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县医共体部分成员单位2026年度公开选聘工作人员公告
招聘14人
为进一步优化县域医疗卫生人才队伍结构,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云县卫生健康局关于印发〈云县医共体内部在职在编工作人员调配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现将云县医共体部分成员单位2026年度公开选聘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选聘对象
(一)县直医疗卫生单位公开选聘对象。云县辖区12个乡镇卫生院服务年限满的在职在编人员。
(二)乡(镇)卫生院公开选聘对象。云县辖区11个乡镇卫生院(不含云县爱华镇卫生院)服务年限满的在职在编人员。
二、公开选聘岗位
(一)县直医疗卫生单位
1.云县中医医院2名:检验岗1名、财务岗1名。
2.云县妇幼保健院3名:临床岗1名、医学影像岗1名、药剂岗1名。
(二)乡(镇)卫生院
1.云县涌宝中心卫生院1名:护理岗。
2.云县大朝山西镇卫生院2名:临床岗2名。
3.云县晓街乡卫生院2名:药剂岗1名、检验岗1名。
4.云县大寨镇卫生院2名:药剂岗1名、口腔医学岗1名。
5.云县漫湾镇卫生院2名:药剂岗1名、检验岗1名。
6.云县忙怀彝族布朗族乡卫生院1名:药剂岗。
7.云县茂兰中心卫生院1名:检验岗。
三、开考比例
县级医疗卫生单位岗位开考比例为1:3,乡镇卫生院岗位开考比例为1:2。若报考人数达不到规定开考比例的,相应核减或取消该招聘岗位。岗位核减或取消于考前通过“云县医共体总医院”公众号发布。岗位被取消的,允许该岗位已报考人员改报其他符合报考条件的岗位。
四、公开选聘条件
(一)报名人员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政治素质过硬,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2.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3.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4.人岗相适,具备胜任岗位的相关执业资格要求、专业素质、工作能力和相关经历。
5.一般应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身体状况能适应拟调入岗位要求。调往县级医疗机构人员应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持有中级及以上职称,具有高级职称的,可以适当放宽学历性质。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7.符合选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选聘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或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4.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5.新聘用乡镇卫生院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本乡镇卫生院工作未满5年的(含试用期);发生过调动情形的,在乡镇卫生院工作未满5年的(含试用期)或在乡镇卫生院工作满5年的(含试用期),但在本单位工作未满1年以上的。
6.按照有关规定,到艰苦边远地区以及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等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7.选聘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所列情形的。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具体条件
详见附件1。
五、公开选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核
1.报名时间:2026年10月14日起至2026年10月20日08:00-17:30(周末及法定节假日除外);报名地点:云县医共体人力资源中心(云县人民医院官庄河院区行政楼3楼人力资源科)。
2.材料:携带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专业技术资格证,以及岗位要求的相关资格证等原件及复印件1份、报名表1份、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文件或有关证明材料。
3.审核:报名表中人员基本信息由人员编制所在单位审核盖章;近三年政治表现情况、廉洁自律情况由所在支部进行审查。对报名人员的资格审查合格后,报工作小组审批。资格审查中,对存在不符合报名条件情形的人员,取消其报名资格。
(二)考核考试
1.考试时间:2026年10月23日14:00-16:00;考试地点:云县人民医院官庄河院区1号楼5楼报告厅。
2.考试考核。考试考核总分设置为100分,包含笔试和综合评价加分两项:笔试成绩满分90分,综合评价加分成绩满分10分。综合成绩=笔试成绩+综合评价加分成绩,成绩计算四舍五入保留至小数点后2位。综合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合格线的不予进入下一环节。
(1)笔试考核:采取自主出题的方式,出题命题人选以上一年度同科目出题命题专家库为基础,按不少于1/2人员进行调整并建立命题专家库随机抽取。
(2)综合评价加分项
①职称(5分):报考县直医疗卫生单位的,高级职称(省级)加5分、中级职称(国家级)加3分;报考乡镇卫生院的,高级职称(基层或省级)加5分、中级职称(国家级或省级)加3分、初级职称加1分。
②科技项目及成果(5分):在正规期刊(知网、万方、维普可查询全文)发表论文,第一作者/通讯作者每篇加3分、第二作者每篇加2分;市级及以上纵向科技项目,第一完成人每项加3分、第二完成人每项加2分;发明专利每项加3分、实用新型专利每项加2分。各项累计加分最高为5分。
同一岗位出现综合成绩相同的情况,按综合评价加分成绩从高到低确定排名;若笔试成绩和综合评价加分成绩均相同,使用备选卷进行加试,通过加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最终排名。
3.成绩公布及公示:考试成绩确认后,当天在云县人民医院行政楼一楼院务公开栏公布。
(三)体检
成绩公布无异议后,根据报考岗位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确定拟聘人员,由选聘单位组织拟聘人员到指定综合医院体检,体检标准按《云南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云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规范〉的通知》(云人社发〔2023〕12号)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
(四)考察
体检合格的,选聘单位派出2名以上正式工作人员组成考察组,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和人岗相适情况进行全面考察,突出政治标准,深入考察政治忠诚、政治定力、政治担当、政治能力、政治自律等方面情况,重点考察政治理论学习情况、制度执行力、履职能力、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度,严把政治关、品行关、能力关、作风关、廉洁关,坚决杜绝政治素质不合格、道德品行不端正、廉洁操守不过关的人员进入单位。考察采取个别谈话、民主测评、实地走访、同考察对象面谈等方法进行,充分听取和征求考察对象所在单位有关领导、干部群众和相关部门意见,审核人事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需要回避的情况以及其他需要核实的情况。选聘单位形成初步考察意见报县卫生健康局,县卫生健康局收到意见后,针对考察人选分别征求县纪委监委、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县公安局、县自然资源局、县民政局及县信访局意见。待征求意见完成后,经用人单位党组织会议研究后,确定拟聘用人员,报请县卫生健康局党组研究,存在影响其聘用的,不进入公示环节。
(五)公示
经县卫生健康局党组会议研究确定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云县医共体总医院”公众号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内容包括选聘单位名称,拟聘人员姓名、性别、毕业院校及专业等。
因体检、考察及公示环节出现不合格或主动放弃的,按该岗位综合成绩由高到低顺序进行递补一次。
(六)办理聘用手续
拟调人员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按人事调配程序办理调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选聘。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反映问题时请实名反映,否则不予受理。
所有选聘人员与选聘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服务年限不少于5年),按调入单位岗位设置情况聘用并执行相关工资待遇。
六、相关要求
(一)本次公开选聘工作严格遵守组织人事工作纪律和相关规定,违反工作纪律的,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二)选聘人员应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并确保报名信息、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因报名信息填报、提供材料有误影响选聘结果的,后果由选聘人员承担。凡弄虚作假的,取消选聘资格。
(三)云县人民医院纪委办公室对公开选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受理选聘工作中反映的问题,对调查属实的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联系科室:云县医共体人力资源中心
联系人:唐永红
联系电话:0883-3080116
附件:1.云县医共体部分成员单位2026年度公开选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2.云县医共体部分成员单位2026年度公开选聘工作人员报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