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喀则市高级技工学校公开招聘专业实训指导教师公告
招聘2人2个岗位
根据《日喀则市高级技工学校公开招聘专业实训指导教师工作实施方案》要求,为确保相关教学工作的连续性与稳定性,进一步提升专业教学质量,结合学校工作实际,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实训指导教师,现将具体招聘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人数、条件及待遇
详见日喀则市高级技工学校公开招聘专业实训指导教师计划表(附件1)。
二、招聘要求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并能够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综合素养。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人员;
3.尚在党纪、政纪处分期的人员;
4.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5.全日制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
6.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被依法限制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7.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6年10月12日10:00-2026年10月16日18:30。
2.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为主,线上报名为辅的方式进行,应聘人员填写《日喀则市高级技工学校公开招聘专业实训指导教师报名表》(附件2),并持相关材料(包括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学位证书、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工作经历证明、无犯罪记录证明等)在指定地点报名,也可填写《日喀则市高级技工学校招聘专业实训指导教师报名表》(附件2),并将相关材料(包括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学位证书、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工作经历证明、无犯罪记录证明等)扫描后,通过邮箱(1209011757@qq.com)报名。
3.注意事项: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应如实填写个人信息,提供真实有效的报名材料,如发现弄虚作假,取消应聘资格;报名人员应保持联系方式畅通,因个人原因或无法联系导致错过招聘环节的,责任自负。
(二)资格审查
学校根据招聘条件和岗位要求,对应聘人员的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招聘条件或提供虚假材料的,取消其应聘资格。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名单将通过局微信公众号公布。
(三)考试(在确保报名资格审核通过的前提下,报名人数超出岗位计划招聘人数的,通过考试、面试选拔,报名人数与对应岗位计划招聘人数持平或报名人数少于计划招聘人数的,经考核合格且符合聘用条件的,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笔试:采取闭卷形式,满分为100分。笔试对象为经资格审查合格人员;笔试内容为招聘岗位相对应的专业知识。
※面试:面试对象为经笔试后根据既定的岗位设置及招聘人数,按照笔试成绩降序(从高到低),以1:3确定面试对象。参加面试考生,围绕专业内容进行模拟授课,模拟授课时间控制在15分钟内。面试官根据应聘人员的专业授课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举止仪表等进行评分,满分为100分。
※成绩计算: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四)政审与体检
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人数,确定政审和体检人选。若应聘人员成绩相同,则采取加试的方法,加试方案另行公布。
1.体检。体检须到三级甲等及以上医院,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进行体检,体检费由应聘者自行承担。体检不合格或发现在体检中弄虚作假、隐瞒重要病史等导致体检结果不实的,取消聘用资格。未按要求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2.政审。考察材料由原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毕业学校(应届生)、党组织关系所在的基层党组织、公安部门或所在社区居委会(村委会)出具。
3.因考生体检、政审不合格或自愿放弃,出现招聘岗位空缺的,按照所报考岗位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如招聘岗位无人报名,则实施第二批招聘。
(五)公示与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通过局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3个月(含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扎西顿珠0892-8900692
报名地点:日喀则市高级技工学校
附件:1.日喀则市高级技工学校招聘专业实训指导教师计划表

2.日喀则市高级技工学校招聘专业实训指导教师报名表

日喀则市高级技工学校
2026年10月10日
扫描二维码获取
日喀则市人社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