沐川县人民医院2026年秋季编外专业技术人员招聘公告
招聘4人4个岗位
关于我们:
沐川县人民医院始建于1956年,是全县唯一一所集医疗救护、预防保健、教学科研于一体的二级甲等公立医院。作为沐川县紧密型县域医共体牵头单位,医院承担全县120急救任务,入选国家首批“千县工程”名单,县妇幼保健院已纳入一体化管理,辐射带动周边乡镇及区域医疗协同发展,为群众就近提供优质、高效、便捷的医疗服务。
医院设南、北两个院区,建筑面积3.7万平方米,开放床位400张。现有职工442人,设临床门诊科室21个、医技功能科室7个、行政后勤科室12个。拥有市级重点专科1个、县级重点专科12个,专科门诊6个。在全省公立医院监测中获评“A级”。先后获“国家级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四川省卫生单位”“四川省爱婴医院”“乐山市最佳文明单位”“乐山市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先进集体、先进基层党组织”等称号。与四川大学华西第二、第四医院、省人民医院、乐山市人民医院等建立医联体,是乐山市中医医院、资阳市第一人民医院、浙江省诸暨市人民医院等定点帮扶医院。
招聘条件和岗位
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品性端正,医德良好,身体健康。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无违法违纪行为和正在受审查的情况,无开除公职记录。同时具有工作要求的以下相关资质和条件。
2.委培、定向毕业生,须征得原委培、定向单位同意。
招聘岗位及条件
详情见附件1:《沐川县人民医院2026年秋季招聘编外专业技术人员岗位一览表》
报名方式
即日起开始报名,联系电话:0833-4611733吴老师(工作日上午8:30-12:00、14:00-17:30)
本次招聘采取两种方式,并同步进行资格审查。
第一步:扫描下方二维码填写报名信息。
第二步:选择以下任一方式报名。
网上报名
报名邮箱:请将报名材料扫描件按顺序整理后,以压缩包形式发送至指定邮箱(邮箱地址:261078293@qq.com),邮件主题请注明“应聘岗位+姓名+联系方式”。工作人员将在收到邮件后3个工作日内回复初审结果
高校“双选会”现场报名
1.成都医学院专场招聘会(医药健康产业类)
时间:2026年10月26日(星期一)9:00-12:00
地点:成都医学院(新都校区)红星广场(图书馆正门前)
2.川北医2027届毕业生医药产业专场
时间:2026年10月27日(星期二)9:00-12:00
地点:川北医学院临江校区青年体育馆(南充市顺庆区学府大道医大北路)
报名材料
报名时需提交以下材料(现场报名需提交原件及复印件各一套,网上报名提供报名材料扫描件):
(一)附件2:《沐川县人民医院2026年招聘编外专业技术人员报名信息表》;
(二)本人身份证;
(三)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应届提供在读证明或《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四)职称证书、执业证书、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应届生提供在培证明);
(五)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注意事项
(一)应聘人员一次只能报考一个岗位,请如实、准确、完整填写报名信息。
(二)通过现场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将统一加入医院招聘面试群,具体面试时间以群通知为准。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面试者视为自动放弃。面试当天,请携带个人身份证和毕业证等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按通知要求准时到指定地点参加现场考核面试。
(三)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有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等情况的,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因体检、公示等后续程序不符合岗位要求的人员不得录用,由此出现的招聘名额空缺是否递补,由医院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决定。
(四)本次招聘严格落实“两个同等对待”政策:面向社会招收的住院医师如为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其住培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按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
(五)高层次人才采用“一事一议”的方式考核录用。
(六)本次招聘不收取任何费用,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
面试、专业能力考核
面试、专业能力考核具体安排将在资格审查通过后另行通知。本次招聘不受开考比例限制,面试考核采取结构化面试或专业能力测试等方式进行,考核得分在60分及以上者进入后续招聘程序。
应聘人员对招聘岗位资格条件有疑问的,可咨询医院党委办公室。(联系电话:0833-4611733吴老师)
聘用流程
(一)确定拟聘人员。面试考核成绩达到60分及以上者,进入专业能力考核环节。综合两项考核成绩,根据招聘岗位名额,按照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
(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入职后可报销)。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空缺名额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三)考察。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现实表现等方面进行全面考察。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四)公示。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人员,在医院官网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五)聘用。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医院《自聘人员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聘用人员按规定享受相应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待遇。
监督
医院纪委对招聘实施全过程监督。
监督电话:0833-4601890(工作日8:30-12:00、14:00-17: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