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塔区政务服务管理局公开招聘窗口服务人员公告
招聘1人1个岗位
根据红塔区政务服务管理局工作需要,现委托玉溪宸才人力资源咨询管理有限公司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窗口服务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民主、公平、公正、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坚持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
(三)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
(四)坚持按需设岗、按岗招聘、人岗相适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窗口服务人员1名。统一招聘后进行分配。
三、招聘岗位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作风正派,有责任心,具有奉献精神,服从组织分配。
2.年龄40周岁及以下,形象得体,能够适应窗口服务工作,男子身高165cm以上,女子身高156cm以上。
3.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4.具有一定组织协调能力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有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应变能力强,自律性强,有较好的口头表达能力和交流沟通能力。
5.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法律和规章制度;
6.政治立场坚定,思想品德优良,作风正派,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记录;
7.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履职条件,身体条件符合事业单位体检标准;
8.符合岗位对应的学历、专业、年龄、资格证书、工作经历等要求;
9.自愿服从单位岗位安排、调剂及日常管理。
(二)不得报考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或正在接受审查调查的人员;
3.在各类公职考试中存在舞弊、失信等记入诚信档案人员;
4.现役军人、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5.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有关待遇
(一)工资标准:聘用人员实行劳动合同制管理,与第三方人才中介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期限为两年,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月应发工资2500元(含个人和单位应缴纳的社会保险,实发工资扣除个人社保部分后发放)。试用期满后工资待遇统一按照《玉溪市红塔区机关事业单位编外人员待遇实施方案(试行)》中规定的工资标准执行,并购买社保五险。
(二)其他待遇:享受各种法定节假日,工作满一年后按规定享受带薪年休假。
五、招聘程序
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资格审查、组织考试、确定拟聘用人员、体检和政审、公示、聘用及管理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招聘公告
招聘公告在玉溪人才网(http://www.yxrc.cn)、玉溪宸才人力资源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公众号、云南考试服务平台网上报名系统(http://baoming.ynexam.com/)、微信公众号媒体上发布。
(二)报名
此次公开招聘采用网络报名方式进行,不接受现场、短信或来电报名。符合报名条件的报考人员登录云南考试服务平台网上报名系统(http://baoming.ynexam.com/),按照系统提示填报信息、上传电子资料进行报名。
(三)时间安排
1.提交报名申请时间:2026年10月26日8:00至10月30日12:00;
2.报名审核时间:2026年10月26日9:00至10月30日17:00;
3.缴费时间:2026年10月26日8:00至11月1日24:00;
(四)报名材料
报考人员根据所报岗位要求,上传相关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扫描件须以图片形式JPG或JPEG上传,每张图片大小不得超过300K。证明材料主要包括以下几类: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扫描件;
2.岗位所需毕业证扫描件;
3.户口簿(户主页和本人页);
4.证明本人工作技能的职称(职业资格)证书、专业等级证书;
5.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的扫描件;
(五)报名审核及缴费
资格初审采用后台人工审核的方式进行,报考人员报名后请关注平台内的资格初审情况,通过资格初审的,需尽快缴费,缴费成功即报名成功,资格初审(缴费)截止时仍未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报名。根据省物价局和财政厅《关于重新核定事业单位报考人员资格考试收费标准及有关事项的通知》(云价收费〔2011〕15号)规定,报名通过资格初审人员每人交纳考试费50元。
有以下情形的人员报名费不予退还:
1.因本人原因错报、误报岗位的;
2.因本人原因缺考或放弃考试及后续程序的;
3.不符合报考条件仍坚持报名的;
4.提交虚假资料或证明的。
(六)有关要求
1.每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
2.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3.报考人员个人电子照片需为近期免冠彩色证件照(禁止使用美颜、滤镜等功能拍照上传),确认上传后无法更改,因照片非本人、照片模糊变形等原因,导致后续考试过程中出现无法进入考场、无法通过资格审查等问题的,后果自负;
4.报名时,报考人员务必在提交报名信息前认真核对,确保报名信息无误;
5.报考人员报名确认后,其报名信息不得更改,填报信息不准确、不真实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负责;
6.报考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
7.在报考过程中如因报考人员个人信息不正确或通信不畅通造成无法联系上报考人员的,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责任。
(七)面试
1.本次面试不设置高比例开考限制,岗位报考人数达到1:1即可开考。面试设置最低合格分数线70分,面试成绩未达到70分的,不得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2.面试内容:举止仪表、服务礼仪、语言表达能力、普通话、岗位综合适配度等。面试总分100分,面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以上,按成绩排名第1名者进入体检。面试时间、地点及相关事宜届时另行通知。
(八)体检
按照面试成绩排名和岗位招聘人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的人选。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等文件组织执行。体检统一安排至招聘单位指定的三甲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报考资格。
(九)政治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政治考察,由报考人员自行到本人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开具无犯罪记录证明。
(十)递补
体检或政治考察阶段因人员放弃或不合格等原因出现聘用计划空缺的,按照聘用计划空缺数,在面试成绩70分及以上人员中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十一)公示
拟聘用人员将在玉溪宸才人力资源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微信公众号、玉溪人才网上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对公示期间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实的,不予聘用。
(十二)聘用
公示期满后,对没有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人员,办理聘用手续;对公示期间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公示期满无异议后,按照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依法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之前,报考人员须自行与原单位协商解除劳动关系,并提交解除劳动合同的相关证明材料方可办理聘用,否则将按规定取消报考人员聘用资格,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合同到期后,由用工单位进行考核,考核合格可续签劳动合同,考核不合格的,劳动合同到期终止。
五、纪律要求
1.报考人员填写或提交的个人资料要做到全面、真实、准确、有效,不得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或不具备应聘资格、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人员,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2.报名后,报考人员应注意及时了解考录工作进程和有关事项的通知,并保持报名时登记的联系电话畅通。若因报考人员不及时上网或联系电话不畅通而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负责。
3.凡与用人用工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用人用工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招聘过程中,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
4.在招聘过程中如发现不符合条件的人员,招聘工作主管部门可随时中止或取消其报考资格和聘用资格。
5.本次招聘工作由红塔区政务局、玉溪宸才人力资源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共同组织实施。红塔区纪委派驻红塔区政府办纪检组对招聘全过程进行监督。
监督电话:0877-6130815(红塔区纪委派驻红塔区政府办纪检组)。
咨询电话:0877-2011778(玉溪宸才人力资源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玉溪宸才人力资源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