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洱市紧急救援中心2026年第一次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公告
招聘4人
根据中心业务发展和工作需要,普洱市紧急救援中心决定采取面向社会公开报名、综合评定、择优聘用的方式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人员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招聘条件
所有招聘岗位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2.具备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操守及良好的沟通能力,工作积极主动,有较强的责任心及团队协作精神、服务意识强,热爱受聘岗位的工作;3.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4.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专业技能和工作能力;5.已毕业且取得毕业证及相关资质;6.年龄在18周岁-35周岁,即1991年10月1日以后、2008年10月1日以前出生;7.户籍不限;8.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2.受到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3.因学术造假被处罚的人员、在以往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4.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报名条件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招聘程序
(一)报名
报名采取网络邮箱报名和现场报名两种方式,一人限报一个岗位,多岗位报名或不符合招聘需求的视为无效报名。
应聘人员须自行下载填写《普洱市紧急救援中心公开招聘编制外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1)、《普洱市紧急救援中心招聘就业情况承诺书》(附件2),及时按要求提交相关报名材料:包括《普洱市紧急救援中心公开招聘编制外工作人员报名表》、《普洱市紧急救援中心招聘就业情况承诺书》、全日制本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含初始学历证明材料);对应岗位执业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职称证书(药师证、执业医师证等);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效期内身份证(含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公安部门出具的无刑事犯罪记录证明、个人征信报告;本人近期小一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已参加工作的在职在编人员应聘,需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名或报名资料不符合要求视为无效报名。
报考人员提交的所有报名材料均要提供原件及复印件供现场审查,复印件统一使用A4纸张,材料不予退还。报考人员须保证提交材料真实有效,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
现场报名时间、地点:2026年10月26日至2026年11月3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8:00(周末除外),地点位于普洱市紧急救援中心1号楼5楼办公室506(思茅区南屏镇南屏路27号)。
邮箱报名时间:2026年10月26日8:00起至2026年11月3日18:00截止。
应聘人员须将报名提供材料制作成PDF件打包压缩后发送至招聘单位报名邮箱,应聘人员可及时向招聘单位了解个人报名审核情况。邮件标题格式为:姓名+岗位名称+联系电话(如:张XX+临床医师岗+138****1234)。
邮箱地址:pesjjyxjyzx@163.com。
(二)报名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统一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审查结果将另行通知,资格不合格者取消报名资格。报名人员须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负责,凡提供虚假信息、伪造证件材料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本次报考及录用资格,记入招聘诚信档案。
(三)考试
1.考试方式
开考比例为1:3,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本次招聘统一设置笔试合格分数线60分,考生笔试成绩须达到60分及以上方可进入面试环节,笔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得进入面试。若岗位报名后达不到1:3开考比例,由招聘领导小组研究确定是否降低开考比例或取消该招聘岗位。2.考试时间及地点笔试时间:2026年11月6日(上午8:30)面试时间:2026年11月9日(下午15:00)笔试及面试地点:普洱市紧急救援中心(普洱市思茅区南屏镇南屏路27号)。3.面试(1)进面比例:根据岗位招聘人数和报考人数1:3的比例,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序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如出现笔试成绩相同,进入面试人数超过招聘岗位数1:3的,一并进入面试。(2)面试形式: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成绩不合格的不予录用。综合成绩:综合成绩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计算。如综合成绩相同,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排名,如出现综合成绩和面试成绩均相同的,组织同分人员加试。4.考试内容
根据各岗位专业特点确定,临床医师岗位重点考核临床医学专业知识、院前急救技能、应急处置能力、职业素养等;药剂人员岗位重点考核药剂学、药理学、药品管理规范、临床用药指导等专业知识及岗位实操能力。
5.考生注意事项考生需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参加考试,考试开始后迟到30分钟及以上者,一律不得进入考场,作自动弃权处理。考生须严格遵守考场纪律,违规违纪者取消考试资格。6.成绩查询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入围及拟录用相关公告,各环节成绩及结果在该环节结束后2个工作日以内,将在普洱市紧急救援中心微信公众号发布,同时在中心1号楼五楼公示栏张贴公示,请考生持续关注。
(四)体检
根据综合成绩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1:1比例确定进入体检的人选。体检时,体检医生与体检者有回避关系的,应予回避。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人员,按有关规定处理。体检医院为普洱市人民医院体检中心(思茅区振兴大道104号);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按规定申请一次复检,复检仅限1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医院不得与初检为同一单位。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时间另行电话通知,体检费用由应聘者承担。在体检环节出现应聘人员主动放弃、体检不合格等岗位空缺情形的,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可按照该岗位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体检合格者进入中心用工程序。
(五)公示
拟录用人员名单将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间收到举报,经查实存在影响录用情形并取消拟录用资格的,可按该岗位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人员须完成体检、考察及公示程序;公示期满后,不再进行递补。公示期满后,对无异议或反映问题经查实不影响录用的人员,按规定办理试用期入职手续。
录用及待遇
录用人员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属于编制外聘用人员,薪资及福利待遇按普洱市紧急救援中心编外人员管理规定执行。试用期三个月,工资为80%,期满经综合考核合格后办理转正手续,按规定缴纳五险一金,并参与单位科室绩效分配,享有节日福利、带薪休假等相关待遇。试用期内如发现不符合岗位要求或不能胜任工作的,招聘单位有权解除劳动关系。录用后未按时报到或擅自放弃入职的,应赔偿实际损失(含招聘成本、岗位空缺损失)。
其他事项
招聘全过程中,因应聘人员主动放弃、资格审查不合格、体检不合格、公示异议查实等原因出现岗位空缺的,由普洱市紧急救援中心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可按照对应岗位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本次招聘所有岗位聘用人员均需服从中心岗位调配及日常工作安排。
招聘工作全程接受社会各界和主管部门监督
联系方式
(一)单位详细信息及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普洱市紧急救援中心单位地址:普洱市思茅区南屏路27号普洱市紧急救援中心微信公众号:puer0879120联系电话:0879-2133120
(二)重要提示
1.应聘人员须及时关注发布的相关通知、公告,保持预留联系电话畅通,因不及时查看或错误获取信息及无法联系造成的后果自行承担。招聘相关通知通过普洱市紧急救援中心微信公众号报名邮箱或预留电话送达,发送成功即视为有效送达。录用通知书书面确认回执须在3个工作日内提交,逾期未确认视为放弃入职资格。
2.应聘人员对本人报名填写信息负责。如果报名填写信息与所持证明材料不一致,导致资格复审不合格或其他后果自行承担。应聘人员提供报名材料有弄虚作假,一经查实,一律取消应聘、聘用资格。通过资格审查后放弃应聘的,应提前3个工作日书面告知招聘单位。
3.所有参加招聘工作的人员存在回避情形的应主动报告,不及时报告或有意隐瞒的,依法依规给予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