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水市司法局关于选聘行政执法人民监督员的公告
招聘20人1个岗位
为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工作,不断健全外部监督机制,充分发挥社会各界监督作用,深入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建设的意见》(国办发〔2024〕14号)《贵州省行政执法监督办法》《遵义市行政执法人民监督员工作规定》等文件精神和要求,结合工作实际,特面向全市各界公开选聘行政执法人民监督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名额
赤水市行政执法人民监督员选聘名额20名。
二、选聘范围
在本行政区域内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法学会、律师、新闻工作者、民营企业家、人民调解员、行业协会等社会各界人士中选聘。
三、符合选聘的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2.年满十八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具备正常履行监督职责的身体条件和时间保障;
3.无刑事处罚记录,无党纪政务处分、失信被执行人等不良记录;
4.其他能够满足行政执法监督工作需求的条件。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均不符合选聘的条件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被依法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其他不适宜担任行政执法人民监督员的情形。
五、行政执法人民监督员职责
1.对行政执法机关及其行政执法人员的执法活动进行监督,客观、公正地记录和反映发现的涉嫌违法或不当执法行为的线索;
2.收集和反映社会各界对行政执法机关及其行政执法人员的意见建议;
3.向政府执法监督机构提出加强和改进行政执法工作的意见建议;
4.应邀参加政府执法监督机构组织的会议、业务培训、行政执法监督活动等;
5.其他行政执法监督事项。
六、行政执法人民监督员聘任期限
行政执法人民监督员聘期为三年。
七、聘任程序
(一)报名时间及方式:自公告之日起至2026年10月31日止。报名采取自主报名和单位推荐结合方式,单位推荐的,需加盖推荐单位公章。
(二)报名材料及提交方式
1.《赤水市行政执法人员监督员申请表》1份,自行下载,也可至赤水市司法局一楼行政执法协调监督股领取;
2.申请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1份。
报名纸质资料报送至赤水市司法局行政执法协调监督股,也可将电子版资料发邮箱2360386395@qq.com。单位地址:赤水市红军大道北段73号。
(三)资格审查和考察
报名结束后对申请人员进行条件审查,初步确定考察人选,在全面了解候选人情况后确定拟聘人员。
(四)公示和聘任
拟聘任人员通过赤水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首页政务公告栏目和司法局下属相关栏目向社会公示,公示期5天。公示期间,有意见反馈的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电话(0851-22024042)、邮箱(2360386395@qq.com)提出异议,并提供相关佐证材料。经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异议经过审查核实各环节工作后最终确定聘任人员名单,由赤水市司法局颁发聘书并向社会公示。
八、其他事项
行政执法人民监督员工作属公益性工作,无报酬。行政执法人民监督员在聘期内出现个人申请解聘、丧失履职能力或因违反履职纪律等不能胜任工作情形的,由赤水市人民政府行政执法监督机构按程序解聘。
特此公告
附件:赤水行政执法人民监督员申请表
赤水市司法局
2026年10月21日
附件:赤水市行政执法人民监督员申请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