韶关市慢性病防治院2026年编外聘用人员招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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韶关市慢性病防治院2026年编外聘用人员招聘公告

公告正文

韶关市慢性病防治院2026年编外聘用人员招聘公告

韶关市慢性病防治院2026年编外聘用人员招聘公告

招聘4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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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时间
2026/9/15 -2026/9/20 17:30

医院简介


韶关市慢性病防治院(韶关市皮肤病医院、韶关市性病防治中心)始建于1952年,是韶关市卫生健康局直属公益二类事业单位,主要承担全市皮肤病、性病、麻风病的监测、防治、宣教及对市内各级皮肤病、性病防治专业机构的业务督导。开设痤疮、毛发、色斑、白癜风及过敏性皮肤病等专病门诊,打造痤疮诊疗中心、毛发诊疗中心、轻医美中心、皮肤外科中心及中医特色外治中心等特色诊疗中心。医院是韶关市皮肤病诊疗医疗质控中心、医疗美容质控中心和性病诊疗医疗质控中心挂靠单位,拥有皮肤科、变态(过敏)反应科2个市级临床重点专科,是韶关市医学会皮肤与性病学分会主委单位,是韶关市中医药学会中医美容分会主委单位,也是广东省第一批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哨点单位。医院于2025年牵头成立韶关市皮肤专科联盟,首批汇聚20家医疗机构,构建覆盖市、县、乡镇的三级皮肤病防治网络。医院总建筑面积约1.89万平方米,皮肤科技术力量雄厚,专科团队拥有医学硕士3名,主任医师1名,副主任医师6名,“韶关名医”1名,“广东省杰出青年医学人才”1名、享受市政府特殊津贴人才1名。全院职工总数95人,医护技人员79人,高级职称15人,中级职称41人。医院专科特色突出,临床以皮肤病诊疗、医疗美容为重点,下设13个临床科室,致力于皮肤专科能力建设。医院设备水平先进,引进皮肤科精细化无创的皮肤镜、超皮秒激光治疗仪、M22超光子光电平台,黄金微针治疗仪等多台先进的激光治疗仪及抗衰治疗设备,并拥有广东省规范化性病实验室二级(市级)性病中心实验室。


招聘岗位


招聘对象


(一)招聘对象为符合岗位条件的普通高校毕业生或社会上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人员。


(二)报考人员须于2026年7月31日前取得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和资格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并提供有关证书的,视为报考者自动放弃,责任自负。


报考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招聘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注意事项


1、扫描二维码进行网上报名,报名截止时间为2026年9月20日17:30,逾期报名无效,不接受现场报名,请报名人员严格按照二维码内内容进行填写和提交材料,填写和材料提交不正确的视为初审不合格。


2.注意事项


(1)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2)招聘岗位专业要求参照《广东省2026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设置(以下简称《公务员专业目录》),报考人员所学专业已列入《公务员专业目录》列表的,不得报考所学专业代码与招聘岗位专业代码不一致的岗位。


(3)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未列入《公务员专业目录》的,可按《公务员专业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主要课程基本一致。




(二)资格审核


1.报考人员初审通过者,安排后续相应考核。


2.资格审查贯穿招聘、聘用等全过程。若报考人员隐瞒信息或提供虚假报考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或解除劳动关系,我院不承担相关责任。


考核聘用程序


本次招聘考核采取“笔试+面试+实操考核”方式进行,其中硕士应聘者直接进行面试和实操考核。


(一)笔试


1.采取闭卷考试形式进行,主要考核岗位相关专业基础知识或综合能力测试。


2.按招聘岗位数量,笔试成绩从高到低1:3比例确定面试和实操考核入围名单。考生人数不达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若入围人员因不符合招聘条件被取消资格或放弃的,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二)面试和实操考核


1.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的方式进行。


2.实操考核


实操考核采取现场技能操作进行。


3.综合成绩计算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30%+实操考核成绩*40%+面试成绩×30%。(硕士综合成绩为面试成绩×50%+实操考核成绩*50%)


4.依据面试和实操考核合格考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


5.实操考核仅为招聘选拔环节,不构成劳动关系。


(三)体检与签订协议


1.考核通过者由医院安排入职体检。体检合格者签订就业协议或办理入职手续,签订劳动合同。体检由我院统一安排,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


2.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经招聘岗位所在科室申请并获医院同意,可以进行递补。


(1)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的;


(2)拟聘用人员放弃聘用的;


(3)拟聘用人员存在违规违纪情形不得录用的。实操考核考核期满后,医院统筹考虑岗位人才需求及应聘人员基本能力水平,按照实操考核考核成绩由高到低确定考核通过人员。


福利待遇


按韶关市和我院有关规定享受编外合同人员相关薪酬待遇。以上政策如有变化,根据上级文件精神和医院相关文件为准。具体以最终签订的劳动合同为准。


其他事项


1.本次招聘实行诚信报考,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考生所提供的证件资料必须真实、准确,凡填写虚假信息或提供虚假资料的,一经发现即取消应聘资格。


2.报考人员保持联系电话畅通,报考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审核、理论考试、面试、体检以及未按规定时间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录用资格。


3.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拟录用人员与原用人单位之间签署的合法用工合同需解除的,必须由考生本人自行与原单位解除合同,若办理录用手续时原合同仍然存续,则取消其录用资格。


4.本次招聘中如有涉嫌违纪违规行为的,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追究责任。


5.本公告由韶关市慢性病防治院负责解释。


通讯地址


广东省韶关市武江区惠民北路12号韶关市慢性病防治院(韶关市皮肤病医院)党务工作办公室(人事科),联系电话:0751-8630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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