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师民兵训练基地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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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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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师民兵训练基地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招聘1人1个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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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时间
2026/9/15 -2026/9/30

根据《兵团党委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新时代兵团民兵武器装备仓库和民兵训练基地管理队伍建设的意见》文件要求,现民兵训练基地缺少工作人员1人,因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名。


一、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面向社会招聘

(二)招聘条件

1.年龄18—35岁,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写作能力强,主要从事单位党建和人事工作。

2.退役军人或大学生志愿者优先。


二、招聘程序

(一)个人报名。时间为2026年9月15日开始至2026年9月30日止,报名地点:第十师民兵训练基地。

(二)资格审查。报名时携带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个人简历表、2寸彩色照片1张、退役军人携带退伍证等。

(三)组织考试。考试地点:第十师民兵训练基地会议室。

1.笔试。2.面试。

(四)体检。地点:北屯医院。(体检费用自行承担)

在民兵训练基地集合,统一组织,主要以乙肝三对半、肝功转氨酶、碳十三、心电图、血常规等。

(五)政治考核。对考试、体检双合格人员,由招考单位按程序组织走访、政审。

(六)公示。对拟招聘人员名单,在基地办公楼外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三、录用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的,按程序办理录用手续。


四、相关待遇

人员一经录用,需签订3年劳动聘用合同,工资待遇参照当地辅警待遇,合同期满后可优先续签。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招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劳动教养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调查,尚未得出结论的;

3.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

4.有不良诚信记录情形的;

5.有传染病者、遗传病史、精神疾病者的;

6.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六、其他事项

本《简章》确定的时间、地点因特殊情况发生变化的,另行通知。

本《简章》由第十师民兵训练基地负责解释。

咨询地址:第十师民兵训练基地

咨询电话:13319763108

联系人:郭主任

第十师民兵训练基地

2026年9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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