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塔县总医院中医分院公开招聘聘用制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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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塔县总医院中医分院公开招聘聘用制工作人员公告

公告正文

金塔县总医院中医分院公开招聘聘用制工作人员公告

金塔县总医院中医分院公开招聘聘用制工作人员公告

招聘6人2个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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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时间
2026/9/4 08:30-2026/9/11 18:00

因工作需要,金塔县总医院中医分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聘用制工作人员6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此次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聘用制卫生专业技术工作人员6名,其中,护理4人、康复治疗师2名。具体计划详见《2026年金塔县总医院中医分院公开招聘聘用制工作人员岗位简表》,以下简称《岗位简表》。


二、招聘范围

符合应聘条件和岗位要求的应往届高校毕业生。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和技能要求;

5.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和职业道德,具有扎实的医学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能够独立掌握本专业技能;具有明确的工作目标和积极进取的精神;具有良好的人际沟通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

(二)岗位条件

1.年龄要求:详见《岗位简表》;

2.应聘人员须提供相应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3.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详见《岗位简表》。

(三)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在校期间有违法违纪违规行为、学术不端和道德品行问题的;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3.受到党纪、政务(政纪、校纪)处分或刑事处罚,正在处分(罚)期间的;

4.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5.近年来参加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被记入诚信黑名单的;

6.近两年内在各级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7.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规定可不受理应聘的人员。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应聘人员持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等相关材料在指定地点现场报名,由金塔县总医院中医分院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现场报名地点:金塔县总医院中医分院党政综合办公室(门诊楼402办公室)

报名时间:2026年9月4日—2026年9月11日(6个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报名前,应聘人员应仔细阅读《岗位简表》中的“招聘条件”和“诚信承诺书”,报名时,应聘人员只可选择填报一个岗位。现场报名的考生须提交以下材料:

1.《金塔县总医院中医分院公开招聘聘用制人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提前下载填写,现场提交);

2.《诚信承诺书》(见附件,自行下载打印或现场提供);

3.毕业证、学位证、《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在线验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等相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凡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无法验证的,不予报名;

4.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5.甘肃“鼎立信”失信人查询记录并打印(http://cx.gscn.com.cn/);

6.微信小程序甘肃公安微警务申请办理“无犯罪记录证明”并打印;

7.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证明材料。提交的报名申请材料须真实、准确。

资格审查:

根据应聘人员基本条件和招聘岗位要求,对应聘人员提交的报名资料进行审查。审查人员与报名应聘人员面谈,查阅相关资料,应届毕业生了解所学课程、专业方向、学术背景、兴趣特长、就业意愿,核实应聘人员在校期间的表现和学业课程成绩,学业课程成绩均为合格的全部进入面试环节,报名资格审查不符合要求的,及时向应聘人员告知并说明理由。

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由金塔县总医院中医分院通知面试。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的,随时取消其应聘资格,已聘用的解除聘用合同。

(二)面试

1.面试时间及地点: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工作由金塔县总医院中医分院统一组织实施,采取结构化面试与专业知识问答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面试时对每位应聘人员客观、公平、公正地进行评价,集体现场打分,现场亮分,现场汇总成绩;

3.面试合格分数线为80分,面试成绩达不到80分者,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同一岗位面试成绩相同时,采取加试的方式确定拟签约人选,加试方式同面试。面试成绩通过微信公众号公示无异议后,进入下一环节。

(三)确定签约人选

面试结束后,根据应聘人员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各招聘岗位计划人数确定拟签约人选,履行签约程序。

(四)体检

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文件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不合格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五)公示

根据招聘岗位计划和应聘人员情况,对拟聘用人员,按程序在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结束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六)聘用

公示无异议人员,办理相关手续,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签订劳务合同,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五、其他事项

报名咨询地址:金塔县总医院中医分院党政综合办公室(门诊楼402办公室)

报名咨询电话:1739372350618919463046

座机:0937-4424604

电话受理时间:工作日上班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本公告由金塔县总医院中医分院负责解释。

金塔县总医院中医分院

2026年9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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