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2026年公开招聘广西实验幼儿园实名编制工作人员公告
招聘10人5个岗位
根据《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组织部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修订)〉的通知》(桂人社规〔2025〕11号)文件规定,结合实际工作需要,现将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2026年公开招聘广西实验幼儿园实名编制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广西实验幼儿园创建于2012年9月,目前设有会展园区和五象园区两个校区,是自治区、南宁市两级示范幼儿园。会展园区坐落于南宁市青秀区会展路2号,占地面积8311平方米;五象园区坐落于南宁市良庆区明月东一里2号,总面积9300平方米。幼儿园贯彻落实新《纲要》《指南》精神,实施多元课程体系,并在日常生活中渗透中华传统艺术教育,让孩子学会探索、表达、创意、合作与分享,感受多元文化,培养国际视野。幼儿园秉承“每一个孩子都参与,每一个孩子都成功”的教育理念,为满足幼儿发展的需要,不断创设和优化环境,让幼儿园成为孩子们温馨的家园,探索的乐园。幼儿园拥有一支善于研究、勇于创新、专业素质全面的教师队伍。幼儿园发挥了良好的示范辐射作用,受到了家长和社会的一致好评。
二、招聘岗位
共招聘广西实验幼儿园实名编制工作人员10名(具体岗位及要求详见附件)。
三、报名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政治素质好。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具备报考岗位所要求的专业、学历、职称、职(执)业资格、年龄、工作经历等条件(具体岗位信息详见附件),本次招聘中有涉及年龄、工作经历及年限等要求的,时间计算截止至报名首日,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
(五)本公告中,专业目录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6年版)》。
(六)五官端正,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七)所有岗位均接受符合条件的2026年应届高校毕业生报名。2026年应届高校毕业生须于2026年7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国(境)外高校毕业生还应完成学历学位认证,逾期视为放弃聘用资格。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包括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等)的毕业生须于2026年9月14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
(八)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失信被执行人、被开除公职人员、被辞退公职未满5年人员;
2.受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在各级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人员;
5.现役军人;
6.在读的普通高校非2026年应届毕业生(其中,在读的非2026年应届毕业的研究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7.免费师范生、定向委培生等报名时还在履行协议期间人员;
8.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9.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10.其他不符合招聘有关要求的人员。
四、信息发布地址
(一)本次公开招聘公告及拟聘人员公示在广西人事考试网(http://www.gxpta.com.cn)、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网站(http://jgswj.gxzf.gov.cn)发布。
(二)本次公开招聘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成绩公布、进入各招聘环节名单等具体事宜在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网站(http://jgswj.gxzf.gov.cn)发布。
五、招聘流程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网上报名
网上报名时间:2026年9月14日8:00至9月18日18:00。
报考人员登录中国广西人才市场人才评价中心考试报名系统(https://exam.gxrc.org/),按提示进行网上报名,按要求填报信息。报考人员须使用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报名,且每人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报名时,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并理解岗位资格条件,诚信报名、诚信考试,所填写的报名信息资料必须真实、准确。因网上报名提交的申请材料不真实、不完整或者错误填写报名信息,造成网上资格审查、面试资格复审、考察不通过等后果的,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责任。报考人员不得报考《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要求回避的岗位,报考人员与招聘单位工作人员有亲属关系及其他需要回避情形的,应当在报名时主动报告。
报考人员要合理安排报名时间,及时填写、提交并确认报名信息,避免网络拥堵等情况影响报名,报名时间截止后无法修改报考信息或改报其他岗位。
报考人员对招聘岗位的资格条件需要咨询时,请直接拨打招聘单位联系人电话进行咨询。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专业等资格条件方面的问题,由招聘单位负责解释。
2.网上资格审查
网上资格审查时间:2026年9月14日8:00至9月20日18:00。
依据岗位招聘条件在网上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报考人员可上网查询资格审查结果。报名确认后尚未进行资格审查或已通过资格审查的,不得再修改报考信息或改报其他岗位。报名未确认或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可在报名截止时间9月18日18:00前在网上改报其他岗位。网上审查结果不作为确定符合岗位条件的最终依据,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
3.网上交费
网上交费时间:2026年9月14日8:00至9月21日17:00。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在网上报名系统交纳考试费,考试费每人50元。完成交费后方视为报名成功,未在规定时间内交费的,视为放弃报考。
考试方式为直接面试但明确报名成功人数超过一定比例需参加笔试的岗位,报名截止后报名成功人数仍未超过设置的比例而无需增加笔试的,按规定退回考试费。
若报考人员需要非税电子票据,可联系招聘单位获取。
4.打印笔试准考证和报名登记表
笔试准考证、报名登记表打印时间:2026年10月12日8:30至10月17日10:00。
报考人员自行登录中国广西人才市场人才评价中心考试报名系统(https://exam.gxrc.org/),打印笔试准考证、报名登记表。报考人员按照笔试准考证上指定的时间、地点,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或考场辖区派出所出具的有效临时身份证明)和笔试准考证参加笔试,两证缺一不可。
笔试准考证、报名登记表是参加笔试、面试、资格审查等环节的重要凭证,请报考人员务必自行妥善保管。
(二)考试
考试由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组织实施。原则上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与报名成功人数达到1:3比例的岗位方可开考。如因招聘人数与该岗位报名成功人数达不到1:3的开考比例,需减少或取消岗位招聘计划的,经核准后及时发布变更公告,并告知报名成功的报考人员后开考。
1.笔试
(1)笔试岗位:医生、护士、幼儿教师2、幼儿教师3四个岗位需进行笔试。
幼儿教师1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与报名成功人数超过1:10比例则增加笔试。
(2)笔试为闭卷考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
(3)笔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4)笔试成绩查询:2026年10月底,报考人员可登录报名系统或向招聘单位查询本人笔试成绩,具体时间以报名系统为准。报考人员对缺考、零分和违纪违规三种成绩查询结果有异议的,可在笔试成绩公布之日起3日内向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申请成绩复核。其他情形原则上不接受复核。
2.面试
(1)面试方式: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专业能力测试”方式进行。
(2)面试入围人选确定。有笔试的岗位,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计划招聘人数与面试入围人选1:3的比例确定面试入围人选,比例内末位报考人员笔试成绩相同则同时确定为面试入围人选。免笔试岗位,所有报名成功人员均确定为面试入围人选。
(3)资格复审。在确定面试人选之前,严格按照岗位招聘条件进行资格复审。报考人员须携带下载打印的报名登记表及有关证件(书)原件,经审查无误后方能面试。属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含纳入人员总量管理的各类控制数等人员)的,资格复审时应提供具有人事管理权限部门盖章的同意报考证明。确实无法提供的,经申请同意,可签订诚信承诺在开展考察环节提供。
报考人员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提供真实有效证件(如有效居民身份证、笔试准考证、报名登记表、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工作经历证明等相关材料)的,或报名登记表上填写信息为虚假的,招聘单位有权取消报考人员的面试资格,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放弃面试资格的报考人员须提交书面申请。因资格复审不合格或报考人员放弃,需要递补面试人选的,招聘单位可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至低分依次递补。
(4)发布面试公告。进入面试人员名单、面试时间、面试地点将在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网站(http://jgswj.gxzf.gov.cn)上公布,不进行个别通知,由应聘人员自行查阅。
(5)面试成绩计算。
面试成绩=结构化面试成绩×40%+专业能力测试成绩×60%。
结构化面试、专业能力测试的合格分数均为60分;进行结构化面试、专业能力测试时面试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合格分数均为70分;未达合格分数者不得进入下一程序。
3.考试总成绩
(1)参加笔试的岗位: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2)不参加笔试的岗位:考试总成绩=面试成绩。
各项成绩计算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
(三)考察
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招聘岗位人数与考察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人选。
着重考察报考人员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心理素质、遵纪守法、诚信记录、学习和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同时对其资格条件及相关情况进行复查。凡是因重要档案材料不全、个人经历不明、历史状况不清等无法进行有效考察,达不到招聘岗位条件的,不得确定为拟聘人选。考察不合格的不得确定为拟聘人选。
考察中出现不合格者或报考人员自愿放弃的,招聘单位可从考试总成绩合格人选中由高分至低分依次递补进行考察。
(四)体检
考察结束后,根据考察结果,按照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与体检人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工作按照《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组织部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人社规〔2019〕11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桂人社规〔2024〕3号)和参照《中共中央组织部办公厅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调整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项目检查标准的通知》执行。体检统一组织到指定医院进行,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同放弃资格。报考人员对本人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体检组织单位提交复检书面申请。当日、当场复检项目,须当日或当场完成复检。体检(含增加体检项目和复检)费用由报考人员个人承担。体检不合格的不得确定为拟聘人员。
如体检中出现不合格者或报考人员自愿放弃的,可从考试合格人选中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分至低分依次递补进行考察、体检。
(五)公示和聘用
1.根据考试、考察、体检结果,研究确定拟聘用人选,在广西人事考试网(http://www.gxpta.com.cn)、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网站(http://jgswj.gxzf.gov.cn)公示5个工作日。
2.公示期内对拟聘人员有异议的,及时进行复查。对公示期间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应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3.公示期满,对无异议或者有异议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公示后,拟聘人员放弃聘用或经公示存在异议不予聘用的,不再递补。
六、纪律与监督
(一)本次招聘报考人员、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违纪违规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从严处理。
(二)本次招聘监督举报电话为:0771—8805621(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人事处)
七、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一)招聘单位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龚老师:0771—5827112;刘老师:0771—5382913。
(二)网上报名系统操作咨询电话
0771—5505038,0771—5578505(咨询时间:工作日9:30—11:30,14:30—17: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