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化市荻垛镇2026年度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公告
招聘2人2个岗位
为扩大公益性岗位安置,帮扶我市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业,根据《江苏省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办法的通知》(苏人社规〔2021〕3号)精神,荻垛镇决定面向社会定向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城乡社会管理岗位2人(社会救助岗和医疗卫生岗各1人)。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2.荻垛镇户籍,或拥有兴化市户籍且在荻垛镇有固定住所(本人或家庭成员名下有登记房产,以房产证为准)
3.年龄在18周岁至45周岁(1981年8月31日至2008年8月31日期间出生),具有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6.符合《江苏省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管理办法》(苏人社规〔2020〕2号)规定的就业困难人员认定条件(如遇政策调整,从其最新规定),经人社部门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纳入本次招聘范围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高校毕业生、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在国家法定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的人员、已经安置过的公益性岗位人员,不得报考。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本次招聘工作按照公布招聘事项、报名与资格审核、考试、体检、考察、公示和聘用等步骤实施。具体程序和方法如下:
(一)公布招聘事项
按照“事先告知、公开透明”的原则,在报名前通过兴化市人民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布招聘事项。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6年8月26日至9月8日,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2:30-5:30。
2.报名地点:荻垛镇便民服务中心。
3.报名方式:采取电话预约后由本人至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不得委托他人代办,不接受网上报名。报名时须提供以下材料: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2)本人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本人近期蓝底免冠二寸彩色照片2张,同时提交电子照片(jpg格式,大小为50kb以下);
(4)《荻垛镇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报名表》;
(5)其他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4.资格审查:建立由组织、纪检、公安等部门负责人组成的资格审查小组,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报名人员应对自己所填报名表内容及提供证件的准确性、真实性负责,如因填写内容不准确、不全面或证件不真实而影响考察聘用的,责任自负。
(三)考试方式
本次招聘考试拟采用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具体形式根据报名情况确定。岗位报名人数必须达到1:2的开考比例,如达不到开考比例,取消招聘计划。
笔试内容主要包括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行政法规、城乡社会管理相关业务政策、计算机基础操作等知识。笔试卷面满分为100分。按照招聘人数1:2的比例,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员。
面试主要测试考生的思维能力、应变能力、口头表达能力、综合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等,面试成绩现场予以公布。面试总分为100分。
按照笔试、面试各50%的比例计算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确定,综合成绩同分时,以面试成绩高者为先,如面试成绩仍同分,另进行加试,以加试成绩高者为先。
笔试、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考生须保持通信畅通,因无法与考生取得联系或逾期未参加者都视为自动弃权。
(四)体检和考察
根据笔面试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确定拟聘用人员,参照事业单位录用工作人员的相关做法,进行体检、考察。进入体检环节的考生到荻垛镇指定医院参加体检(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按照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镇党建办牵头纪检、农经、审计、计生、信访、公安、司法等部门对入围人选进行考察和联审。
(五)公示和聘用
考察合格后,对拟聘用人员在兴化市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对公示无异议的人员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拟聘用的社会在职人员与原工作单位签有劳动(聘用)合同或协议的,由本人按有关规定自行负责解除。
四、工资待遇和人员管理规定
1.按照公益性岗位相关政策,公益性岗位聘用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含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合同期满自行解聘、退出公益性岗位。
2.聘用人员服从荻垛镇统一安排上岗,由条线单位负责日常管理和考核。聘用人员的工资按照我市月最低工资标准执行(含个人缴纳社保部分),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
3.公益性岗位人员须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且就业困难人员身份是动态的,经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发生《江苏省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管理办法》中规定的“退出”情形的,应及时注销其就业困难人员资格,合同自行解聘,即时退出公益性岗位。
五、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严格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执行规定的条件、程序和标准,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招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对违反聘用纪律或工作失职、失误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员,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本公告由兴化市荻垛镇人民政府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预约报名电话:0523-80516360(荻垛镇便民服务中心);
监督电话:0523-82323682。
兴化市荻垛镇人民政府
2026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