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昌都市人民医院招聘护士公告
招聘38人4个岗位
为深入推进人才强院战略,持续优化人才队伍结构,满足学科建设发展需要,2026年度西藏昌都市人民医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护理岗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及岗位条件
本次计划招聘护理岗位共计38名,其中临床护士32名、助产士2名、肿瘤专科护士2名、超声科护士2名。
(一)应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事业心、责任感强,恪守职业道德,品行端正;
3.政治素质良好,具备服务西藏、奉献西藏的思想觉悟;身体健康,能够适应高原工作环境。
(二)临床护士(32名)
学历: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
专业:护理学专业,具有相关工作经历、熟练掌握藏汉双语者优先;
资质:持有有效期内护士执业证书,或护士资格证书/护士资格考试合格证明;
年龄:30周岁以下(1996年1月1日以后出生),年龄认定以居民身份证出生日期为准;
能力:熟练掌握护理基础理论、临床操作技能及监护设备使用,具备良好沟通能力与抗压能力,服从医院岗位调配;
优先条件:具有三甲医院临床护理工作经验者优先;熟练掌握藏汉双语者优先。有临床工作经历人员,须提供原单位加盖公章的工作证明。
(三)助产士(2名)
学历: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
专业:助产专业、护理学(助产方向)或相关专业;
资质:须同时持有护士资格证书及护士执业证书;
年龄:35周岁以下(1991年1月1日以后出生),年龄认定以居民身份证出生日期为准;
能力:具备3年及以上助产临床工作经验,能够独立完成正常分娩接生、新生儿复苏、产后护理工作,可识别并处置产科常见急症;
优先条件:持有母婴保健技术考核合格证书(助产技术)等相关专业证书者优先。
(四)肿瘤专科护士(2名)
学历: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
专业:护理学专业,具有相关工作经历、熟练掌握藏汉双语者优先;
资质:持有有效期内护士执业证书,或护士资格证书/护士资格考试合格证明;
年龄:35周岁以下(1991年1月1日以后出生),年龄认定以居民身份证出生日期为准;
能力:具备5年及以上临床护理工作经验,其中肿瘤专科护理工作经验不少于2年,具有肿瘤专科证及以上职称优先;熟悉肿瘤科常见疾病护理常规;熟练掌握化疗药物职业防护、给药规范以及药物外渗应急处置流程;
(五)超声科护士(2名)
学历: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
专业:有护士执业证书优先,有相关工作经验优先,熟练掌握藏汉双语者优先;
年龄:35周岁以下(1991年1月1日以后出生),年龄认定以居民身份证出生日期为准;
岗位要求:护理学等相关专业,熟练使用电脑及办公软件,打字速度快、准确率高,熟悉医学常用术语、解剖名称、专业词汇等。
优先条件:具有三甲医院临床护理工作经验者优先。有临床工作经历人员,须提供原单位加盖公章的工作证明。
二、招聘流程
本次急需紧缺护理人才招聘采取资料审核、理论考试、技能操作考核、面试相结合方式组织实施。
(一)报名安排
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2026年9月23日)起至2026年9月30日止,公告公示期5个工作日。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纸质报名材料统一提交至护理院感科进行初审。(周末/节假日不受理、逾期不再受理)
报名材料:
(1)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2)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3)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4)护士资格证书、有效期内护士执业证书(或护士资格考试合格证明);
(5)在职报考人员须提供现工作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6)居民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咨询电话:0895-47216380895-4722039
咨询时间(工作日):
上午9:30—13:00,15:30—18:00
(二)资格审查
招聘全过程开展资格审查。应聘人员提交信息、材料须真实、准确、完整。凡存在填报虚假信息、伪造变造证件材料等情形,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资格复审合格人员方可参加后续考核。
(三)考核、体检及政审
考核安排:理论考核、技能操作、面试时间另行通知,相关安排将通过昌都市人民医院微信公众号发布,请考生持续关注。笔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面试入围人员,入围比例根据报名情况和招聘需求确定。综合成绩计算公式:笔试+操作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按照综合成绩排名确定体检人选。
体检: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考生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
政审:体检合格人员开展政审工作,由户籍所在地出具政审证明材料。
(四)岗位分配
岗位分配坚持以考核结果为基础、岗位需求为导向、个人意向作参考,实现人岗合理匹配。综合成绩作为岗位分配的重要依据,在应聘人员资质符合岗位要求、岗位尚有缺口的前提下,优先考虑个人岗位意向;意向岗位无空缺或适配不足的,由医院结合岗位需求统筹调配。体检、政审不合格者,按综合成绩依次递补。
(五)公示与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院内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人员进入试用期,试用期1—3个月。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提交院党委会研究审议,审议通过后按医院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签订1—3年劳动合同。
三、政策待遇
本次招聘人员纳入西藏昌都市人民医院招聘人员管理,按照医院相关规定享受薪酬待遇、五险、休假等各项福利。
四、有关要求
(一)应聘人员报名、考核、体检全过程提交材料必须真实有效,报名及参加考核使用的居民身份证须保持一致。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不正当手段获取报考资格,在考核、体检等环节作弊的,一律取消招聘资格。
(二)本次招聘实行回避制度。医院人力资源科相关工作人员,如与应聘人员存在亲属关系或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平公正情形的,应当主动回避。
(三)应聘人员务必保持联系电话畅通,确保能够及时接收招聘相关通知。
(四)本公告由西藏昌都市人民医院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