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抚顺市农业科学研究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公告
招聘2人2个岗位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辽宁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等规定,抚顺市农业农村局所属事业单位抚顺市农业科学研究院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符合报考条件和招聘岗位具体资格条件的2026年应届毕业生,以及2024年、2025年离校未就业普通高校毕业生。
二、招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年满十八周岁,不超过38周岁(1987年9月9日及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报考的,年龄放宽到43周岁(1982年9月9日及以后出生);
(四)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详见《2026年抚顺市农业科学研究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计划信息表》(附件1)。
曾被单位开除公职或被辞退的,曾因犯罪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聘用后即形成回避关系的,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员,均不得报考。
海外院校毕业生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应获得国家教育部认证。2026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可先行报名及考核,经考核、体检、考察、公示并于2026年12月31日之前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可按规定聘用,否则不予聘用。
三、招聘方式
招聘采取考核方式进行。
四、招聘步骤
(一)发布招聘信息
招聘人员岗位信息在抚顺市农业农村局官网(https://nyncj.fushun.gov.cn/)和抚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http://fsrs.fushun.gov.cn)发布。
(二)报名
1.报名方式:网络报名,考生在报名时间内将应聘材料按如下编号顺序制作成PDF格式电子扫描文件(文件名为“本人姓名+身份证号+报考岗位”)发送至fssnkydq@163.com进行报名,每名应聘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度,报名者填报的信息应真实有效,如发现材料虚假者随时取消其应聘资格。
2.报名时间:9月9日至16日
3.报名材料:
(1)《2026年抚顺市农业科学研究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报名登记表》(照片处插入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电子版)(一式两份)(附件2);
(2)毕业证、学位证扫描件(2026年毕业生提供包含学历、专业、入学时间、拟毕业时间的所在学校证明扫描件);
(3)学信网下载打印的学历、学位认证证明扫描件;
(4)身份证扫描件;
(5)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扫描件;
(6)有工作单位的需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扫描件;
(7)获奖及其他业绩相关材料扫描件。
(三)资格审查
市农业农村局将严格按照公告及岗位资格条件,对报名者资格进行线下审查确认。主要审查报名者提供的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以及招聘信息中所涉及的资历和其他条件要求的证明材料。以应届毕业生身份报考的2024年、2025年离校未就业的普通高校毕业生,需提供未就业证明。其中,档案仍保留在原毕业院校的,由原毕业院校毕业生就业指导部门或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出具;档案已转到县(市、区)及以上政府人社、教育部门所属人才服务机构或毕业生就业工作机构保管的,由相应的档案保管部门出具。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一经发现报名者不符合报考岗位要求或弄虚作假的,随时取消报名者应聘资格。
线下资格审查时报名人员需携带上述报名材料原件,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四)考核
考核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专业素养和分析解决问题能力,充分体现岗位职责要求,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采取“四舍五入”方式保留两位小数,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予聘用。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考生保持电话畅通。
(五)体检
根据考核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果考核成绩并列,采取面试加试的方式确定体检人员。体检人员名单在抚顺市农业农村局和抚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和《公务员体检操作手册》等有关规定进行。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隐瞒真实情况的考生,不予聘用。
体检由抚顺市农业农村局组织在具有公务员考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体检经验的三级医院进行。应聘者对体检结论有疑问要求复检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的7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抚顺市农业农村局提出。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复检将在应聘者提出申请的7个工作日内安排。
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考察人员。
(六)考察
由抚顺市农业农村局对拟考察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调查了解,并对被考察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察中发现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将结论及依据明确告知被考察人员。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七)公示与聘用
拟聘人员信息在抚顺市农业农村局官网和抚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公示结束后,对公示无疑义人员办理备案手续。对于公示有疑义的人员,由抚顺市农业农村局进行调查核实,并提出处理意见。公开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般不超过6个月(初次就业签订3年以上聘用合同的,试用期为12个月),国家另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纪律与监督
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纪律,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全程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的监督。报考者有弄虚作假、违纪违规行为的,一经发现,均取消其考核或聘用资格,并将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学校或单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其他
1.本次招聘不指定辅导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招聘无关。敬请广大应聘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2.报名者自报名至拟聘用人员公示(资格审查、考核、体检、考察)期间,应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工具畅通,以便招聘单位联络,因所留通讯方式不畅所致后果,由报名者自负。
3.在招聘期间,如不按本公告完成规定招聘步骤的,视为自动弃权。
4.在拟聘用人员正式公示前,因体检不合格、考察不合格、自愿弃权、弄虚作假被取消应聘资格及其他原因出现的岗位空缺,按面试合格人员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等额递补;公示后出现的岗位空缺,不再进行递补。
5.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及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性的,应当回避。
6.本次公开招聘人员计划信息表中所列专业名称参照《2016年辽宁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专业(学科)指导目录》《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年)》《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4年)》等。
七、其他未尽事宜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本公告由抚顺市农业农村局负责解释。
报名咨询电话:024-53050410
纪律监督电话:024-57500711024-57500861
附件:
1.《2026年抚顺市农业科学研究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计划信息表》
2.《2026年抚顺市农业科学研究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报名登记表》
抚顺市农业农村局
2026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