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绍兴市国信公证处公开招聘公告
招聘5人1个岗位
浙江省绍兴市国信公证处公开招聘公告
我处因司法辅助业务开展的需要,现需向社会公开招聘派遣制司法辅助人员5名,具体情况如下:
一、条件
(一)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能够保守工作秘密,服从单位工作安排;
(二)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0周岁,性别不限;
(三)身体健康,能正常履行工作职责;
(四)本科,法学专业优先;
(五)公道正派,没有受过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和党政纪律处分,没有被开除公职或辞退的记录。
二、用工方式及薪酬待遇
(一)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二)薪酬待遇按照绍兴市级部门编外用工薪酬相关规定执行。
三、招聘程序和方法
(一)向社会公开招聘,经面试、体检后,择优录用。
(二)面试: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60分。
(三)报名人数不足岗位招聘数3倍的,可适当降低比例,但不得低于1:2。
(四)应聘人员请于2026年10月30日前将《报名表》及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学位证等相关证书扫描件发送至邮箱272581325@qq.com,邮件标题统一为:应聘岗位+姓名。《报名表》需本人签字确认后提交。
资格审查:绍兴市国信公证处对报考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初审。
报考人员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
(五)面试、体检的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
四、其他注意事项
本次招聘岗位为阶段性用工,总体聘期最长不超过2年。首次签订劳动合同期限为1年(含试用期)。合同期满后,根据阶段性工作任务完成情况、考核结果及工作需要,决定是否续签下一年度合同。阶段性任务完成或总体聘期届满,劳动合同即行终止。应聘人员报名前请充分知悉本用工期限要求。
五、递补规定
招聘结束后一年内出现同类岗位空缺的,由本处研究决定是否从本次招聘面试合格人员中依据成绩从高到低依次予以递补。
联系电话:85136822,85133701
浙江省绍兴市国信公证处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2).docx
浙江省绍兴市国信公证处
2026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