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左市法院2026年招聘聘用制书记员公告
招聘95人13个岗位
根据工作需要,现将崇左市两级法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招聘岗位
详见附件《崇左市法院2026年聘用制书记员招聘计划表》。
岗位职责
聘用制书记员是从事审判事务性工作的辅助人员,在法官指导下开展工作。主要职责包括:
(一)庭前准备的事务性工作;
(二)检查开庭时诉讼参与人的出庭情况,宣布法庭纪律;
(三)案件审理中的记录工作;
(四)校对、送达法律文书;
(五)整理、装订、归档案卷材料;
(六)法官或法官助理交办的其他事务性工作。
招聘条件及要求
(一)报名参加招聘的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3.年满十八周岁;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工作能力;
6.具备普通高等学校专科以上学历;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除上述条件外,报考人员还应符合《崇左市法院2026年聘用制书记员招聘计划表》中各招聘职位设置的其他条件。
具有法律专业知识或具有从事法律工作经历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招聘为聘用制书记员: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公职的;
3.因严重违纪违法受到党纪政务处分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依据法律法规终身不得从事法律职业的;
6.其他不宜担任聘用制书记员情形的。
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采用网络方式报名,报名网站为广西法院网,网址为:http://171.106.48.55:36993,报名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2026年8月30日18:00止。
报考者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报名网站,认真阅读本公告及有关说明,详细了解招聘条件以及有关政策规定、注意事项等内容,根据条件要求和自身情况选择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一个职位报名,每人限报一个职位。按网络提示要求,如实、准确填写《广西法院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报考信息表》(以下简称《报考信息表》)的各项内容,并上传JPG格式、大小50—200K的本人近期免冠证件照。《报考信息表》一旦提交,所填信息将无法更改,请报考者认真仔细核对。
由各招聘法院政治部负责对报考者相关信息进行网上审查,审查通过的,报考者不能再改报其他职位。审查不合格的,报考者应按提示要求及时重新填报相关信息。报名截止后,填报系统同步关闭,请报考者注意及时查询相关信息。
2.打印准考证。报名成功的考生,在考试前2日内登录网站打印本人准考证,并在考试当天持本人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到指定考点参加考试。逾期未打印准考证,或相关证件不符合要求,影响考试的,一切责任由报考者自行承担。准考证是报考人员参加招聘考试的凭证,须妥善保管至公示拟录用人员阶段。
3.资格审查。本次招聘先在网上进行形式资格审查,面试前进行现场实质性资格审查。在招聘的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的,报考或聘用资格一律无效,且责任自负。
(二)考试
考试分为速录技能测试和面试,考试总成绩=速录技能测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满分100分。
1.速录技能测试。测试的形式为听打,即播放一段录音,时长为10分钟。速录技能测试根据记录速度和准确率评分,满分为100分。速录技能测试60分以上的为合格。速录技能测试合格的,才能进入面试。速录技能测试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2.面试。根据计划录用人数与面试人数1:5的比例,按照速录技能测试合格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参加面试人员,比例内末位报考人员成绩相同时,同时确定为面试人员。若速录技能测试合格人数达不到规定面试比例的岗位,按实有速录技能测试合格人数面试。
进入面试人员须携带《报考信息表》、身份证、学历证书等材料原件进行现场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方可参加面试。
面试当日,面试人员须按规定时间到面试地点候考。未按规定候考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面试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三)体检
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1的比例确定体检名单。体检由招聘法院组织实施,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体检费用由报考者承担。用人单位或报考者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四)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环节,由招聘法院进行考察。考察内容包括政治素质、道德品质、岗位匹配度、沟通协调、人际交往能力等内容,重点审查个人诚信情况,有无犯罪记录,现(原)单位工作表现等。根据工作实际,考察程序可适当简化。
(五)确定拟聘用人员及公示
各招聘法院根据速录技能测试、面试、体检、考察等情况,提出拟聘用人员名单,经市中级法院同意后在崇左市中级人民法院网站及“崇法之疆”微信公众号、招聘法院网站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如公示中有信访举报,由招聘法院核查,经核查发现不符合聘用条件,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
因人员体检不合格、放弃体检、考察不合格、公示不通过等原因造成招聘人数空缺时,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按程序依次递补。
(六)聘用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各招聘法院分别与拟聘用人员依法签订劳动合同。首次签订劳动合同的期限为3年,设置半年试用期。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考核被确定为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合同期满后,经考核合格的,可续签劳动合同。被聘用人员应按招聘法院通知的时间报到,不能按时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被聘用人员如有工作单位的,需按要求提供与原单位解除聘用(劳动)合同或者生效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裁决书等有效书面证明材料,不能提供相关书面证明材料的,取消聘用。如与原单位涉及劳动纠纷,由本人负责处理;无法及时处理的,取消聘用。
薪酬待遇
聘用制书记员薪酬待遇由崇左市财政支付,市中级法院和各基层法院聘用制书记员薪酬待遇按当地相关文件执行。
其他事项
(一)在本次招聘中,通过面试人员的成绩保留到下一次本院招聘前,期间如有聘用制书记员辞职等情况而出现空缺,从通过面试的人员中按序补聘。
(二)在招聘过程中,对申报材料故意隐瞒、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证实,取消聘用资格,考生本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三)考生应保证通讯工具畅通,因通讯不畅导致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四)考生对本公告内容不清楚的,可拨打相应咨询电话咨询。
崇左市中级人民法院政治部,0771-7848399;
扶绥县人民法院政治部,0771-7533641;
大新县人民法院政治部,0771-3631829;
天等县人民法院政治部,0771-3522075;
宁明县人民法院政治部,0771-8636748;
龙州县人民法院政治部,0771-8820661;
凭祥市人民法院政治部,0771-8537903;
崇左市江州区人民法院政治部,0771-7830818。