筠连县沐盛农业开发有限公司招聘综合管理岗的公告
招聘1人1个岗位
筠连县沐盛农业开发有限公司,是沐爱镇农业农村发展服务中心控股的国有企业,主要从事农业项目开发、农产品产销、农村集体资产运营管理、农业基础设施建设配套服务、综合行政人事后勤服务等业务。因公司业务发展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名综合管理岗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岗位信息
(一)就职公司:筠连县沐盛农业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沐盛农业公司”)
(二)岗位名称:综合管理岗工作人员
(三)选聘人数:1人
(四)任职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无失信惩戒记录。
2.身体健康,能够胜任岗位工作,符合入职体检相关标准。
3.服从公司工作安排,能够承担综合事务、应急临时性工作。
4.有后勤/综合岗位工作经历优先。
5.学历:本科及以上学历,行政管理、工商管理、人力资源、财会、文秘、经济类等相关专业优先;
6.熟悉基础人事业务:人员入职离职、社保申报、劳动合同管理、档案整理,了解劳动用工相关法律法规。
7.具备后勤行政能力:公文基础写作、会务接待、物资采购管理、资产管理、后勤保障工作。
8.资金业务能力:熟悉资金支付资料收集、流程报审、单据整理归档;不需要独立做账,了解财务报销制度即可。
9.熟练使用办公软件:Word、Excel、PPT,能做表格统计、资料汇编。
10.具备较强沟通协调能力,对接镇各办、企业、第三方机构,处理多线程繁杂事务;做事严谨细致,保密意识强。
11.有国企、平台公司、乡镇机关事业单位后勤/综合岗位工作经历;
12.持有人力资源管理、会计相关证书优先;
13.自愿接受乡镇工作条件,能够胜任公司繁杂事务,服从单位岗位调配;
以上资格条件中涉及学历、工作年限计算时间均截至公告发布当日。
(五)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4.有关竞业禁止、职位禁入规定不得任职的。
5.泄露工作资料、人事档案涉密信息等不良从业记录或其他存在严重职业道德不良记录,经核查不适合本岗位用工的情形。
二、薪资标准
5-6万元(含五险一金)
三、用工形式
实行市场化选聘,采取契约化、任期制管理模式,按照岗位要求开展试用期、年度及任期综合考核,考核结果与薪酬、续聘直接挂钩,强化激励与约束机制。
四、选聘程序
发布公告、应聘报名、资格审查、面试测评、体检与背景调查、研究公示、聘用等程序。
(一)发布公告
本次招聘公告通过三江人才网发布。
(二)应聘报名
1.报名时间及方式。报名时间为2026年9月4日—9月10日24:00止。本次报名采取线上报名的方式,应聘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报名材料至沐盛农业公司。
2.报名材料。填写报名信息表(附件1);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或清晰照片);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扫描件及学信网学历查询证明;人事、人力资源、行政财会等相关工作经历证明;其他佐证材料(人力资源相关证书、计算机证书、办公软件技能证书等)。以上材料均以电子档形式于9月10日24:00前发送至电子邮箱:271934375822@qq.com,联系人:黄老师,联系电话:18783104010。(注:如应聘人员填写信息资料内容不完整,导致无法判定是否合格,则视为不合格)。
3.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视为报名无效:(1)逾期报名或报名资料提交不全的;(2)应聘人员提供虚假信息、虚假材料的;(3)其他不符合报名条件的情况。
(三)资格审查
1.公司根据报考人员提供的资料,结合岗位要求进行初审,主要审查报考人员填报的报考信息是否符合职位条件。对经审查合格后的报考人员将于面试前进行通知,请报考人员保持联系电话畅通,未通过筛选的人员,公司不再另行通知。
2.报考人员一经提交报名材料,视为报考人员对所提交的信息(材料)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不存在禁止报考的情形作出承诺并承担责任。未按要求提供报名材料的,需在收到补充资料的短信通知后24小时内完成资料补充,逾期未补充完整将视作自动放弃本次应聘,请报考人员关注相关信息。本次招聘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即在招聘过程中或录用后若发现报考人员存在瞒报、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应聘者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公司有权依法解除劳动合同。若属于劳动者欺诈导致劳动合同无效的,用人单位无需支付经济补偿。
3.资格审核上传资料与填报的报名信息须保持一致,若其中一项不符合报考岗位所需要求,视为资格审核不通过。
4.若资格初审通过人数与报名人数不足1:3,将延长该岗位报名时间,接受补充报名。
(四)面试测试
1.面试满分100分。
2.面试时间与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成绩将于面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不含考试当日)内在三江人才网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
(五)体检与考察
依据面试测评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
1.体检。(1)体检人员接到通知后的5日内需到二级及以上公立医院完成体检(女性因身体原因需推迟的,须提前告知),体检费用由个人自理,若超过规定时间的,视为放弃录用。(2)体检工作结束后,由医院出具“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性意见,体检不合格的,不得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2.背景调查。背景调查工作由沐盛农业公司具体组织实施。对拟聘用人员须进行背景调查,确保拟聘人员提供的相关信息真实,符合岗位任职条件。拟聘用人员应在收到背调通知后的3个工作日内完成背调授权。若超过用人单位规定时间,视为放弃录用。如拟聘用人员的背景调查报告存在风险警示的,用人单位有权研究决定是否录用。
(六)研究公示
1.研究。沐盛农业公司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应聘人员自愿放弃出现缺额时,在该岗位应聘人员中,按面试测评结果排名依次等额递补。如考察对象均不符合要求,经研究后可重新启动聘用程序。若公司研究认为不适宜聘用的可终止本次岗位招聘。
2.公示。(1)考察结束后,拟聘用人员名单在三江人才网予以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证举报;(2)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任的,由沐盛农业公司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任审批手续;(3)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聘任资格;(4)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任,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任;(5)公示期结束后,将不再受理社会举证举报。
(七)聘用
1.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未按时报到的,视为主动放弃聘用资格。
2.聘用人员与沐盛农业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按合同约定行使权利、履行义务。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
3.聘用人员与原单位仍存在劳动关系的,必须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方可入职。若公示期满未按要求时间到岗,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五、合同签订
1.聘任前签订正式聘用合同,明确岗位职责、考核标准、薪酬待遇、聘任期限、双方权利义务等核心内容。
2.按照合同约定进行试用期、年度及任期考核。试用期计入聘任期限,合同中约定试用期、年度及任期考核的具体细则与结果应用。
3.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办理正式聘任手续,按照合同约定兑现全额薪酬待遇;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4.任期期满考核不合格,不再续聘,终止聘用合同。
六、其他事项
1.报考人员一经报名,视为已知悉并认同本公告全部内容。
2.本次招聘不收取报考人员任何费用,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未举办也未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3.资格审查贯穿本次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凡发现报名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名或聘用资格,并视情节给予相应处理。
4.招聘期间将通过电话、微信或电子邮件等方式与应聘人员联系,请保持通信畅通,在招聘各环节中落选人员,不再另行通知,请谅解。
5.沐盛农业公司有权根据报名情况,调整、终止或取消岗位的招聘工作,并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对本次招聘工作拥有最终解释权。
6.本公告未尽事宜,可在工作时间内致电沐盛农业公司,由沐盛农业公司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18783104010
监督电话:0831‑7260018(沐爱镇纪委)
咨询时间:工作日(9:00‑12:30,14:00‑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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