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药品审评核查中心2026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招聘12人5个岗位
上海药品审评核查中心(以下简称“中心”)是上海市药品监督管理局直属事业单位。主要承担本市药品有关行政许可事项的技术评审和现场核查等工作,以及有关主管部门委托的药品审评核查任务。
根据《上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沪人社规〔2019〕15号),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2名工作人员,现予以公告如下:
一、招聘的岗位和条件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 序号 |
岗位名称 |
招聘人数 |
| 1 |
业务管理岗 |
1 |
| 2 |
科研管理岗 |
1 |
| 3 |
综合管理岗 |
2 |
| 4 |
药品审评检查岗 |
8 |
(二)招聘岗位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2.具备招聘岗位规定的资格条件、工作能力、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3.外省市户籍非应届毕业人员,须持有上海市居住证(在有效期内)一年以上,计算截止时间为2026年12月31日。
(三)招聘岗位职责及要求
各岗位职责和具体要求详见附件《上海药品审评核查中心2026年公开招聘简章》。
二、招聘程序
(一)报名
报名采取在线报名方式,网址:https://jjrcksbm.jjrc.zjw.sh.gov.cn/website/ecloudform/260903114509(建议使用谷歌或火狐浏览器打开),应聘者根据网上提示在线填写个人报名表并提交。应聘者应对个人信息材料真实性负责,如填报信息不实,责任自负。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6年9月24日。网上报名期间须完成:
1.按照要求正确、完整地填写报名信息。
2.成功上传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社保证明、专业技术职业资格证书等岗位要求相关资料的扫描件。以应届毕业生身份报考的考生无需上传上海市居住证、社保证明。外省市户籍,以非应届生身份报考的考生还需上传上海市居住证(在有效期内)。(以压缩包形式上传,1M以内)
3.成功上传电子照片(近期免冠彩色正面证件照,照片格式为jpg,图片大小为100-200KB,高度等于480像素,宽度等于330像素)。
4.保存报名信息(请牢记个人报名序号、注册账号、密码等),选择岗位,确认无误后点击提交。
重要提示:应聘者根据自身情况、意向报考岗位的资格条件和专业要求进行报名,每人限报考一个岗位。“审核未通过”的,可在规定报名时间内修改报考信息,重新报考;“审核通过”的,报考信息将不能更改。考试报名实行告知承诺制,应聘者应依据公布的报考条件和《招聘简章》中的具体岗位要求,对网上提交的信息和材料负责,应聘者应确认本人完全符合相关岗位的报考条件,如对报考条件和岗位要求存在疑问,应及时向中心进一步咨询确认。如因个人填报信息失真、不符合报考条件和岗位要求的,中心将取消该应聘者参加面试的资格。请考生合理安排报名时间,以免造成网络拥堵!
(二)资格审查
应聘者网上报名提交后,由中心根据招聘要求对应聘者的信息进行网上审查。审查的结果,可在报名24小时后进行查询。如对审查结果有异议,请于2026年9月28日下午13:00前与中心联系。
(三)笔试确认
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者务必在2026年9月28日下午16:00前,登录确认参加笔试。未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确认的应聘者视作放弃笔试。
(四)准考证下载
笔试确认成功的应聘者务必于2026年9月30日下午13:00-10月10日下午16:00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参加笔试时,必须携带本人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
(五)考核方式
1.笔试:主要测试应聘者的岗位所需专业理论知识、综合能力等。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列原则,以招聘岗位总数1:5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未进入面试者不再发通知。
笔试日期为2026年10月11日。笔试时间和笔试地点以下载打印的准考证为准。
2.面试:主要测试应聘者的职业价值观、工作能力、人际能力、语言表达、综合分析、交流应变、团队意识等综合素质。
3.有关面试考核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六)体检
面试结束后,根据笔试、面试成绩4:6的比例,计算总成绩,其中面试成绩不得低于60分(总分100分)。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招聘职位1:1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选,并统一组织到本市二级甲等以上医疗机构,参照《国家公务员通用体检标准(试行)》进行体检。体检合格者列为考察人选。
(七)考察
由中心组织考察,主要考察应聘者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和诚信记录。
(八)拟聘人员的确定和公示
根据资格审查、综合考核、体检、考察结果,对拟录用人员在“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公示无异议,报上海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审核通过后,再报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备案。公示如有异议、影响聘用的,根据查实结果确定是否录用。
三、相关待遇和其他事项
上述人员一经录用,其工资、奖金、福利和社会保险等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丁老师
邮箱:dingruoyin@yjj.shanghai.gov.cn
联系电话:021-50121983
监督电话:021-63111753
上海药品审评核查中心
2026年09月11日
下载附件上海药品审评核查中心2026年公开招聘简章.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