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东方市就业服务中心2026年招聘城镇公益性岗位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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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东方市就业服务中心2026年招聘城镇公益性岗位的公告

公告正文

关于东方市就业服务中心2026年招聘城镇公益性岗位的公告

关于东方市就业服务中心2026年招聘城镇公益性岗位的公告

招聘1人1个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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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时间
2026/8/24 -2026/8/26

为充实就业服务队伍,进一步加强我中心公共服务保障能力,确保就业服务工作高效运转,海南省财政厅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海南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琼财社规〔2026〕1号)文件精神,我中心决定面向社会招聘1名城镇公益性岗位人员,现就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择优原则。

(二)坚持德才兼备、任人唯贤原则。

(三)坚持自愿、协商一致原则。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城镇公益性岗位1名,主要从事劳动就业信息采集工作。


三、招聘范围及条件

(一)基本条件

1.经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

(1)低收入家庭劳动力(防止返贫监测对象、相对稳定脱贫户、城乡低保家庭、城乡零就业家庭,下同);

(2)登记失业连续6个月以上的大龄人员(女43岁以上、男53岁以上);

(3)登记失业连续1年以上的人员;

(4)持《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人员;

(5)完全失地农民及“三无”船舶失船人员;

(6)随军家属;

(7)国家和省委省政府规定的其他人员。

2.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大专以上文化水平,具有一定的计算机使用能力;

(二)不得应聘情形

1.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本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3.已领取养老保险待遇或与其他单位存在事实劳动关系的;

4.公职人员、财政供养人员及村(社区)集体经济补贴人员;

5.担任企业法人或企业高管股东的;

6.不符合公益性岗位安置条件的其他情形。


四、岗位待遇

1.薪酬待遇:不低于我市最低工资标准(含个人五险)。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2026年8月24日起至2026年8月26日)

2.报名地点:东方市就业服务中心一楼大厅公益性岗位窗口;

3.报名方式:本人现场报名,不得委托他人代办;

4.报名材料:(1)《东方市就业服务中心2026年招聘城镇公益性岗位报名表》(现场领取填写);(2)本人身份证、户口簿、社保卡原件及复印件;(3)就业困难人员相关证明材料(低保证、残疾证、失地证明等,按自身情况提供);(4)本人近期免冠2寸彩色照3张;(5)《东方市就业服务中心2026年招聘城镇公益性岗位承诺书》(现场签署,承诺所提供材料真实有效)。

(二)资格审核

由东方市就业服务中心对报名人员资格进行审核,审核贯穿招聘全过程。对材料虚假、不符合条件的,一经发现立即取消报名或聘用资格。

(三)择优聘用

根据岗位需求及报名人员情况,采取面谈、实操考核等方式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

(四)公示录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东方市人民政府网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签订《公益性岗位服务协议》,办理入职登记及岗前培训手续。


六、聘用管理

聘用人员实行合同制管理,由东方市就业服务中心负责日常考勤及业务指导;聘用期间如不能胜任工作、违反规章制度或出现违规违纪行为,用人单位可解除聘用协议;聘用人员通过其他途径实现就业、达到退休年龄或补贴期满的,自动退出公益性岗位,停止相关补贴发放。


七、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898-255952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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