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滕州市国有木石林场季节性森林防火员招聘公告
招聘10人1个岗位
为进一步压紧压实森林防灭火工作责任,强化森林火灾防控和应急处置能力,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和森林生态资源安全,结合我市重点防火期工作实际,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季节性森林防火队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林场介绍
滕州市国有木石林场是位于山东省枣庄市滕州市木石镇的一处生态公益型国有林场,始建于1959年,总面积1万余亩,是滕州市唯一的此类林场。宗旨为保护培育森林资源、维护生态安全,承担森林防火、森林抚育、病虫害防治等生态公益服务职责,同时是墨子国家森林公园的重要组成部分。
二、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择优聘用、按需招录、宁缺毋滥的原则,严格程序、规范考核,确保招录人员综合素质过硬、适配岗位工作需求。
三、招聘岗位及工作职责
招录岗位为季节性森林防灭火队员10名,主要承担以下工作任务:
(一)日常巡护:按规定开展山林巡护,做好巡护记录与打卡,及时上报异常情况;
(二)防火管控:宣传森林防火法律法规,劝阻违规野外用火,排查消除火险隐患;
(三)火情处置:发现火情第一时间上报,参与初期扑救与火场值守,配合火灾调查;
(四)资源保护:制止盗伐滥伐、乱占林地、乱捕滥猎、破坏林业设施等行为,协助案件查处;
(五)设施管护:维护防火宣传牌、瞭望台、消防器材、监控等设施,发现损坏及时上报;
(六)负责防火机具、消防物资、装备器材的日常管理、维护保养;
(七)服从工作安排。
四、招录对象及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政治立场端正,遵纪守法,品行良好,无违法违纪记录及失信记录;
2.年龄18—35周岁,身体健康,体格健壮,心理素质良好,能够适应野外高强度作业、节假日值班、夜间执勤和突发应急任务,建议男性;
3.责任心强、服从管理、团队意识强,能够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和工作纪律;
4.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无妨碍从事防火作业的疾病和生理缺陷。
(二)优先条件
退役军人、有丰富驾驶经验、有森林防火从业经历、本地常住人员、熟悉辖区林情地形人员优先考虑。
(三)不得招录情形
1.有违法犯罪记录、治安处罚记录、严重失信人员;
2.身体条件不适应野外应急作业、隐瞒病史者;
3.思想散漫、纪律松弛、不服从管理者;
4.其他不符合岗位从业要求的人员。
五、用工方式及聘用期限
本次招聘为重点防火期季节性临时聘用,聘用期限为本年度重点森林防火期(2026年11月1日-2027年5月31日),全天24小时常驻,采取轮休制,工作期满自动终止,考核优秀者,下一轮防火期可优先聘用。
六、薪酬及保障待遇
包住,实行固定月薪;
统一配备执勤服装、防护装备、作业工具;
统一购买执勤意外伤害保险,全面保障执勤安全;
定期组织岗前培训、技能实操、安全演练,提升履职能力。
七、报名及应聘办法
(一)报名时间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10月8日16:00
(二)本次招聘通过线上报名的方式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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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聘人员请认真阅读招聘公告,按要求如实填写、提交个人应聘信息资料。应聘人员必须使用二代身份证报名。工作人员负责资格初审,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开展资格核验。不得恶意注册、填报虚假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应聘人员全程应聘表现将作为考察重要参考。
(三)应聘办法
符合岗位要求的应聘人员统一参加面试,面试形式为:面试+面谈(资料初审合格后另行通知面试时间及地点)。按照招聘计划数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
八、体检
对通过面试人员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统一组织体检,参照《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中的部分内容执行。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得知体检结果后2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查,复查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查结果为准。体格检查费用由个人自行承担,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九、其他事项
本次招聘由滕州市国有木石林场委托滕州市人才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进行招聘,相关信息通过滕州市人才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网站和“滕州人才发展”微信公众号发布。应聘人员应及时关注发布的公告和有关信息,了解招聘工作进程,同时应保持电话畅通。若因个人未及时查看等原因造成错过招聘任何环节,应聘人员自行承担相应后果。
招聘咨询电话:0632-2809999
以上电话请在工作日工作时间拨打。
滕州市人才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2026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