钦州市产业园区改革发展办公室2026年公开招聘招商工作人员公告
招聘2人1个岗位
根据工作需要,钦州市产业园区改革发展办公室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招商工作人员,现将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员岗位及人数
招商工作人员2名。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诚实守信,品行端正,无不良记录;
3.年龄35岁以下(1991年9月以后出生),男女不限,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条件特别优秀的,年龄可适当放宽;
4.全日制本科(学士学位)及以上学历;
5.具备较强的沟通协调能力和报告撰写能力,能接受不定期的出差;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受过开除处分,在立案审查期间或未解除行政处分,不宜在行政事业单位工作的;
2.因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中违规违纪,在禁考期内的;
3.失信被执行人;
4.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招聘要求的。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6年9月18日—9月30日。
2.报名方式:网上报名,不接受现场报名。
3.报名材料要求:(1)报名表;(2)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应届毕业生提供院校出具的在校就读证明);(3)具有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应聘人员,须分别提供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聘任证书;(4)本人近期小二寸蓝底证件照片和5寸生活照片各1张。
有意者请将以上报名材料(报名表、证件彩色扫描PDF格式、图片格式电子文档)发至我办邮箱:qzzs123@163.com。
(二)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对应聘人员提交的报名材料进行初步审查,经初审确定面试人员名单后,将电话通知应聘者持有效身份证件、毕业证书、资格证书等参加现场资格审查。不到现场进行资格审查者视同放弃报名,报名提供的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聘用)资格。
(三)面试
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由我办通知参加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
入围人选自行到指定的县级以上人民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体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的,从同一岗位中按照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其体检结果在有效期内予以认可。
(五)公示
在钦州市产业园区改革发展办公室范围内,对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问题,不符合招聘条件、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六)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由我办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办理聘用手续时,被聘用人员必须提供相应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具有专业技术职称的提供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被聘用人员应在我办规定的时间报到,不按规定时间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四、薪资待遇
(一)年薪标准为人民币39,000元/人·年;
(二)按规定购买五险一金;
(三)按规定另享受差旅补助;
(四)按规定享受国家法定节假日休假;
(五)试用期为1个月。
五、其他
(一)招聘事宜咨询电话:0777-3688698。
(二)本公告由钦州市产业园区改革发展办公室负责解释并承担发布责任。
附件:钦州市产业园区改革发展办公室公开招聘招商工作人员报名表
钦州市产业园区改革发展办公室
2026年9月18日
附件:钦州市产业园区改革发展办公室公开招聘招商工作人员报名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