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朝阳区卫生健康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2026年第二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招聘241人197个岗位
根据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北京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的通知》(京人社专技发〔2010〕102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加强朝阳区卫生人才队伍建设,合理配置卫生人力资源,满足事业单位补充人员的需要,朝阳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将组织2026年第二批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及岗位
参加本次招聘的单位为朝阳区卫生健康委所属二级及以上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其他医疗机构,共41家单位,招聘241人。聘用后聘任等级参照岗位信息目录中的拟聘任岗位等级,以及根据单位结合岗位设置要求考察聘用人员情况确定。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遵守公民道德规范,爱岗敬业,身体健康,专业对口。
(二)具有与所聘工作岗位相对应的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知识水平、工作能力和管理能力。
(三)社会人员
1.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截至2026年10月26日(含),已具有北京市户籍,且已落户北京),且人事行政关系及档案在京;
2.具备大专及以上学历(教育部承认);
3.报考管理岗位的,年龄要求38周岁(含)以下(1987年10月1日及以后出生);
4.报考专业技术岗位的,具有初级(师)及以下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者,年龄要求38周岁(含)以下(1987年10月1日及以后出生);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者,年龄要求43周岁(含)以下(1982年10月1日及以后出生);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者,年龄要求48周岁(含)以下(1977年10月1日及以后出生);
5.招聘岗位明确要求具有工作经历的,报考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工作年限(须有相应的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且缴纳相应的社会保险),工作年限计算时间截至2026年10月26日(含)。
(四)应届毕业生
1.年龄要求38周岁(含)以下(1987年10月1日及以后出生);
2.列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培养方式为非定向(不含定向、委培),按时毕业并获得相应学历学位,毕业证书落款年度2年内(2025年、2026年)的普通高等院校北京市生源毕业生,及2024年离校未就业(未与任何单位签订合同且无缴纳社会保险记录)的北京市生源毕业生。
(五)国(境)外院校所取学位须通过教育部门学历认证机构认证,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留学回国人员须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截至2026年10月26日(含),已具有北京市户籍,且已落户北京)。2025年8月1日起至2026年7月31日期间取得国(境)外院校学位的留学回国人员,可报考面向应届毕业生岗位(需通过教育部门学历认证机构认证)。
(六)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如专业技术资格、执业范围等),应聘人员须在截至2026年10月26日(含)前已取得相应资质。
(七)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能报考。
(八)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九)其他具体招聘条件详见附件。
三、招聘工作安排
(一)报名程序
1.报名时间
2026年10月26日9:00至2026年11月3日16:00。
2.报名方式
采用网上报名方式,应聘人员可查看“北京朝阳”网站(http://www.bjchy.gov.cn/)的“公示公告”栏,登录公招系统(https://www.365sheq.com/RegistrationProjectDetails?Id=jkLyb58hChRkJjP),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进行报名,完整、如实填写相关信息,上传本人正式免冠证件近照,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应按照招聘单位公布的职位要求与系统提示说明,在网上报名期间按时、规范、准确无误地填报相关报名信息并提供相应材料,以便后续资格审核。请应聘人员随时登录公招系统(https://www.365sheq.com/RegistrationProjectDetails?Id=jkLyb58hChRkJjP),关注报名进度。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方式,不接受现场报名,未经网上报名的人员,不能进入之后的招聘环节。
3.资格初审
2026年10月26日9:00至2026年11月3日16:00,各招聘单位对应聘人员进行网上初审。资格初审期间,应聘人员须及时查询关注网上审核状态,如有疑问,请及时联系招聘单位咨询。审核通过后方为报名成功,招聘单位不再另行通知审核结果。应聘人员在报名期间未通过所报岗位资格初审的,可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请应聘人员合理安排报名时间,建议不要选择在最后一天报名,以免因未通过资格初审而错失其他岗位报考机会。
资格初审通过后可在公招系统(https://www.365sheq.com/RegistrationProjectDetails?Id=jkLyb58hChRkJjP)打印《北京市朝阳区卫生健康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2026年第二批公开招聘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并在《报名表》中“诚信声明本人签名”处手签姓名。
(二)查看准考证
资格初审通过者应于11月上旬随时关注“北京朝阳”网站(http://www.bjchy.gov.cn/)的“公示公告”栏,及时查看报考进度。请应聘人员保持通讯畅通,确保及时接收各招聘单位准考证查阅和打印等相关通知。
(三)笔试
1.笔试内容
笔试工作拟定于11月上旬进行,具体时间及形式请留意各招聘单位通知,应聘人员应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持准考证、身份证等相关材料参加笔试。所有应聘人员均需参加综合能力测试,综合能力测试内容参照《北京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共基本能力笔试大纲(试行)》(http://rsj.beijing.gov.cn/ywsite/bjpta/kszl/zsyd/)。本次招聘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报考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还需参加由区卫生健康委统一组织的专业笔试。具体考试科目、时间、地点及考试注意事项详见准考证。
2.笔试入围标准
由区卫生健康委统一组织专业笔试的单位,应聘人员综合笔试成绩,按综合能力测试与专业笔试成绩4:6的比例计算,综合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通过综合笔试合格线者,按各招聘岗位综合笔试分数从高到低的顺序1:5确定面试范围;合格人数达不到指定比例要求的岗位,按实际合格人数组织。
其他事业单位应聘人员综合能力测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通过综合能力测试合格分数线者,按各招聘岗位分数从高到低的顺序1:5确定专业笔试和面试范围;合格人数达不到指定比例要求的岗位,按实际合格人数组织。
3.笔试成绩查询
应聘人员可登录公招系统(https://www.365sheq.com/RegistrationProjectDetails?Id=jkLyb58hChRkJjP)查询笔试成绩及拟面试人员名单。参加面试人员以发布的拟面试人员名单为准,请应聘人员随时关注“北京朝阳”网站(http://www.bjchy.gov.cn/)的“公示公告”栏。
(四)资格审查
各招聘单位负责对入围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具体要求请留意各招聘单位具体通知。资格审查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如资格审查通过人数不满足入围面试规定比例的,各招聘单位应在同岗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面试人选。
在规定时间内,由入围面试人员本人提交以下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具体要求由各招聘单位通知。各招聘单位根据相关要求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信息项有改动的报名表均属无效,不得参加本环节。应聘人员如未按要求将相应材料完整、准确提交,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后果,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不得参加后续公开招聘环节。资格审查所需材料如下:
1.《报名表》(“诚信声明本人签名”处本人签字);
2.身份证原件、复印件(须在有效期内,且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3.户口簿首页(户主页)、本人页原件、复印件,集体户口的应聘人员户口簿首页(户主页)需加盖单位公章;
4.学历证书、学位证书、职称证书、执业资格证、劳动合同等与应聘职位条件要求的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其中学历证书需提供教育部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须在有效期内);
5.应届毕业生需提供所学全部课程成绩单(须校级教务主管部门盖章)、非定向、非委培证明等相关材料和教育部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须在有效期内);
6.岗位要求具有工作经历和年限的,须提供工作单位出具的工作经历和年限的证明;
7.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
(五)面试
面试工作拟定于11月进行,拟进入面试环节的人员按照各招聘单位通知要求,在规定时间参加面试。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其中自行组织专业笔试、面试的单位,专业笔试、面试相关考试内容、形式、时间、地点、评分标准以及考试结果由招聘单位通知应聘人员。
总成绩计算方法为:笔试(综合能力测试×40%+专业笔试×60%)×40%+面试×60%。
(六)确定名单
所有岗位根据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1:1的比例确定拟体检人员名单,并公布拟体检人员名单。
(七)体检
组织拟体检人员在指定医疗卫生机构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具体时间地点以发布的拟体检人员名单公告通知为准,请应聘人员随时关注“北京朝阳”网站(http://www.bjchy.gov.cn/)的“公示公告”栏,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本人可申请复查,并到指定的医疗机构重新检查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八)考察公示
招聘单位对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进行考察,如考察环节出现岗位空缺,各招聘单位可在同岗位的应聘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递补人员须参加体检,体检合格后进行考察。
考察合格人选名单将在“北京朝阳”网站(http://www.bjchy.gov.cn/)的“公示公告”栏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有异议的,按照有关规定处理。公示一经开始,如再出现招聘岗位人选空缺情况,不再递补。公示无异议招聘单位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公开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内或期满考核不合格或发现隐瞒聘前病史且身体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的人员,将不予聘用。
四、注意事项
(一)应聘人员只能报考《北京市朝阳区卫生健康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2026年第二批公开招聘岗位信息目录》中的一个事业单位的一个岗位。
(二)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应聘人员须提供完整、真实、有效的个人信息以及证书、证件等相关材料。凡提供虚假信息、伪造相关材料或与报名条件不符者,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应聘资格,已办理聘用手续者即时通报并取消聘用,三年内不得参加朝阳区卫生系统事业单位的相关考试,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本次报名不收取任何费用。
(四)从考试报名到招聘工作结束,因应聘人员自身原因未能按时参加招聘程序所产生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负责。
(五)应聘人员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亲属、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不可应聘该单位秘书、人事、财务、纪律监察等岗位。
(六)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开除公职的;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或涉嫌违纪正在接受审查调查的;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以及有违反卫生行业诚信规定方面不良记录的;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不得被事业单位聘用的其他情形的。
(七)社会人员在应聘前应征得所在单位同意,体检合格后,须在3个月内配合完成考察手续,如在3个月内未能办理完成考察手续,则视为应聘人员自动放弃入职。
(八)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将不予聘用:
1.体检、考察不符合要求;
2.拟聘用人选公示结果影响聘用;
3.拟聘用人选放弃聘用;
4.未在规定时限内报到;
5.2026年应届毕业生不能按时毕业;
6.提供虚假材料;
7.影响岗位聘用的其他情形。
在公开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如遇突发情况,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应聘人员随时关注“北京朝阳”网站(http://www.bjchy.gov.cn/)的“公示公告”栏。
考务咨询详见“岗位信息目录”中各单位联系电话。
招考监督电话:658575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