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坝师范学院2026年编制外(非事业编制)高层次人才引进公告
招聘5人5个岗位
一、学校简介阿坝师范学院是四川省人民政府举办、省教育厅主管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位于汶川县水磨古镇,是四川省民族地区唯一一所师范类本科院校。学校前身创办于1978年,2015年升格为本科,2023年通过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并获批四川省硕士学位授予立项建设单位“优先培育”类高校。现有14个教学单位、30个本科专业,在校生12000余人,教职工900余人。学校秉承“德才兼备、智慧永恒”的校训,坚持“重内涵、强质量、创特色、铸精品”的办学理念,发扬“生命不息、奋斗不止”的阿师精神,坚持“民族+师范”的办学特色,聚焦应用型人才培养,突出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培育,初步构建“一体化、两对接、三融入”应用型人才培养模式。学校致力于建设成为民族地区师资培养的摇篮、民族文化传承的基地、民族团结进步的阵地,主要承担为民族地区培养“融得进、扎得下、知感恩、能奉献”的优秀师资和各类应用型人才,服务四川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职责使命。
其他详细情况见学校官网。
(本公告同时在阿坝师范学院网站〔www.abtu.edu.cn〕、阿坝师范学院人事处网站〔https://tc.abtu.edu.cn〕上发布)
二、引进方式、岗位及名额
(一)引进方式
本次引进采取编制外全职引进方式。引进人员不纳入事业编制,由学校与引进人才签订《高层次人才引进协议》和劳动合同,实行协议工资制、合同管理和聘期考核。
(二)引进岗位及名额
具体岗位、学科专业(方向)、名额及其他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阿坝师范学院2026年编制外高层次人才引进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附件1所列的学历、学位、专业等条件,以报考者本人有效毕业证、学位证所载内容为准。
(三)服务年限
编制外全职引进人员一个聘期(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6个月。聘期届满,根据聘期考核结果和学校工作需要,经双方协商可续聘;聘期考核不合格的,不予续聘。
三、引进对象、范围及基本条件
(一)引进对象及范围
面向全国考核招聘国(境)内外博士研究生,并完全符合附件1相关岗位条件要求和本公告其他要求的人员。应聘人员须于2026年12月31日前取得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等证书,并凭证书办理聘用确认等手续;未在此时间内提供以上证书的,视为自动放弃,责任自负。
(二)基本条件
1.年龄条件
博士研究生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5周岁,即1981年10月31日及以后出生。
2.报考者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心健康,体检合格,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3)具备本公告及附件1所列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专业、职称及其他资格条件;报考者本人有效毕业证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有效学位证所载学位,应与所报考岗位“学历学位”和“专业条件要求”两栏分别完全相符;
(4)符合学校学科专业建设和人才队伍发展需要,能够胜任教学科研及相关岗位工作;
(5)委培、定向毕业生须征得原委培、定向单位同意,报名时一并提交同意报考证明材料;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报考须征得所在单位书面同意;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或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或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的;
(4)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事业单位公开
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和《四川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试行)》等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5)尚处于国家和四川省规定的最低服务期和试用期内的
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6)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
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7)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
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
(8)法律法规等规定的其他不能报考的情形。
四、引进待遇
(一)待遇构成
编制外全职引进人才待遇由引进费、年薪、科研启动费、科研奖励及其他配套待遇组成。
(二)待遇确定方式
学校根据应聘者的学术背景、学科专业发展需要和岗位匹配度等情况综合研判,确定其引进层次及相应的引进费、年薪、科研启动费标准,并在《高层次人才引进协议》中予以明确,应聘者可通过学校人事处咨询电话或到校面谈方式了解。
五、报名方式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11月5日18:00止,逾期不再受理。
(二)报名方式
1.本次引进采取网络报名方式,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多岗位报名的不予审核。应聘者须下载并填写《阿坝师范学院编制外高层次人才引进报名登记表》(附件2),连同下列材料电子扫描件打包压缩(压缩包命名格式:“岗位编码+姓名+所学专业”),发送至学校招聘邮箱hr@abtu.edu.cn: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正反面);
各阶段学历、学位证书;国(境)外学历学位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书;
3.境内就读阶段需提供学信网《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4.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职业资格证书(如有);
5.代表性论文著作、科研项目立项及结项证明、专利、获奖证书等业绩成果证明材料;
6.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的,须提供党组织出具的证明材料;
7.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委培定向毕业生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8.近期免冠证件照。
简历应包括个人基本信息、联系方式、学习和工作经历、研究方向、主要论文著作(注明期刊名称,年、卷、期和起止页码,并标明第一作者、独立作者或通讯作者等信息)和研究课题(注明主持或参与及排名、科研经费等信息)。最高学历成绩单、无犯罪记录证明等材料在后续考察环节另行通知提交。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主要包括资格初审、用人单位考察阶段的资格复审和学校审核确认三个环节。应聘者是否符合所报岗位条件要求,由阿坝师范学院负责的资格初审、资格复审和审核确认的结果最终确定。在招聘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报名材料不全、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违反回避制度或同时报考多个岗位的,报考或聘用资格一律无效,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六、考核的组织实施、方式及内容
考核采取专业素质考核与综合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由人事处组织各二级单位实施。
(一)专业素质考核。由用人部门负责制定考核办法并组织实施。考核组对应聘者的学术水平、科研能力、专业知识技能、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创新能力、岗位适应能力等进行全面考核。
(二)综合面试。由学校人事处统一组织实施,采取现场答辩方式,主要考察应聘者的思想政治素质、职业道德、事业心责任感、逻辑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协调沟通能力等。
七、心理测评、准入查询及体检
(一)学校组织考核合格的应聘者进行心理素质测试,测试结果不对外公布并严格保密。
(二)学校根据教育部《关于推开教职工准入查询工作的通知》要求,在全国教师管理信息系统进行准入查询,查询不通过者不予录用。
(三)完成心理素质测试和准入查询的应聘者,到学校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人社部发〔2016〕140号《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操作手册、2026年新版《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执行;乙肝项目检测按照人社部发〔2010〕12号规定执行。国家、四川省如有最新体检规定,按最新文件执行。
(四)体检费用由应聘者自理。初次体检不合格的,本人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之日起3日内申请复检一次;复检由学校指定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八、考察
学校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个人诚信、廉洁自律、心理调适能力、能力素质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情况进行综合考察,并对其与报考相关的人事档案等材料的真实有效性和报考资格进行核实确认。
九、公示与办理聘用手续
(一)体检、考察合格人员名单报学校审定,经学校审定同意拟引进的人员在阿坝师范学院网站公示7天。公示内容包括报考二级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年龄、毕业院校、专业、学历学位、考试(考核)总成绩排名等,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
(二)公示无异议的人员,由学校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签订《高层次人才引进协议》和劳动合同,约定聘期、工作任务、薪酬待遇、考核要求及违约责任等事项。
(三)逾期不能按要求提供有关材料,以及未按通知时间完成报到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引进资格。
(四)因体检不合格、考察不合格、公示有异议并经查实、自动放弃等原因产生的空缺,由学校根据实际需要决定是否递补。
十、纪律与监督
为确保公开、公平、公正,做到信息、过程、结果公开,本次引进工作严格按照公告程序进行,全程接受学校纪检监察机构监督,并在公告中公布政策咨询和举报电话,接受应聘者咨询和社会监督。
对投诉、举报、网络反映的问题,学校将及时调查、妥善处理;对实名举报并提供了具体举报线索的,调查核实结果将及时反馈。如参加本次引进工作的工作人员与报考者存在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情形的,按规定安排相关工作人员回避。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和应聘人员,按照国家和四川省有关规定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给予政务、党纪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一、特别提示
(一)本次引进为编制外(非事业编制)引进,引进人员不纳入事业编制管理,工资、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等按协议约定和学校编制外人员管理相关规定执行;
(二)学校根据应聘者的学术背景、学科专业发展需要和岗位匹配度等情况综合研判,确定最终引进待遇;
(三)应聘者应确保联系方式正确、畅通,本人填报的所有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凡弄虚作假或存在学术不端行为的,一律取消报名资格或拟录、录用资格;
(四)招聘过程中如有调整及补充事项,由学校在阿坝师范学院网站、人事处网站公告。因应聘者不主动、不按要求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考核、体检、考察、递补、聘用的,责任自负;
(五)本公告由阿坝师范学院人事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国家、四川省有关规定和学校现行人才政策执行。
十二、联系方式
引进政策咨询电话:028-62332605、028-62332559(阿坝师范学院人事处,工作日09:00—12:00,14:30—17:30)
简历接收邮箱:hr@abtu.edu.cn
纪律监督电话:028-62332717(阿坝师范学院纪委办公室)
学校通讯地址:四川省阿坝州汶川县水磨镇阿坝师范学院邮政编码:623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