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农业大学动物医学院2026年公开招聘第一批高层次人才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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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农业大学动物医学院2026年公开招聘第一批高层次人才公告

公告正文

河南农业大学动物医学院2026年公开招聘第一批高层次人才公告

河南农业大学动物医学院2026年公开招聘第一批高层次人才公告

招聘9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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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时间
2026/10/9 10:45-2026/10/16 10:45

【导语】:河南农业大学动物医学院2026年公开招聘第一批高层次人才9人,招聘信息2026年度有效


河南农业大学动物医学院2026年公开招聘第一批高层次人才公告


根据《河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豫人社〔2015〕55号)和《河南农业大学2026年公开招聘第一批高层次人才公告》等规定,我院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9名。


一、学校简介

河南农业大学源自1902年创办的河南大学堂,1984年更名为河南农业大学,是国家林业和草原局与省政府共建高校、河南省特色骨干大学建设高校和河南省“双一流”创建工程高校,2023年成为中国现代农业联合研究生院依托高校。


二、学院简介

河南农业大学动物医学院办学根基源自学校牧医工程学院兽医学科,历史可追溯至1913年,1927年开办兽医学本科专业,是河南省最早开展兽医本科教育的学科平台。


三、招聘岗业、专业及人数


四、组织领导

学校成立主要领导任组长,主管人事工作的副校长任副组长,党委组织部、人事处、教务处等相关部门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人事处。


五、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须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热爱教育事业,身心健康,品德高尚,治学严谨,学风端正,恪守高等学校教师及科研工作者职业道德规范;

4.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博士研究生,年龄一般在38周岁及以下(1987年6月1日及以后出生),达到我校青年英才、拔尖人才、杰出人才等人才业绩条件的,年龄可适当放宽;

5.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应聘

1.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的人员;

3.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还在禁考期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5.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回避关系包括《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和《河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第五十五条所列情形;

6.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六、招聘工作程序

(一)公布招聘信息

招聘信息发布在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s://hrss.henan.gov.cn/)、河南农业大学人事处网站(https://rs.henau.edu.cn/)和河南农业大学动物医学院网站(https://dyxy.henau.edu.cn/index.htm)。招聘信息2026年度有效,学校将根据岗位报名情况,分批实施考核、体检、考察等程序。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采取网上投递简历的方式进行报名,应聘人员须填写《河南农业大学2026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报名表》(附件2),提供报名所需的相关证书、证明材料(材料清单见附件3),按照“姓名+应聘学院+应聘岗位+应聘专业”命名,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分别发送至我院邮箱dwyxy@henau.edu.cn和人事处邮箱rsc@henau.edu.cn。

资格审查由学校人事处会同用人单位组织实施,结合招聘岗位要求确定进入面试环节人选。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直至到岗工作后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有违纪违规、提供虚假信息或材料、档案有问题以及其他不符合岗位条件情况的,随时取消应聘资格或解聘。

(三)考核

考核由各二级用人单位根据工作安排组织实施,一般采取试讲、答辩、实际操作等方式进行,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思想品德素质、专业知识水平、学术创新潜力、课程讲授能力等。面试满分100分,面试形式为试讲及综合性考核,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将不予聘用。

(四)体检和考察

体检工作由我校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7年修订)》。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体检合格人员由我校用人单位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等进行考察。

(五)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人员即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和河南农业大学人事处网站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七、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按照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工资待遇按河南省事业单位有关规定执行。


八、纪律与监督

学校人事处负责整个招聘工作的职能监督和申诉处理,学校纪检监察机构负责对相关职能部门履职尽责情况和依规依纪依法开展工作情况进行监督。对弄虚作假,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或受聘人员,一经查实,将取消其应聘或聘用资格。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

咨询电话:0371-56552889(学校人事处)

监督电话:0371-56552706(校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

附件.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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