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黎明职业大学公开招聘编制内工作人员公告

教师招考公告
2026年黎明职业大学公开招聘编制内工作人员公告

公告正文

2026年黎明职业大学公开招聘编制内工作人员公告

2026年黎明职业大学公开招聘编制内工作人员公告

招聘12人4个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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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时间
2026/9/2 08:30-2026/9/9 17:30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规定,结合教育教学工作需要,决定组织2026年黎明职业大学公开招聘编制内工作人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资格条件

本次计划招聘编制内工作人员12人。具体招聘岗位及资格条件,详见《2026年黎明职业大学公开招聘编制内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以下简称《岗位信息表》,详见附件1)。


二、招聘基本条件及年龄要求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热爱教育事业,具有敬业奉献精神。

4.身体健康,具备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

5.年龄要求18周岁以上,38周岁及以下(1987年8月至2008年8月期间出生)。

6.符合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各项资格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①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②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考试严重违纪违规等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③在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查询平台查询有失信记录的人员;④现役军人;⑤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⑥新录用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在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服务不满5年,未达到与当地公务员主管部门或单位组织人事部门约定服务年限的人员;⑦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报考人员在报名时不是公务员,但在报名之后、聘用之前成为试用期内公务员的,取消其本次考试或聘用资格。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二)具体条件及要求

1.学历(学位)证书和岗位要求的相关资格条件证书的取得截止时间为2027年3月31日。

2.报考人员取得的学历学位须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简称学信网,https://www.chsi.com.cn/)上可查询认证。

3.持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或国外学历学位报考的,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台湾地区学历学位认证书》《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证明,且证书或证明的落款截止时间为2027年3月31日。学历认证可登录中国留学网(http://www.cscse.edu.cn)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

4.专业条件设置为“××类”的岗位,所学专业符合《福建省2026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已发布在泉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请自行下载查阅)中“××类”所列专业的人员准予报考;将专业条件设置为具体专业名称的岗位,符合所列专业的报考人员准予报考。所学专业与所需专业应该一致,且该专业的学历学位层次也必须与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学位要求相匹配。报考人员专业的确认,以毕业证书所载明的专业为准。报考人员的专业、学历和学位条件三者之间需一致。

5.符合报考条件的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在职在编工作人员,须提供具有审批权限的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同意辞职证明或解除聘用(劳动)合同证明后方可报考。

6.每名报考人员仅限报考一个岗位。其他具体要求详见《岗位信息表》。


三、报名办法及资格初审

(一)报名方式

1.报名时间:2026年9月2日8:30至2026年9月9日17:30。逾期不再接受报名。报名系统将于9月9日17:30关闭。

2.报名方式: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福建就业网(www.fj99.org.cn)首页“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模块,进行注册、提交资料、上传照片。每个报考人员成功报考1个岗位后,不得改报其他职位。

符合报考条件的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在职在编工作人员,还需在备注栏中备注已开具具有审批权限的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同意辞职证明或解除聘用(劳动)合同证明。

报考人员报名时所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条件和所报考的岗位要求相一致(特别强调:报名时所填写的专业名称必须与毕业证书所写的专业名称相一致)。凡弄虚作假或虽通过资格审查但实际情况与报考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核实,立即取消考试、聘用等资格。

(二)资格初审

1.审核时间:2026年9月2日8:30至2026年9月15日17:30。

2.报考人员提交报名信息后,黎明职业大学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报名人员应及时登录报名系统查询本人资格初审结果。报考人员对资格初审有异议的,应在资格初审时间段内通过报名系统进行申诉,因未及时关注资格初审结果而错过申诉或改报机会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负责。资格初审要求补交材料的,应在资格初审时间段内及时提交,未按时提交视为放弃报考,对不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不再另行告知。

申诉时间:2026年9月2日8:30至2026年9月15日17:30。

联系电话:0595-22900096、22912802(工作日:上午8:00—11:40,下午3:00—5:30)。

3.报考人员所填写的报名信息、联系方式(包括移动电话、家庭电话、邮箱、地址等)等应准确无误,保持电话畅通,因有误而影响招聘考试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负责。

4.准考证下载及打印时间待定(详见考试安排公告):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系统自行下载并打印本人准考证。报考人员应按时打印并保管好准考证,直至招聘工作结束。

(三)资格复核

资格初审合格者应在规定时间内携带以下材料到报到地点进行资格复审。材料包括:(1)《2026年黎明职业大学公开招聘编制内工作人员资格复审登记表》(附件2,用A4纸打印,贴上近期一寸免冠相片,并签名,一式2份);(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3)大学及以后各阶段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报考人员应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书;(4)未正式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应提交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持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或国外学历学位报考的,还须提供由具备翻译服务资质的第三方翻译机构出具的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成绩单和毕业论文(封面、摘要、目录)等相关证明材料的翻译扫描件;(5)符合报考条件的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在职在编工作人员,还须提供具有审批权限的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同意辞职证明或解除聘用(劳动)合同证明。

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得参加第二轮考试。

办理聘用手续时,组织人事部门还将对报考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再复核。资格条件的最终确认以组织人事部门再复核为准。


四、考试安排

拟招聘人数与实际报名人数的比例原则上应达到1:3方可开考,未达到1:3的原则上应减少岗位招聘人数或取消岗位的招聘计划。情况特殊的,由学校报泉州市教育局、泉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研究同意后方可开考。

(一)考试办法

1.考试由学校负责。岗位代码为01-02的岗位,考试形式为:专业测试+试讲,专业测试内容为岗位专业相关的技能操作、专业知识;试讲教材由学校指定并提供;试讲内容在试讲前1小时通过当场随机抽取试讲章节(同一岗位,抽选同一章节)确定;参加试讲人员在试讲前用1小时的时间当场备课、写教案、并使用PPT制作课件,试讲时间为12分钟,须采用PPT演示,辅以板书进行授课。岗位代码为03-04的岗位,考试形式为:笔试+面试,笔试科目为《综合基础知识》;面试主要内容为岗位相关工作实务,重点对语言表达能力、分析解决问题能力、临场反应能力等方面进行考察。

笔试(专业测试)在面试(试讲)环节之前进行。成绩所占比例详见《岗位信息表》。

2.笔试(专业测试)考试设置成绩合格线,达到60分以上(含60分)方为合格,并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3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试讲)人选;面试(试讲)人选达不到相应比例的,按实有人数确定;若出现同分,一并进入面试(试讲)环节。弃权面试(试讲)的空额从笔试(专业测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未达到笔试(专业测试)成绩合格分数线的报考人员将不予确定为面试(试讲)对象。

3.在进入面试(试讲)环节前,将委托第三方组织开展心理测试。

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二)考试时间、地点

招聘考试时间、地点待定,具体详见黎明职业大学网站(网址:http://www.lmu.edu.cn/)上的考试安排公告。

(三)笔试加分办理

加分手续办理将在笔试结束后进行,具体事宜将在黎明职业大学官网另行发布通知。报考人员笔试成绩及排名以加分后的成绩为准。符合加分条件的报考人员包括:

(1)符合原福建省人事厅《关于转发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的通知》(闽人发〔2006〕10号)规定的加分条件的退役士兵、退役运动员等。

(2)符合《福建省公务员局福建省人力资源开发办公室福建省“三支一扶”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完善参加“三支一扶”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高校毕业生有关就业政策的通知》(闽人发〔2009〕221号)规定且于2026年8月31日前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服务基层高校毕业生。

特别说明:(1)曾通过享受各类优惠政策待遇被录(聘)用为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各类报考人员,不再享受加分优惠政策;(2)除闽人发〔2006〕10号规定可以累加计算的加分项目外,报考人员若同时具备多项不同加分资格条件的,取加分分值较高的项目予以加分。

(四)考试成绩

考试各环节成绩、综合成绩均采取百分制。综合成绩合格线为60分,成绩按照招聘岗位1:1的比例由高到低排序,在黎明职业大学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考试成绩将在黎明职业大学官网、福建就业网(www.fj99.org.cn)首页“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模块公布。


五、体检、考察、公示及聘用

(一)体检

1.体检对象的确定。根据招聘计划数,在考试合格的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按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对象最后一名综合成绩出现并列的,取笔试(专业测试)成绩较高者进入体检,若笔试(专业测试)成绩也相同,取笔试(专业测试)原始成绩(即未加分)较高者进入体检,若笔试(专业测试)的原始成绩也相同,则由学校报泉州市教育局、泉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研究决定体检对象的确定方式后另行通知。

体检对象属于机关或国有企事业单位在编人员的,最迟应于体检前向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提交同意报考的材料(包括同意报考证明或同意辞职证明或同意解除聘用、劳动合同证明)。其中,在职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须提供县级以上组织人事部门或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的材料,国有企业工作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的材料。

2.体检标准。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中共中央组织部办公厅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调整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项目检查标准的通知》等文件的要求执行(岗位对身体条件另有要求的,还须符合相应项目规定的标准),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体检费用个人自理。

参加体检人员应按通知时间准时参加体检,不按时参加者视为放弃资格。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人员,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不符合体检合格标准的部分项目,一般安排当日复检或当场复检,要求当日复检或当场复检的项目在体检时告知。体检结果由学校通知本人。参加体检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的7个工作日内提出复检,由学校的主管部门另行指定医院复检一次,以复检的结果为准。复检时不得告知复检项目。自行到其他医疗单位体检的一律无效。女性报考人员因怀孕需申请延期体检的,应提供怀孕的医学证明并与学校约定延缓体检的最长期限。

(二)考察

按1:1比例对考试、体检均合格的报考人员组织考察。通过采取查阅档案、学历学位等资格条件验证、违法违纪情况调查、信用情况调查、违法犯罪记录信息前置查询等方式对体检合格者进行全面考察。考察包括核实报考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重点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进行考察,并对报考人员个人档案进行审核。

报考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及时提供相关政审考察材料。报考人员未配合招聘单位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政审考察工作且无特殊原因的,视为自动放弃考察及聘用资格。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三)公示及聘用

考察合格者需配合黎明职业大学做好档案调转及审查工作,档案审查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并在福建省就业网(www.fj99.org.cn)、黎明职业大学网站(https://www.lmu.cn/)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拟聘用人选公示期满不影响聘用的,经上级组织人事部门核准后,由黎明职业大学按有关规定与拟聘用人选签订聘用合同,并按有关规定办理入编手续。


六、其他事项

(一)报考人员在体检、考察、公示等环节不合格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二)报考人员在资格复核、面试、体检、考察、公示等环节因不合格或弃权等原因而造成岗位空缺的,在该岗位符合条件的其他报考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递补结果面向社会公示。

(三)招聘工作坚持公开报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制度,严格遵守保密规定和回避制度。本次招聘考试纪律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执行。本次招聘考试回避规定按照《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的通知》(人社部规〔2019〕1号)等有关规定执行。招聘工作全程接受学校纪检监察部门以及泉州市教育局、泉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监督,监督电话:0595-22900162、22781630、22112393。

(四)本次公开招聘的公告通过福建就业网、泉州市教育局、泉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黎明职业大学官网发布。有关考务信息将通过黎明职业大学网站向社会发布,报考人员应随时关注网站和登录报名平台查看有关招考信息。因未及时关注网上相关信息而影响招聘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

(五)对报考人员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全过程,一经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招聘公告规定或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含考察期间提供的佐证材料等),立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直至解除聘用合同。

(六)本公告未尽事宜由黎明职业大学负责解释。

附件:1.2026年黎明职业大学公开招聘编制内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

2.2026年黎明职业大学公开招聘编制内工作人员资格复审登记表

3.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承诺书



职位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