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文物考古研究院(三星堆研究院、四川石窟寺保护研究院)2026年招才引智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公告

事业单位招考
四川省文物考古研究院(三星堆研究院、四川石窟寺保护研究院)2026年招才引智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公告

公告正文

四川省文物考古研究院(三星堆研究院、四川石窟寺保护研究院)2026年招才引智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公告

四川省文物考古研究院(三星堆研究院、四川石窟寺保护研究院)2026年招才引智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公告

招聘5人4个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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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时间
网上报名:2026/9/29 09:00-2026/10/31 23:59;现场报名:2026/9/29 09:00-2026/9/29 12:00

根据《四川省扩大高等学校科研院所医疗卫生机构人事自主权十条政策》(川人社发〔2017〕15号)、《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川人社规〔2024〕18号)等有关要求,四川省文物考古研究院(三星堆研究院、四川石窟寺保护研究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 主要职能
四川省文物考古研究院(三星堆研究院、四川石窟寺保护研究院) 成都市武侯青羊区蜀都大道十二桥路30号附8号 负责全省地下文物的调查、勘探、发掘、研究,地面文物的调查、维修保护、研究,负责三星堆遗址调查、勘探、发掘、修复和学术研究、出土文物修复、保护技术研究,负责石窟寺考古、保护、研究和展示利用,承担国家和全省的文物科研项目,开展文物鉴定、文物保护科研咨询。

(一)招聘对象、范围面向全国招聘符合《四川省文物考古研究院(三星堆研究院、四川石窟寺保护研究院)2026年招才引智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职位要求和本公告其他要求的人员。其中,2027年毕业的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须在2027年8月31日之前取得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书;其他人员须在报名前取得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学位证及相关证明材料。

面向全国招聘符合《四川省文物考古研究院(三星堆研究院、四川石窟寺保护研究院)2026年招才引智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职位要求和本公告其他要求的人员。其中,2027年毕业的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须在2027年8月31日之前取得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书;其他人员须在报名前取得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学位证及相关证明材料。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身体健康,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5.具备本公告具体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和资格(详见《四川省文物考古研究院(三星堆研究院、四川石窟寺保护研究院)2026年招才引智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国(境)外高等院校毕业生所学专业未列入国家教育行政部门颁布的学科专业目录的,由四川省文物考古研究院通过相关高校或省级以上相关科研机构等第三方对留学所学专业进行认定。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名应聘:

(1)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人员;

(2)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4)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或正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的人员;

(5)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其他政策法规明确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失信人员;

(6)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四川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等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人员;

(7)尚处于国家和我省规定的最低服务期和试用期内的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

(8)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法律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招聘岗位及名额招聘岗位及名额详见《四川省文物考古研究院(三星堆研究院、四川石窟寺保护研究院)2026年招才引智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

招聘岗位及名额详见《四川省文物考古研究院(三星堆研究院、四川石窟寺保护研究院)2026年招才引智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和网络报名相结合的方式,每人限报一个岗位,现场报名和网络报名具有同等效力。

1.现场报名

(1)北京大学

时间:9月29日9:00-12:00

地点:邱德拔体育馆

2.网上报名

报名邮箱:scskgyrs@163.com;

报名时间:自2026年9月29日9:00起至2026年10月31日23:59止。

报名时,应聘人员需按要求格式提供以下资料:

1.《四川省文物考古研究院(三星堆研究院、四川石窟寺保护研究院)2026年招才引智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2.有效居民身份证;

3.有效的学历、学位证书,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

4.尚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2027年毕业生须提供学生证和学校开具的就读院系及专业等情况的在读证明或就业推荐表等相关证明;

5.国(境)外留学人员须于报名前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且认证书上所载明专业(学位)须与应聘资格条件要求一致。

6.其他相关材料。

以上资料1、2为必交材料,资料3、4、5、6根据自身实际情况提供,均扫描成电子版并按上述顺序编号,打包为压缩文件发送至报名邮箱,邮件“主题”处注明:应聘岗位+姓名。电子资料须清晰可辨,重复应聘、未按规定格式提交应聘资料或报名资料不齐全均作资格不符处理。应聘人员应对报名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


五、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对在招聘过程中发现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或提供虚假信息等情况的,随时取消应聘资格。应聘人员在报名表上所留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并在公开招聘期间保持通讯畅通;资格审查结束后,通过短信、电话或邮件通知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参加下一环节。若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导致用人单位无法与其取得联系的,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对在招聘过程中发现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或提供虚假信息等情况的,随时取消应聘资格。应聘人员在报名表上所留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并在公开招聘期间保持通讯畅通;资格审查结束后,通过短信、电话或邮件通知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参加下一环节。若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导致用人单位无法与其取得联系的,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一)开考比例有效报名人数与招聘名额之比达到3:1方可开考。对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由四川省文物考古研究院根据报名情况相应缩减或取消该招聘岗位招聘计划,调减或取消情况由四川省文物考古研究院于报名工作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本公告发布网站向社会公布。

有效报名人数与招聘名额之比达到3:1方可开考。对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由四川省文物考古研究院根据报名情况相应缩减或取消该招聘岗位招聘计划,调减或取消情况由四川省文物考古研究院于报名工作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本公告发布网站向社会公布。

考试分为专业笔试和专业面试。考试总成绩按100分计算,专业笔试、专业面试在考试总成绩中的占比如下:

考试总成绩=专业笔试成绩×50%+专业面试成绩×50%。

1.专业笔试

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全部参加专业笔试,专业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人员岗位相关的专业知识,总分100分。

专业笔试成绩设置合格分数线。合格分数线为此次参加公开考试所有参考人员有效笔试成绩的平均分,专业笔试成绩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再进入下一环节。

2.专业面试

专业笔试结束后,根据应聘同一岗位专业笔试成绩排名先后,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3(取3人原则,若遇并列取满并列人员)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如因资格审查、专业笔试成绩低于合格分数线或专业面试缺考等情况而造成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与招聘人数之比低于规定的面试入围比例时,面试正常进行。本次面试采取专业面试方式,重点测评应聘人员专业基础知识与基础理论的掌握及综合运用能力、科研创新能力、现代信息技术应用能力、对本学科研究前沿动态的把握程度,同时考察临场应变、逻辑思维、语言表达等综合素质。面试总分100分。

专业面试成绩设置合格分数线。合格分数线为75分,专业面试成绩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如应聘同一岗位所有人员都达不到该合格分数线,则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各招聘岗位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体检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政策规定同等条件下优先的人员确定为体检人选,其他应聘人员依次按学历层次、专业面试成绩、专业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体检人员;若以上要素均相同,则加试面试,以加试成绩高者优先。

体检在指定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人员名单及体检时间、集合地点随考试总成绩公布。

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中共中央组织部办公厅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调整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项目检查标准的通知》有关要求执行。其中,乙肝检测项目按国家人社部、教育部和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的要求执行。国家出台新的体检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除按规定应当场或当天复检并确认体检结果的项目外,招聘单位或体检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只进行1次,由四川省文物考古研究院指定到不低于原体检医院等级的其他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中出现的缺额,按照体检人员的确定规则依次等额递补体检人员。如体检均不合格或无人可递补,不再递补。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环节。考察由四川省文物考古研究院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组织开展,由2名以上正式工作人员组成考察组,对拟聘人员政治思想素质、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个人诚信、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进行全面考察。

考察组应按照《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条例》有关规定查阅应聘人员的人事档案(学籍档案),查询个人诚信记录、违法犯罪记录,审核拟聘人员提供的报名材料及其他有关材料是否属实,并采取实地考察、延伸考察、官方网站查询等方式进行查证。考察结束后,考察组应据实作出考察情况说明和考察结论,并将有关情况提交用人单位,作为确定拟聘人选的重要依据。考察结论为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并应当向应聘人员说明理由。

考察中出现的缺额,按照体检人员的确定规则依次等额递补,如该岗位所有参加面试的人员综合考察均不合格或无人可递补,不再递补。

体检、考察合格者由四川省文物考古研究院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公告发布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

公示内容包括拟审核确认人员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学历学位、专业及考试总成绩、岗位排名等,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

拟聘人员名单公示后,因拟聘人员弃权等原因出现的空额,按照体检人员的确定规则依次等额递补。

公示期满,对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由四川省文物考古研究院按照有关规定开展备案(核准)。备案(核准)程序完成后,由四川省文物考古研究院通知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报到,签订事业单位人事聘用合同。除不可抗力因素外,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聘用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公开招聘的工作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

通过此次招聘进入四川省文物考古研究院的职工,设置5年服务期,服务期内不得流调动,招聘入职的职工需服从院方安排的上挂、下派等工作任务。


十一、纪律与监督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第35号令)的规定要求开展此次招聘工作,确保信息、过程、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聘用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第35号令)的规定要求开展此次招聘工作,确保信息、过程、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聘用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二、特别提醒此次招聘过程中如有调整、补充等事项,均在公告发布网站公告。因应聘人员不主动、不按要求登录网站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考试、体检、考察、递补、聘用的,责任自负。

此次招聘过程中如有调整、补充等事项,均在公告发布网站公告。因应聘人员不主动、不按要求登录网站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考试、体检、考察、递补、聘用的,责任自负。

(一)咨询电话四川省文物考古研究院人事科:028-85564363、68107146。

四川省文物考古研究院人事科:028-85564363、68107146。

四川省文物考古研究院纪检部门:028-85536489。

本公告招考职位的资格条件等相关问题,由四川省文物考古研究院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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