舟山市交通规划设计院招聘公告
招聘1人1个岗位
舟山市交通规划设计院是舟山市交通运输局下属国有企业,主要经营业务:开展交通行业政策标准及综合交通体系规划研究,提供各类工程规划咨询及勘察设计服务等。因我院工作需要,向社会公开招聘以下岗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景观设计专员(1名)(用工性质国企正式编制)
二、招聘条件
1.985、211院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
2.要求景观设计、环境设计相关专业,具备扎实的专业理论知识和设计功底;
3.熟练掌握CAD、SU、PS、AI等景观设计全套软件,能够参照模板排版方案文本;
4.具备良好的审美能力,能看懂景观平面图、立面图及剖面图,认识苗木名称及常规硬质材料(如石材、透水砖、混凝土、防腐木等),了解简单的植物搭配常识,能够绘制简单的种植图;
5.政治素质好,具备良好的敬业精神和职业操守;
6.有较强的责任心,服从单位的管理及安排,注重团队协作。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9月11日17:00止。
(二)报名方式
应聘者于9月11日17:00前将个人简历表(含近期免冠照片)、本人身份证(正反面)、学历学位证书、学信网学籍证明(应届毕业生提供学校出具就业推荐表)及无犯罪证明等相关证件复印件送至舟山市新城海天大道681号市行政中心3号楼909室。
(三)简历筛选
根据岗位条件进行资格初审、简历筛选。
(四)简历评估、面试
开展结构化面试,考察综合素质、专业能力、岗位匹配度及临场表达能力。
(五)体检
通知入围人员在指定时间完成入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事业单位及国企入职体检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不予录用。
(六)录用
对体检合格人员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试用期六个月)。
四、薪酬待遇
岗位薪酬待遇按舟山市交通规划设计院薪酬体系执行。
五、公示及录用
公示期为5天。公示期满后,录用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单位报到上岗。逾期不报到者,取消录用资格。
六、其他相关要求
(一)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应聘: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曾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3.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4.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息记录的。
(二)凡在报名、资格审查、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隐瞒个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责任自负。
七、联系方式
综合部刘女士0580-2285216
舟山市交通规划设计院
2026年9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