:30。
(2)报名地点:克东镇司法所(职教中心门口西侧一楼),报名人员可提前电话预约,联系电话:0452-4313158。
(3)报名需携带以下材料:
1.报名表纸质及电子版各1份(报名表格到“克东融媒”微信公众号下载),电子版用U盘提交;
2.户口簿、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信网上通过学历查询并带二维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以上材料均需原件和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需2份,其他材料复印件1份。(学信网上无法下载打印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的,请于资格复审前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或者颁发学历的高校所在省市教育部门进行学历认证,同时下载打印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使用国(境)外学历报考的考生,需提供教育部门学历认证材料);
3.本人近期正面2寸免冠彩色照片5张及照片电子版(蓝色背景);
4.退出现役证件(仅限退役军人考生)原件及复印件或其他能证明退役军人身份的材料;乡镇基层治理、司法行政工作经历,须由用人单位出具加盖公章的经历证明,并同步提供劳动合同、社保缴纳记录等佐证材料;
5.个人征信报告(可到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建设银行等机构申请打印)和“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s://zxgk.court.gov.cn/)“综合查询”板块,查询个人是否存在失信被执行情况并截图打印;
6.报名人员在报名时扫码加入微信群,注意关注群消息及克东县司法局发布的公告,保持通讯畅通,若更换联系方式应及时告知招聘单位,因个人原因未及时参与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人员自行承担相关责任。
(二)资格审查
2026年10月30日至11月2日,对报考人员资格进行审查。
(三)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笔试总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比例为60%,面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比例为40%。
(1)笔试。
1.笔试时间:以准考证考试时间为准
2.笔试考试范围:
(1)人民调解业务知识:以《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黑龙江省调解条例》为主,考察开展人民调解工作常用业务知识。
(2)社区矫正业务知识:以《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和《社区矫正法实施办法》为主,考察开展社区矫正工作常用业务知识。
(3)法治政府建设业务知识:以《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为主,考察规范行政执法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综合业务知识。
(4)法律援助业务知识: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为主,考察开展法律援助工作常用业务知识。
(5)信访工作业务知识:以《信访工作条例》为主,考察处理信访事项常用业务知识。
(6)党的理论知识、时事政治、司法工作等相关知识。
笔试地点及注意事项详见笔试准考证。应聘人员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原件和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含临时身份证)进入考场,其他证件无效。因证件不全无法参加考试的,责任自负。应聘人员须自备黑色碳素笔。其他与考试无关物品一律不准带入考场,违者按有关规定处理。
(四)面试
根据招聘同一岗位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进入面试人数与岗位拟聘人数3: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测试应试者的综合分析能力、组织计划能力、应急应变能力等。面试时间为15分钟,面试低于60分者不予聘用。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考察与体检
根据岗位计划招聘人数,按照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考察、体检对象。
(1)考察。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及是否具有报考回避情形等方面情况进行复查。凡发现档案材料和信息涉嫌造假的,在未查实前暂缓聘用程序;对考察不合格人员,不作为拟聘用人选,并书面通知本人。
(2)体检。
统一组织在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人员,招聘组织实施单位提供一次复检机会。复检项目由招聘组织实施单位会同复检医疗机构确定,考生须按时参加复检并认可复检结论为最终体检结果。
因考察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的岗位空额,从报考该岗位且面试成绩在合格线以上考生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递补并予以公示。
六、公示与聘用
(一)公示。根据考试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择优确定拟招聘人员,并在克东融媒微信公众号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有问题且查有实据或主动放弃的,不予聘用,所空名额不再递补。
(二)聘用。公示期满后,对没有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签订劳动合同;首次签订劳动合同期限一般为1年,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的按期转正,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合同期满后,可根据实际续签劳动合同。
七、注意事项
(一)报考人员需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弄虚作假或隐瞒相关信息报考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二)报考人员在报名现场添加临时微信群,注意查收通知。同时要保持报名时登记的联系电话畅通,如因电话不畅通接收不到相关信息,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三)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资格条件的,均取消应聘或聘用资格。
(四)“克东县司法局”“克东融媒”微信公众号为本次招聘工作指定的信息发布平台。
(五)考试当天,须凭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准考证方能进入考点。
(六)本次公开招聘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组织辅导培训班。此公告由克东县司法局公开招聘司法协理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克东县司法局
2026年10月26日
附件:克东县司法协理员报名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