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纳兴实业集团有限公司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的公告
招聘1人1个岗位
四川纳兴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原泸州市纳溪区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成立于1999年12月,2016年11月组建集团公司,是由泸州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持股90%、四川省财政厅持股10%的国有企业,注册资本金2亿元,资本市场评级为AA+级。紧扣纳溪区构建现代化产业体系部署要求,围绕食品、文旅商和银发经济、数字经济、现代物流和低空经济四大重点产业谋篇布局,以产业基金为纽带,在建筑、新能源、商贸等领域攻坚突破,以稳健经营为区域现代化产业体系构建筑牢国企支撑。根据集团整体发展需要,现面向全社会公开招聘优秀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要求
(一)招聘岗位
具体岗位及要求详见《四川纳兴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岗位需求表》(附件1)。
(二)应聘人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爱岗敬业,吃苦耐劳,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
3.身体健康,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4.学历及相关证书要求:国内毕业的报考人员须于报名结束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国民教育系列学历、学位证书(以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情况为准);国(境)外毕业的报考人员须于报名结束前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书,须于报名结束前取得(以取得电子或纸质证书为准,考核合格但正在申领过程中的无效)。
5.工作年限:报考人员的工作经验年限计算时间截至报名当日,须足年计算(工作经验累计满12个月视为满1年)。报考人员在校期间的兼职、实习和社会实践经历不作为工作经验;工作经验有中断的,工作经验年限须扣除中断工龄时长,按实际工作时间累加计算。
6.年龄要求:例如年龄要求“35周岁及以下”,则应聘人员报名当日未满35周岁,各岗位年龄要求以岗位表(附件1)为准。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或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属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司法机关尚未撤销案件、检察机关尚未作出不起诉决定或人民法院尚未宣告无罪的。
3.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4.有吸毒史的人员。
5.有关竞业禁止、职位禁入规定不得任职的。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7.存在回避关系的。
8.被县属及以上国有企业辞退未满五年的。
9.与前用人单位签署有竞业限制协议且竞业限制期尚未届满的。
10.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录的其他情形。
二、招聘程序
招聘公告发布—报名—资格审查—综合测试—考察—体检—公示—录用
(一)报名时间:2026年10月21日起至11月2日17:00止。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本次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
报考人员根据求职意向,将报名资料分类扫描(PDF版本),以压缩包(压缩包名称为:文件名和邮件标题名统一按照“姓名+应聘岗位”格式编写发送至公司电子邮箱,邮箱地址:nxjtzhaopin@163.com。其余投递格式和未按要求填写的简历一律视为无效简历。
2.报考人员需提供以下资料:
(1)已填写的《招聘报名表》(附件2)1份,请将近期免冠彩色照片(1寸)自行插入报名表。
(2)本人有效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1份(不含过期身份证、第一代居民身份证)。
(3)有效的毕业证扫描件1份。
(4)学信网学历认证资料1份。
(5)无犯罪记录证明1份。
(6)报考岗位要求提供的证书扫描件1份。
(7)报考岗位有工作经验年限要求的,需提供2种及以上能证明相关岗位工作经验及年限的有效证明扫描件,包括合同、社保缴纳明细、工作证明等。
(8)其他证明资料扫描件1份。
3.本次招聘中,每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不得重复报名。报考人员须根据要求仔细填写信息,及时报名,避免因个人原因导致报名不成功。
4.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仅对报考者填报的报考信息是否符合岗位条件进行审核,不对报考信息的真实性进行审查。报考者最终是否符合所报岗位条件要求由现场资格复审、考察中的复核确认的结果最终确定。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视为报名无效:
(1)逾期报名或报名资料提交不全的。
(2)应聘人员提供虚假信息、虚假资料的。
(3)其他不符合报名条件的情况。
(四)综合测试
1.综合测试环节包含笔试和面试,笔试内容包含公共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
2.笔试、面试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五)考察、体检
1.公司根据相关要求对拟聘用人员开展实地调查或背景调查的形式考察。
2.体检须在指定体检机构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因人选个人原因导致体检结论不明确或不完整的,视为体检不合格。体检不合格的不予录用。
(六)公示和录用
对符合拟录用条件人选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证举报。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任的,我司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任审批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聘任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任,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任。公示期结束后,将不再受理社会举证举报。
三、其他事项
(一)报考人员一经报名,视为已知悉并认同本公告全部内容。
(二)报考人员原为公务员(参公人员)、事业人员的,在进入试用期前,需本人按相关程序自愿申请辞去编制身份,与原单位脱钩。
(三)若报考人员存在提供虚假资料、作弊或贿赂等违规违纪行为的,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已入职的,用人单位有权解除劳动合同且不支付经济赔偿金,同时保留主张赔偿损失的权力,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四)纪律监督:此次公开招聘工作将由四川纳兴实业集团有限公司纪委全程监督,同时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凡在市场化招聘工作过程中,有弄虚作假等违反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行为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查处。
(五)本次招聘不收取报考人员任何费用,未授权任何机构或个人代为开展招聘或培训服务,也未授权任何机构或个人制作复习题、模拟题等复习资料。对于社会上有关县属国有企业考试培训、网站或者出版物等,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理性对待,避免上当受骗,防止权益受损。请社会各界加强监督,如发现以上情况,请向相关部门举报。
(六)招聘过程中如有调整、补充等事项,将在发布公告网站公告。因报考人员不主动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报名、考试、体检、背景调查(或考察)、聘用的,责任自负。
(七)报考人员务必保持电话通畅,若无法联系本人的,责任由应聘者自负。在招聘各环节中落选人员,恕不另行通知,敬请谅解。
四、解释与咨询
本公告由四川纳兴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本公告未尽事宜,可在工作时间内致电咨询。
咨询电话:王老师19161509709(四川纳兴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
监督电话:0830-4286735(四川纳兴实业集团有限公司纪委)
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
下午14:00-17:00(周末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附件:1.四川纳兴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岗位需求表.xlsx
2.招聘报名表.xlsx
3.简历统计表.xlsx
四川纳兴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2026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