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天府新区眉山社会事务局关于2026年增量政策性岗位(第二批)招募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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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天府新区眉山社会事务局关于2026年增量政策性岗位(第二批)招募公告

公告正文

四川天府新区眉山社会事务局关于2026年增量政策性岗位(第二批)招募公告

四川天府新区眉山社会事务局关于2026年增量政策性岗位(第二批)招募公告

招聘12人5个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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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时间
2026/10/26 09:00-2026/10/30 17:00

四川天府新区眉山社会事务局


关于2026年增量政策性岗位(第二批)


招募的公告


根据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做好市县增量政策性岗位开发工作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26〕39号)文件精神,结合新区实际,面向社会公开招募增量政策性岗位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募岗位和名额

本次共招募增量政策性岗位12人,详见《2026年天府新区眉山片区增量政策性岗位(第二批)招募岗位表》(附件1)。报考人员在报名时须承诺服从招募单位的岗位调剂与统筹分配,未按要求承诺或不服从调剂安排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及录用资格。


二、招募对象和条件

(一)招募对象

1.2025、2026年普通高校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并已取得岗位报考条件要求的毕业证书。

2.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募:防止返贫致贫对象和继续帮扶的脱贫人口家庭、低保家庭、零就业家庭、残疾等困难高校毕业生。

(二)报名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4.作风朴实,诚实守信,吃苦耐劳,具有较好的组织协调能力、人际沟通能力和语言文字表达能力,服从组织安排。

5.身体健康,体检合格,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曾受过刑事处罚的,曾受过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等党纪政务处分的。

2.各类考试违规违纪在禁考期内的。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正在接受纪律审查或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5.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招募到相关岗位的。


三、服务期限及待遇

服务期限原则上为1年,不续签,自签订服务协议之日起计算。待遇5万元/人·年(含社会保险等)。


四、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

2026年10月26日9:00至10月30日17:00,逾期不再受理。

(二)报名方式

采取邮箱报名方式进行,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报名邮箱:244186850@qq.com。

(三)所需报名资料

1.《考生报名信息表》(详见附件2,需提供可编辑电子文件和签字扫描件)。

2.有效期内居民身份证扫描件。

3.学历证书扫描件,以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4.属于优先招募范围的人员需提供相关支撑材料。

(四)报名须知

1.报名人员需将以上材料打包压缩后(压缩包请以“岗位名称+姓名+电话号码”命名),发送至报名邮箱,报名资料不按上述规定填报的,不予受理。

2.考生须严格按照《考生报名信息表》要求填写各项信息,报名资料以首次提交为准,不得重复提交。因身份证过期、信息填写失误、印证材料不齐等,导致无法通过资格审查、无法进入考场等问题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3.考生在报名前对本公告内容有不清楚的,可拨打028-36333111转511进行咨询。

(五)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由四川天府新区眉山社会事务局负责组织实施,对报考人员填报的报名信息进行初审后确定入围资格复审人员。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地点将以电话或者短信的方式通知到考生本人。对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发放准考证。

2.资格审查贯穿招募工作全过程,报考者应对提交的材料和信息负责。任何时候发现报考者有不符合招募资格条件、弄虚作假等情形的,取消招募资格,所产生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五、考试

(一)考试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不收取考试费。

(二)考试时间为9月中旬、具体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三)报考人员考试当天须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按准考证规定的时间、指定的地点准时参加考试。两证不齐者不得参加考试,逾期未到的视为自动放弃招募资格。

(四)面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通过“环天菁英人才网”公布考生的成绩及排名。

(五)对参加面试有效成绩人数低于该岗位招募人数的,经研究可在参加面试、符合岗位需求且同意调剂的考生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进行调剂招募(调剂人员面试成绩同样不得低于合格分数)。


六、体检

(一)根据招募岗位和名额,按考生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体检人员,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成绩相同的,按照招募对象中明确的优先招募条件确定人选。优先原则使用后情况相同的,由招募单位组织加试确定人选。

(二)体检在指定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人员名单及体检时间、集合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中共中央组织部办公厅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调整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项目检查标准的通知》有关要求执行。其中,乙肝检测项目按国家人社部、教育部和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的要求执行。国家出台新的体检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除按规定应当场或当天复检并确认体检结果的项目外,体检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之日起3日内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只进行1次,在指定的不低于原体检医院等级的其他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

(四)体检中出现的缺额,按照体检人员的确定规则依次等额递补体检人员。如该岗位所有参加面试的人员体检均不合格或无人可递补,不再递补。


七、政审

由各招募单位组织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政审,主要审查有无刑事犯罪记录、是否为被人民法院经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政审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按体检人员的确定规则依次递补。


八、公示及协议签订

政审结束后,由社会事务局根据资格审查、考试成绩及体检、政审结果,确定拟招募名单并公示5天。公示无异议者,按规定签订志愿服务协议,办理相关手续。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招募资格条件的,取消该拟招募人员的资格,出现的空额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九、退出机制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招募人员予以退出:

(一)协议期满自然终止;

(二)协议期内招募人员自愿申请退出;

(三)服务单位与招募人员协商一致解除协议;

(四)招募人员存在严重违反服务单位规章制度、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等情况,服务单位主动解除协议;

(五)其他法律法规规定或协议约定应当退出政策性岗位的情形。


十、纪律与监督

本次招募工作接受有关部门和社会的监督,对有违反考试纪律、弄虚作假的报考人员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一经查实,按相关规定严肃查处,确保招募工作公平、公正、透明。举报电话:028-36554444(眉山天府新区纪检监察工委)。


十一、其他事项

(一)请报考者确保报名时所留电话正确、畅通,如因无法与报考者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行负责。

(二)本次招募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

本公告由四川天府新区眉山社会事务局负责解释。

附件:1.2026年天府新区眉山片区增量政策性岗位(第二批)招募岗位表

2.考生报名信息表

附件1:2026年天府新区眉山片区增量政策性岗位(第二批)招募岗位表.docx

附件2:考生报名信息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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